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馬憶湘(1923—2016),女,土家族,湖南省永順縣人,土家族,1923年5月出生在永順縣龍家寨一個貧苦農民家庭,因家貧從小給人家當童養媳,受盡生活磨難。
1935年春參加工農紅軍,不久,隨紅二、六軍團長征,1937年春加入中國共產黨,到陝北後,歷任關中分區婦聯副主任、中央黨校學員、解放軍旅衛生部政治指導員,大生產運動中被評為勞動模範,1941年與晏福生同志結婚,在長期的革命鬥爭中經受了嚴峻的考驗,不怕艱險,直到全國解放。
1949年隨軍南下,曾在軍中和地方任職,1955年被授予大校軍銜 ,獲三級八一勳章、三級獨立自由勳章、三級解放勳章、二級紅星功勳榮譽章各一枚,1958年在湖南軍區從事文藝創作工作。
1958年完成回憶錄《在長征的道路上》,1959~1961年完成長篇小說《朝陽花》,被廣州軍區政治部頒發優秀作品獎,1961年調廣州軍區司令部第一通訊總站任副政委,後發表《我跟紅軍過草地》。
粉碎“四人幫”後,她得到平反,恢復了名譽,被任命為廣州軍區司令部管理局副政委,還當選為中國作家協會廣東分會理事、廣東省兒童福利會理事、廣東省政協委員,1987年編寫了《難忘的青少年時代》,1988年3月離職休養。
1996年,為慶祝紅軍長征勝利60周年,《朝陽花》又被作為“紅色經典”叢書之一隆重推出。
人物創作
50年代中期,黨中央號召老幹部撰寫革命回憶錄,總政治部在全軍開展“中國人民解放軍三十年”徵文活動,她利用自學和組織上送她學習獲得的知識,拿起筆,花了幾個月時間,完成了一萬多字的回憶錄《在長征路上》,被中國青年出版社收入《戰鬥的歷程》一書出版。
編輯部建議她在回憶錄的基礎上寫一部自傳體小說,作為革命傳統教育的圖書,她認真回憶,撰寫故事梗概,然後口述,由湖南省軍區政治部派人記錄,並整理出初稿,最後共同研究,逐字逐句進行修改。
經過3年的艱苦努力,終於寫成長篇小說《朝陽花》,由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受到廣大青年的歡迎,幾年內一版再版,發行數十萬冊,並翻譯成日語出版。
《朝陽花》以其樸素流暢的語言,真實可信的情境與細節,坎坷而又充滿希望的人物命運,生動鮮明地塑造了吳小蘭、王德明、看護長、小劉、柳瑩、李連長等一批紅軍指戰員的光輝形象。通過這些形象,讀者不難體會到中國革命的艱辛;不難明白黨和軍隊是怎樣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不難明白我們的黨,我們的軍隊是怎樣一個黨,怎樣一支軍隊,從而深刻地揭示了中華民族的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精神支撐與不竭的動力。
《朝陽花》與同時期出版的《苦菜花》、《迎春花》並稱“三花”,不僅轟動了當時的文壇,也教育了一代又一代青少年讀者,在黨組織的支持和幫助下,出身貧寒、文化不高的老紅軍戰士馬憶湘,能夠完成這樣一部膾炙人口的紅色經典文學作品,本身就創造了一個奇蹟。
“文化大革命”中,《朝陽花》被誣陷為歌頌賀龍、為賀龍樹碑立傳的“大毒草”,她被送到沙河學習班,作為重點對象批鬥。
特偵組不分白天黑夜逼著她揭發賀龍,她幾次昏倒在批鬥會場上,她始終相信黨的正確領導,認為污衊賀龍就是醜化紅軍,自己決不能出賣靈魂,堅定不移地維護黨的利益。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馬憶湘的冤案得到平反,1979年,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全文廣播了《朝陽花》,後又接連出版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