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歧視待遇又稱無差別待遇,是WTO的基本原則之一。它要求WTO成員方在實施某種優惠待遇和限制措施時,不要對成員方實施歧視待遇。非歧視待遇由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條款體現出來。最惠國待遇的基本含義是:成員國一方現在和將來給予任何第三成員方在貿易上的優惠、豁免和特權,也同樣給予成員方對方。國民待遇是指成員方保證另一成員方的公民、企業和船隻在本國境內享受與本國公民、企業和船隻相同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