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準則

WTO政府採購準則

WTO政府採購準則,政府採購是政府直接使用,或政府消費為目的而購買的物品,是政府機構的物品採購。主要目的是限制購買國貨政策,使國內採購行為具有國際競爭因素。

(圖)WTO政府採購準則WTO政府採購準則
WTO政府採購準則,政府採購是政府直接使用,或政府消費為目的而購買的物品,是政府機構的物品採購。政府採購準則的主要目的是限制購買國貨政策,使國內採購行為具有國際競爭因素。

概述

政府採購是指政府或其代理人作為消費者為其本身消費,而不是為商業轉售所進行的採購行為,在當今國際社會任何
(圖)WTO政府採購準則WTO政府採購準則
一個國家中,政府每年的採購額約占世界貿易總額的10%以上,作為最重要的市場購銷活動,政府採購市場的健康發展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鼓勵和扶持國內企業的作用,進而促進一國國民經濟的迅速增長。

主要目的

政府採購準則的主要目的是限制購買國貨政策,使國內採購行為具有國際競爭因素。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準則確立了由政府實體部門承擔非歧視採購的這一具有深遠意義的義務,包括國民待遇和保證投標程式透明度的詳細措施。然而,承擔這種義務的交易是有限制範圍的,即準則僅適用於簽字國提交的表上的實體部門。雖然實體範圍開始時有些限制,據預測在準則重新談判中,將會包括更多的實體。

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購買必要物品,維持公共秩序,防疫上的需要,對此項政府採購採取的限制措施可以例外;
2、公開招標,或者選擇招標為基本原則,特殊情況下也同意用隨意契約的形式;
3、運用基準額,原則上在15萬歐洲美元以上;
4、政府以外的地方公共機構以及與政府有關的機構所採購的物品,作為努力目標;
5、低開發國家的採購,給予特別照顧,可以運用國內法。

採購協定

序言重申了東京宣言中所宣布的應當減少和取消非關稅措施的宗旨,並規定該協定的原則是:(1)不得通過擬訂、採取或實施政府採購的法律、法規、程式和做法來保護國內產品或供應者面歧視外國產品或供應者;(2)有關政府採購的法律、規則、程式和做法應公開;(3)考慮到開發中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目標、國際收支狀況等,有關的締約方應向開發中國家提供特殊的更優惠待遇。
第1條是關於“適用範圍”的規定,(1)協定將規範的範圍限於貨物貿易,而將服務貿易排除於適用範圍之外;(2)協定適用於 15萬特別提款權以上(後改為 13萬及其以上)的政府採購契約;〔3)締約方所控制的採購實體為中央政府或其代理機構。
第2條是關於“國民待遇和非歧視待遇”的規定,它要求各締約國在第2條範圍內的政府採購方面對另一締約方的產品和供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得低於該締約國向其他締約國的產品和供應者所提供的待遇,但進口關稅和進口費用等除外。本條還規定各締約方不得為本協定中的政府採購之目的而實行原產地規則。
第3條是關於向開發中國家提供特殊的差別待遇,其目標是:促進各締約方適當考慮開發中國家,特別是最不已開發國家的發展、資金和貿易要求,以保障他們的國際收支平衡,保證其有足夠的儲備來執行經濟發展方案,促進其國內工業的建立和發展,對農村或落後地區的小型工業和家庭手工業以及完全依賴或嚴重依賴政府採購的工業單位,更應提供差別待遇。經締約方全體同意,發展中國家可免予執行最惠國待遇而實行開發中國家之間的區域性或全球性的特殊安排。發達的締約方應根據請求,在非歧視原則的基礎上向發展中締約方提供他們認為合適的一切技術援助以解決這些國家在政府採購方面的問題。

(圖)WTO政府採購準則WTO政府採購準則

第4條是關於技術要求的規定,它要求採購實體必須將所採購產品的性能指標公布於眾,這些指標必須以國際標準、國際技術規定和公認的國家的標準為依據,採購方也不應要求其所採購產品有商標名稱、專利權及型號設計,具體原產地或生產商等指標。
第5條是投標程式規定得非常詳細,要求在政府採購方面實施公開投標,即所有有興趣的國內外 供應者都可投標。然而,為了使協定能夠被更多的 政府所接受,協定在某些條件下也允許締約方採用選擇性投標程式,即締約方的政府採購實體可選擇邀請某些(國內或國外)供應者投標,在特殊情況下,協定還允許實體採用單獨投標程式,即只邀請一個供應者投標,該條的最基本原則是政府在投標採購程式中必須貫徹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和透明度三原則。採購通知應在協定附屬檔案所列的適當刊物上公布,為使國外投標者獲得平等的機會,規定的 投標時限應合理,同時接受投標的時間從公布採購通知時算起不得少於30天。
第6條是關於資料和審查方面的規定,它是透明度原則最集中的體現。該條規定,各締約方有關政府採購的任何法律、法規、司法決定,及廣泛適用的行政裁決,以及任何程式辦法(包括標準契約條款在內),應在本協定附屬檔案4所提到的適當刊物上及時予以公布,各締約方應在收到其他締約方請求時要對政府採購程式作出解釋。
第7條是義務之執行,主要是關於政府採購委員會的職能及在解決締約方爭端中所起的作用。政府採購委員會根據本協定成立特別諮詢小組,為締約方之間因實施本協定而產生的問題提供充分的磋商機會,或在磋商無效的情況下作出建議或裁決。
第8條是關於本協定的例外之規定,該條重申了關貿總協定第20條和第21條的原則,即本協定不妨礙任一締約方為保護國家安全、公共道德、保護人類、動植物生命及健康、保護智慧財產權需採取例外措施。
第9條是最後條款,是關於本協定的接受與加 人、保留、生效、與國內法關係等規定。

重要意義

政府採購協定是東京回合諸協定中最有深遠意 義的一個單項協定,它彌補了關貿總協定原始條文 上的不足,

(圖)WTO政府採購準則WTO政府採購

在較高的水平上體現了關貿總協定的原 則,而且是東京回合單項協定中運行最好的、烏拉圭回合單項協定中改動最少的一項協定。
由於採購決定具有的敏感性,許多簽字國又有傳統的採購國貨政策,因此,採購準則的執行一直不很順利,特別是頭幾年,由於公布的招標通知投標人等,簽字國向準則委員會會議申報一系列沒有按準則執行的案件。有些問題通過雙邊協商和委員會會議的討論後得到解決。許多國家在執行準則的過程中也取得較多的經驗。 許多開發中國家參加採購準則的談判,準則里反映了它們的看法。促使開發中國家簽署準則取決於準則的義務如何幫助一個政府將其政策符合準則所規定的要求。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