古代無故缺勤不上班 竟是這種下場?

自從上班後,就開始了每天都要打卡的日子,每次的遲到早退都跟工資息息相關。可是按時起床,堅決不遲到對於小編來說,真是做不到啊。科技進步的現代可以通過打卡機、刷卡來記錄上班時間,那在遙遠的古代,人們是如何記錄考勤的呢?

古代無故缺勤不上班 竟是這種下場?

清朝上班時間

古代上班早,下班也早。清朝規定春夏下午4時下班,秋冬下午3時下班。

古人上班第一件事是“開會”。在中央,皇帝每天早上要舉行“朝會”,也叫“上朝”,屬最高國務會議。參會官員是“六部九卿”等省(部)級以上官員。朝會內容兩項:一是皇帝做出決策,徵求大臣意見;二是大臣有重大事項,需報請皇帝批准。“朝會”的時間,根據議程多少有長有短,一般多在辰時(上午九時)結束。

明代缺勤20天處杖打100大板

古人治“庸”,首先從“遲到早退”抓起。古代官員以“清、慎、勤”為原則,“勤”的起碼要求,便是按時上班下班。

古代無故缺勤不上班 竟是這種下場?

明朝“治庸”流行“打屁股”(即廷杖),規定缺勤1天處笞20小板,每再滿3天加一等,滿20天處杖打100大板。為不因遲到而挨打,明朝曾發生一起冬天高官誤跌御河溺死的事。原來魏忠賢當權時,紫禁城不準點路燈,說是為防“火患”,還禁止官員騎馬坐轎,冬天天亮晚,路上又黑燈瞎火,結果百官“戊夜趨朝,皆暗行而入,相遇非審視不辨”,於是“追尾”之事經常發生。一天,一名住得離宮較遠的官員可能起晚了一點,因怕“朝會”遲到,一路小跑,加之當天早上下大雨、路又滑,慌亂中沒辨清方向,竟失足御河,命喪九泉。

明代張居正的“考成法”

如何對付那些“碌碌無為、尸位素餐”的庸官,歷代都在“推陳出新”,明朝張居正的“考成法”很有代表性。

古代無故缺勤不上班 竟是這種下場?

其管理方法是:首先,將各部長每年須完成的工作和完成期限登記成3個賬簿,並分別在本部“給事中”(專門負責彈劾,不受本部門領導)、都察院(中紀委)、內閣(國務院)留存;然後,各部長每月須呈供完成工作情況的依據,分別親赴給事中、內閣和都察院,對照賬簿,完成一件、就勾銷一件;最後,內閣、都察院、給事中等三部門,逐件核實官員提供的工作完結依據,如有部門發現其沒有如期完成工作的,就按規定予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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