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灝

1461年(光順二年),黎灝以“安南國故王黎�弟”的身份,遣使到北京要求冊封。 1462年(光順三年),明朝派錢溥、王豫為使節,封黎灝為“安南國王”,保持了中越兩國間的宗藩關係。 1480年(洪德十一年),雲南官員向明廷報稱“今復聞(後黎朝)練兵,欲攻八百。

生平

早年事跡

黎灝生於1442年(大寶三年)農曆七月二十日,父親是黎太宗,母親是婕妤吳氏(光淑皇太后)。1445年(太和三年),黎灝被皇兄黎仁宗封為平原王,在京師升龍學習,“日與諸王同經筵肆學”。
早年的黎灝,在學習當中已展現才華,越南史籍《大越史記全書》稱他“惟以古今經籍聖賢義理為娛,天性生知,而夙夜未嘗釋卷,天才高邁,而製作尤所留情,樂善好賢,��不倦”,深得黎仁宗及宣慈太后(仁宗之母)的欣賞,“宣慈太后視若己生,仁宗推為難弟”。及至長兄黎宜民於1459年(天興元年)殺仁宗自立為帝,改封黎灝為嘉王。

擁立為帝

黎宜民登基稱帝後,殺戮舊臣,其施政得不到民眾支持,因而出現反對勢力。1460年(天興二年)農曆六月,廷臣阮熾(又作黎熾)、丁列(又作黎列)等合謀,剷除黎宜民及其親信。
當帝位懸空之際,阮熾等人商議新君人選。有關情況,《大越史記全書》提供了兩種說法,一說是黎宜民派系被推翻後,阮熾等一眾廷臣便擁立黎灝為帝。另一說則是廷臣最初想迎立恭王黎克昌,但恭王堅拒,便改立嘉王為帝。黎灝即位後,聽信讒言,致使恭王被殺。
六月初八,黎灝即皇帝位,改年號為光順,並隨即採取措施安撫人心,如大赦天下,贈與官員田地,又懲處曾協助黎宜民奪位的禁軍將領黎得寧。

去世

1496年(洪德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黎灝得風腫疾。1497年(洪德二十八年)正月三十日,黎灝病逝於寶光宮(又作寶光殿)。時年五十六歲。關於黎灝病死的內情,據當時史官武瓊所說,是由於黎灝女寵甚多,到患有重病時,長期失寵的長樂皇后在此時才獲許可為黎灝侍病,但皇后竟用毒塗手,摸黎灝發瘡處,於是黎灝病情加劇。
1498年(景統元年)三月初八,黎灝被葬於藍山昭陵,諡號崇天廣運高明光正至德大功聖文神武達孝淳皇帝,廟號聖宗。黎憲宗並命朝臣申仁忠、覃文禮、劉興孝等撰文,刻於碑石,“以昭先帝之業於來世”。

政績

改革官制

黎灝對原有的朝廷架構,有所調整。後黎朝開創後,沿襲陳朝官制,設左右相國,下有禮部吏部內閣密院、中書、黃門、三省門下等部門,黎宜民時期設立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工部刑部)及六科(中書科、海科、東科、西科、南科、北科)。黎灝保留六部六科制度,於1465年(光順六年),改中書科為吏科、海科為戶科、東科為禮科、南科為兵科、西科為刑科、北科為工科,作用是“審駁百司”,屬監察機構,負責修正及駁回六部過失,每科以“都給事中”和“給事中”為首長。黎灝還增設六寺,分別是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尚寶寺,各寺官則有寺卿少卿寺丞
黎灝又參照中國官制,讓文武官員擁有一定的土地,並給予歲俸錢。如貪污者必加嚴懲。此外,制定了官員退休之制,為官至65歲,為吏至60歲,便準許退休。

改革地方政制

後黎朝初年,全國領土分成五道,但轄地較廣,管理不易,政令難以下傳,所以黎灝將五道分成十二道,區小易治。每道設都司(設有正副都總兵,管軍務)、承司(設有承政正副使,管政務)、憲司(設有憲察正副使,管司法)等架構。又設監察御史,查察各道官員工作,以防違紀行為。
1470年(洪德元年)攻破占城國後,設定廣南道(第十三道),又改道為處。處以下的地方行政單位為府、縣、州。府縣以下則為鄉、坊、社、村、莊、冊、峒、原、場。在十三處當中的險要之地,設守御經略使一職,負責防務。
對邊境少數民族的管理,黎灝設立團練、守御、知州、大知州等職,是為少數民族區域的酋長。有功於黎氏朝廷的酋長,可封賜官爵,如司空平章事、上將軍大將軍等等。

整頓金融財政

黎灝在位時期,規定人丁稅,每人每年交錢八陌。此外有田地稅、土地稅、桑洲稅,按畝繳納,而各種田土都分作一、二、三等。
因應到稅制方面,除用穀物、絲等實物繳納,黎灝又用錢繳稅,加上當時農、工業得到長足發展,經濟繁榮,貨幣亦須運用到社會各個領域上,因此黎灝極為重視鑄造貨幣,他認為:“泉貨之用,貴於上下流通,府庫之儲,貴於長久無幣”,因此牢牢掌握貨幣的鑄造權和發行權,每年都鑄造一定數量貨幣在市面流通。
在光順年間,黎灝鑄造大量的“光順通寶”。該貨幣素質甚好,然而因有奸商及不法之徒私下利用民間銅器及舊銅錢,摻合其他金屬,以偷工減料的方式,鑄造素質粗劣的“光順通寶”偽幣,以牟取暴利,故此黎灝下令“嚴禁廢棄銅錢”、“偷鑄銅錢者治罪”,以及“禁止攜帶偽幣”。
1470年(洪德元年),後黎朝鑄“洪德通寶”。該貨幣素質較高,被貨幣研究者譽為“越南有史以來鑄造方孔圓錢最為成熟的時期”,“是越南錢幣的優秀代表”。

調理農務

對於農業生產,黎灝相當重視,經常下諭,各府縣官員務必竭盡全力,指導百姓勤於農務。黎灝又設定河堤官及勸農官,主理國內農業事務;下令戶部及各地承政官員,向朝廷上報荒地數目,以便讓各府縣政府督促百姓開闢耕種。
黎灝設立了“屯田”四十二所,委任相關官員,管理開墾之事,以減少出現饑饉之患。

完善刑法

在越南法律史里,黎灝頒行了封建時期較重要的一部法典──《洪德法典》(又稱《洪德律例》、《黎朝刑律》)。該法典以中國唐代律令為藍本,結合越南自身風俗習慣及舊法而成,於1470年(洪德元年)頒行。它的內容,包括刑法、婚姻家庭法、民事法、訴訟法等等。此一法典成為後黎朝的法律基礎,一直沿用到18世紀後期。

規範民生風俗

對於當時的越南風俗,黎灝加以改革及規範化。例如,當時越南人民崇奉佛教,常修建寺廟,黎灝乃下令禁止修建新寺廟,套用錢財和功夫去做有益之事;當時喪、婚禮俗,多有違反常情之舉,如辦喪事之家大擺筵席、演戲唱歌以作觀娛,黎灝便禁止辦喪事時演戲唱歌;婚俗里則有收取娉禮之後,過三四年後才迎娶新婦至夫家,黎灝下令納聘後便要擇日行迎親禮,次日見父母,第三日見於祠堂。
黎灝希望全面確保封建秩序和道德規範,黎灝又制定《二十四條倫理》,作為對民眾道德的指引。
黎灝又設法使全國民眾免受疾疫之苦,乃成立“濟生堂”,收容病人。如當某地爆發疫情,則派官員帶藥前往醫治。
對於當時盛行的佛教,黎灝採取壓抑政策,將之列入社會最下層。凡寺田、寺院領地,均收歸國有,令大批僧侶還俗,剩下的亦必須參加佛教經典考試,合格者方可繼續為僧。

編撰史地文籍

黎灝對於越南本國史相當重視,據後黎朝史官范公著所說,由於黎灝抱著“拓土開疆,創法定製”的需要,所以“尤能留意史籍”。其中較重要的有黎灝於1479年(洪德十年)下令史官吳士連編纂的《大越史記全書》,這次編纂的內容始於傳疑時代里的鴻龐氏,至黎太祖為止,到後黎朝的中晚期,該書再獲其他史官的增補編訂。
此外,黎灝政府還有其他歷史著作,如申仁忠、杜潤等奉命撰修《天南餘暇集》,一百卷,敘述黎灝時的重要事件和刑律;黎灝又編《親征記事》一書,記錄了親征占城、寮國及各芒族部落的事跡。
在地理典籍方面,黎灝以前,越南未有較完善的本國地圖。黎灝下令,各地官員踏勘治所內的山川險要地帶,並將古今事跡,繪圖詳述,然後呈送戶部,是為當時的全國輿圖。

推動文學發展

1494年(洪德二十五年),黎灝成立“騷壇會”,該會有成員二十八人,包括黎灝本人及其近臣,稱為“騷壇二十八宿”,黎灝自號“騷壇元帥”。該會成員寫下不少詩篇,主要內容是頌讚君主及朝廷的政績,以漢文或字喃創作。當中較重要的作品,為漢文寫成的《瓊苑九歌》,由黎灝依九題寫詩九章,再由申仁忠、阮仲懿等二十八人依韻奉和。另外又如《洪德國音詩集》,收有詩約三百首,內容為吟詠天地、吟詠大自然、抒發人們情感、描繪各種物品、清閒逍遙的自我吟唱等等。
黎灝的“騷壇會”,帶有政治色彩,學者王曉平批評它是“皇帝御製,近臣無不稱好;近臣唱和,下屬莫不叫絕”,但亦認同它“對漢詩藝術水平的提高,對詩歌的鑽研和提倡,確實造成了漢詩文興盛一時的局面,從長遠來說,文學風氣的形成對於民族詩歌、民族文學的崛起,也具有良好的促進作用”。

發展儒學

黎灝重視儒學,採取儒家思想和經典作為治國工具。黎灝以德治的方式,規定科舉制中的鄉試由“有德之士”應試,凡不睦、不忠、不孝、不義、亂倫者,雖有具有大志及學識,亦不準應試。在會試上,以《論語》、《孟子》、《五經》等儒家典籍的內容出題。對於國子監,黎灝置五經博士,各人專治一經,教授監生。為表尊孔,黎灝下令修建文廟大成殿、更服殿、明倫殿、東西講堂等,用於祭祀孔子。此外,黎灝還制定三年喪禮,以表明儒家中的忠孝,是仁之本。

增強軍備

黎灝為大展拳腳,因而整頓武備。曾下令國內各地區的軍事長官,要勤於向部隊教習戰陣,訓練士卒,保持戰鬥能力。 黎灝又整頓軍隊架構,設五府軍,分別為中軍府、南軍府、北軍府、東軍府、西軍府。每府有六衛,每衛有五或六所,每所軍隊人數約為四百人。五府之軍,合共約六七萬人。黎灝又頒令練習水陣的軍令三十一條、象陣軍令三十二條(或作二十二條)、馬陣軍令二十七條、步陣軍令四十二條。
為提拔軍事人才,黎灝規定武試三年一次,將士中試者獲賞,落弟者受罰,使人人積極從事武備。

外交

與明朝的關係

黎灝被擁立為帝後,便尋求中國明朝認同其國君地位。1461年(光順二年),黎灝以“安南國故王黎�弟”的身份,遣使到北京要求冊封。1462年(光順三年),明朝派錢溥、王豫為使節,封黎灝為“安南國王”,保持了中越兩國間的宗藩關係。
1468年(光順九年),越方“聚兵千餘,立柵挑塹,占據廣西憑祥縣地方”。對此,明廷命邊疆官吏加緊邊防,“計議長策,嚴督所屬,整兵防禦”。此後又發生邊民犯事的問題。1471年(洪德二年),中國廣東官員向明廷報告:“有交人(指越南人)駕使雙桅大船,越過海面,偷撈珠池,劫掠客貨。”明廷乃向黎灝政府要求“禁國人勿越境為寇”。黎灝回復自己已“差人方詢境內,拘集海�官吏,里老究問”,但未能查獲結果,唯有希望明廷“俯賜恩憐”。
1472年(洪德三年),廣西的上凍崗隴委、龍州等地,被越方民眾霸占土地,須由明廷派員到廣西邊境處理土地糾紛,“履勘明白,設二界址,永為邊守”。但黎灝不滿“廣西會勘官何多”,認為“我尺山寸河豈宜拋棄”,又派員與明朝官員交涉,叮囑應採取強硬態度,“勿許漸侵,如他不從,尚可差官北使,詳其曲直”。1474年(洪德五年),越方在雲南邊境“以軍民嘯取竊掠為詞,輒調夷兵萬眾越境,攻擾邊寨,驚散居民”。對此,明廷采兩手準備,一方面下令雲南、廣東、廣西等地官員加強邊備,“各守境土,以備不虞”,另一方面透過外交途徑,向黎灝聲明“不許輒調夷兵,越境侵擾,驚疑良民”。
1480年(洪德十一年),雲南官員向明廷報稱“今復聞(後黎朝)練兵,欲攻八百。內侵之患,不可不慮”。明廷為此向黎灝政府交涉,黎灝反駁自己並不知道八百是在何處,“八百地之所在且不知,況欲往征之?”明廷只好下令雲南治下的車裡、元江、木邦(今屬緬甸)、廣南、孟艮(今屬緬甸)等地土司官員互為保障。1483年(洪德十四年),雲南臨安府建水州又發生中越民眾衝突,“累相爭訟”。明廷對黎灝政府多次騷擾邊境,加以得悉占城被黎灝所滅,相當不滿,曾向越方使節提出嚴正指責:“朝廷(指明廷)一旦赫然震怒,天兵壓境,如永樂故事,得無悔乎?”經此指責,黎灝政府才“自是有所畏”,中越間的邊境磨擦乃告一段落。

與占城的關係

1464年(黎光順五年,明天順八年),占城王盤羅茶全遣使入明,投訴“安南國侵擾本國,求索白象等物”,並“乞照永樂年間,遣使安撫,置立界牌碑石,以免侵犯,杜絕仇釁”。明廷希望越占兩國保持和平,答覆占城使節“謹守禮法,保固境土,以御外侮,勿輕構禍”。但未能平息越占之間的爭鬥。1467年(光順八年)農曆三月,占城遣使到黎氏朝廷,黎灝乘機命人向占城使節,可否按照“事大之禮”向後黎朝朝貢,以索取犀、象、寶貨等物,但占人不從。
1469年(光順十年)三月,占城出軍進攻後黎朝治下的化州(在今順化)。黎灝乃向明廷申訴“屢被攻圍化州”,坦言要“飭兵與戰”,明廷雖勸諭越方“解怨息爭”,但越占的交戰已如箭在弦。1470年(洪德元年)八月,占城王盤羅茶全親率水步象馬十萬攻化州,化州守將告急。然而占城國卻於此時出現內哄,“茶全為人凶暴淫政,慢神虐民,占人民叛”,黎灝看準這一點,乃於十一月,徵集軍隊二十六萬人,親征占城。進入占城邊境前,黎灝作出周密部署,“詔順化軍出海以試舟師”,演練水軍,又“慮占國山川有未易知,乃命順化土酋阮武圖其險易以進”,深入敵國前先了解地形要道。在戰事裡,越軍行進相當順利,1471年(洪德二年)正月進入占城邊境時,得到占城官員蓬莪沙、琴績、道貳等“進獻方物”及投效。其後越軍節節勝利,三月初一日,攻破占城國都�盤,生擒國王盤羅茶全而回。
當占城被攻破後,將領齋亞麻弗庵(或即越南典籍里的逋持)在賓童龍(即藩籠)自立為王,然而須向後黎朝入貢。此外,黎灝把所得的�盤、大占、古壘等占城故地,設定廣南道以作統治,轄三府九縣,選當地十五歲以上聰明好學者,錄取為生徒,教以禮義。但占城遺族仍經過一番掙扎,盤羅茶全之弟盤羅茶悅(又作盤羅茶遂)逃入山中,派人到明朝要求冊封為王。黎灝得悉後鏇即派兵,擒獲茶悅。明廷雖呼籲黎灝歸還占城故地,但黎灝不從。

評價

黎灝本人曾向朝臣評論自己的統治:“朕有二失,一曰政令施為違道乾譽,二曰素屍在位,擾亂天工。”
在越南,後世一般對黎灝有相當高的評價。撰寫《大越史記全書》的史官讚揚他“創製立度,文物可觀,拓土開疆,�章孔厚,真英雄才略之主,雖漢之武帝、唐之太宗,莫能過矣”,但同時批評他“土木之興,逾於古制,兄弟之義,失於友於,此其短也”。著名史家武瓊認為他“崇尚儒術,振拔英才,取士之科不一而定,三年大比之舉,自帝始之。其得人之盛,振古有光,文武並用,各隨所長,故能修政立事,制禮作樂,號令文章,煥然可述。……又慮占寇世嘗為吾患,今日不剪,將何其為,乃南征茶全,而復其封疆,西拔雅蘭,而掃其巢穴,山蠻有徵,而威揚乎北,盆忙(又作盆蠻)有徵,而地辟乎西”。到近現代,史家陳仲金稱讚黎灝“改革政治,興辦教育,整頓武備,平定占城、寮國,拓土開疆,使當時我南國更加文明昌盛,顯赫於一方。自古至今,我國從未達到如此之強盛”。
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稱黎灝是“安南黎氏王朝中較有作為的帝王”,指出他“好大喜功,野心勃勃”,其建樹除了對內文治和對外武功,又“發展工農商業,獎勵中越文化交流”。

家庭

父母

父親:黎太宗
母親:光淑皇太后吳氏

兄弟

長兄:黎宜民,1459年發動兵變,殺黎仁宗,自立為帝。1460年被朝臣捕殺。
二兄:黎邦基,即黎仁宗。
三兄:黎克昌(1440-1461),黎太宗封為新平王,後來為恭王。黎宜民倒台後,朝臣一度欲立黎克昌為帝,但黎克昌推卻,便立黎灝,後來黎灝聽信讒言,黎克昌死。

子女

黎灝生皇子十四人,皇女二十人。
長子:黎憲宗黎�
次子:梁王黎銓
三子:宋王黎듩
四子:唐王黎鎬
五子:建王黎鑌,黎昭宗追崇為德宗建皇帝
六子:福王黎錚
七子:演王黎�
八子:廣王黎�
九子:臨王黎鏘
十子:應王黎(金昭)
十一子:義王黎(金耿)
十二子:鎮王黎�
十三子:肇王黎�
十四子:荊王黎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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