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王榑

齊王榑,太祖第七子。洪武三年封。十五年就籓青州。二十三年命王帥護衛及山東徐、邳諸軍從燕王北征。二十四年復帥護衛騎士出開平。時已令潁國公傅友德調發山東都司各衛軍出塞,諭王遇敵當自為隊,奏凱之時勿與諸將爭功。榑數歷塞上,以武略自喜,然性凶暴,多行不法。建文初,有告變者。召至京,廢為庶人,與周王同禁錮。

齊王榑

太祖第七子。洪武三年封。十五年就籓青州。二十三年命王帥護衛及山東徐、邳諸軍從燕王北征。二十四年復帥護衛騎士出開平。時已令潁國公傅友德調發山東都司各衛軍出塞,諭王遇敵當自為隊,奏凱之時勿與諸將爭功。榑數歷塞上,以武略自喜,然性凶暴,多行不法。建文初,有告變者。召至京,廢為庶人,與周王同禁錮。
燕兵入金川門,急遣兵護二王。二王卒不知所以,大怖,伏地哭。已知之,乃大喜。成祖令王齊如故,榑益驕縱。帝與書召來朝,面諭王無忘患難時。尃不悛,陰畜刺客,招異人術士為咒詛,輒用護衛兵守青州城,並城築苑牆斷往來,守吏不得登城夜巡。李拱、曾名深等上急變,榑拘匿以滅口。永樂三年詔索拱,諭榑改過。是時,周王橚亦中浮言,上書謝罪,帝封其書示榑。明年五月來朝,廷臣劾榑罪。榑厲聲曰:“奸臣喋喋,又欲效建文時耶!會盡斬此輩。”帝聞之不懌,留之京邸。削官屬護衛,誅指揮柴直等,盡出榑繫囚及所造不法器械。群臣請罪教授葉垣等,帝曰:“王性凶悖,朕溫詔開諭至六七,猶不悟,教授輩如王何!垣等先自歸發其事,可勿問。”榑既被留,益有怨言。是年八月,召其子至京師,並廢為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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