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03年11月23日,出生於江西撫州市臨川鍾嶺鄉環洲,父親是著名的民主人士饒思誠。饒思誠也是八一南昌起義的參與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直到1958年仍擔任江西副省長。
饒漱石早年入江西省立三師(今撫州一中)。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時,饒漱石在南昌讀書,參加南昌的學生運動。暑假回到臨川後,饒漱石和從上海回來的傅烈一道,聯絡江西臨川的學生和社會上的進步人士成立了一個劇社,利用演戲進行反帝愛國宣傳活動。劇社多次在撫惠堂公演,每夜觀眾達2000多人。
1923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任江西九江市地方團組織第二支部書記。他創建了“潯光社”,出版了不定期刊物《潯光》和《江聲報》。他多次領導南偉烈學校的學生運動,並組織成立了“裁縫工會”“女工工會”。後被推選為九江首屆學生聯合會主席,出席了在上海召開的首屆全國學聯會議。
1924年,夏秋之間,饒漱石入上海大學學習,參加了李立三等在上海滬西小沙渡創辦的工人俱樂部的領導工作。
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擔任滬西區罷工委員會黨團書記,分工負責工人和學生團員工作,分工負責工人和學生團員工作,同時參與上海絲廠和南洋兄弟菸草公司工人的罷工鬥爭,參加領導了上海“五卅”反帝愛國鬥爭運動。
1926年底至1927年3月,擔任由陳獨秀、周恩來等人組成的上海工人武裝起義特別行動委員會委員。饒漱石工作積極,能力強,在白區工作處於低潮時期,為白區黨組織的恢復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因而很快嶄露頭角,成了上海工人運動的領袖人物。
1928年,饒漱石作為中央代表團成員、江西省委特派員到贛東北巡視工作。任中共贛東北特委書記、共青團浙江省委書記。同年12月,饒漱石調回上海,任團中央秘書長。
1929年起,到東北任共青團北滿省委書記,中共滿洲臨時省委常委、滿洲省委代理書記(劉少奇出獄後任中共滿洲省委宣傳部長,曾一度為饒的部下)。為東北黨團組織最高負責人。在東北工作期間,饒曾負責組織了營救劉少奇的活動,並取得成功,又成功組織了奉天紡織工人大罷工。多次到哈爾濱巡視工作,並與唐巨經等人成功組織過著名的哈爾濱皮鞋廠工人大罷工。
1930年4月,饒漱石因所謂“滿洲破壞案”,與趙尚志等30人一同被逮捕入獄,內定為槍決,後經黨組織派人做張學良的工作,才改為監禁。在獄中,饒漱石經受了各種酷刑,但他堅貞不屈。他在獄中建立了黨團支部幹事會,領導難友們與敵人進行了英勇的鬥爭,自己帶頭絕食,並取得了勝利。後又染上了瘟疫,險些喪命。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饒漱石和趙尚志等人一同被黨組織營救出獄。
1932年初,饒漱石回國在上海做工會工作,先後任上海工人聯合會主任兼黨團書記、中華全國總工會宣傳部部長兼秘書長、中華全國總工會上海執行局黨團書記,多次組織領導上海工人罷工和學生遊行。
1933年,饒漱石調任中華全國總工會華北辦事處主任,8月兼任河北臨時省委代理書記。由於中共臨時中央的領導都轉移到中央蘇區,饒漱石主持了黨在白區的各項工作。
1935年赴蘇聯,饒漱石任中國駐赤色職工國際代表。饒漱石和王明等人共同起草了著名的《八一宣言》(即中共中央發表的《為抗日救國告全體同胞書》),奠定了抗日救國統一戰線的基礎。他穿梭於法國、英國和美國,從事國際統戰工作,在海外華僑中宣傳中國共產黨的抗日主張,為八路軍、新四軍募集了大量錢物。並通過美國和加拿大共產黨動員白求恩來延安救治傷員。
1936年起,先後被派到美國、法國,還先後主編或創辦過《先鋒報》、《救國時報》、《華僑日報》。
1938年2月,饒漱石出席了在英國倫敦召開的世界反侵略大會,並用趙建生筆名撰寫了《為自由和平而戰的中國工人階級》一文。
抗日戰爭期間,歷任中共中央東南局副書記、華中局副書記兼宣傳部部長、中共中央軍委華中軍分會常委兼新四軍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華中局書記兼新四軍政委。
1945年6月,當選為中共第七屆中央委員。是年底任新四軍兼山東軍區政治委員、北京軍調部中共代表。
1946年10月,饒漱石任中共中央副秘書長兼組織部部長,仍兼任中共中央華東局書記兼新四軍、山東軍區政委。
1947年1月,饒漱石任華東軍區兼任中共中央華東局書記,中共華東局黨政最高負責人,陳毅為華東野戰軍司令員兼政委 ,粟裕為副司令員,負責戰役指揮。1947年華中野戰軍和山東野戰軍合併為華東野戰軍。
1947年2月到1947年7月,饒漱石作為華東軍區和華東局負責人,從後勤上支持萊蕪戰役、孟良崮戰役、白塔埠戰役、蒙泰戰役、南麻、臨朐戰役等。領導指揮膠東保衛戰、周張戰役、濰縣戰役、兗州戰役,以及協助蘇北兵團進行了李堡拼茶戰役、鹽南戰役、益林戰役。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中共中央華東局書記、中央人民政府委員、中央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任上海市市委書記。
1950年8月,第三野戰軍前委與華東軍區合併後,饒漱石任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兼華東軍區暨第三野戰軍政委。
1953年,調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長和中共中央副秘書長。後鄧小平、陳雲向毛澤東揭發他與高崗陰謀分裂黨中央,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
1954年2月,在中共七屆四中全會上受到批判。
1955年,被開除出黨。
1965年8月30日,因潘漢年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
1965年9月23日,被假釋出獄。文化大革命爆發後,1967年被重新收監。
1975年3月2日,在牢獄中因病去世,享年72歲。
華中局
1941年1月9日,在皖南事變已經發動、新四軍副軍長項英和政治部主任袁國平擅自離隊的情況下,饒漱石、葉挺領銜以東南局名義向中央發出兩封電報,一封電報痛陳敵情:“我江南遵令北移被阻,戰況激烈,請向國民黨嚴重交涉。”另一封電報則要求臨機處置,以饒漱石代替項英:“項英、袁國平等在緊急關頭已離開部隊,提議中央明令撤項職,並令饒漱石在政治上負責,葉在軍事上負責,以挽危局。”11日,中共中央致電葉饒,充分肯定了他們的臨機處置方案:“希夷漱石的領導是完全正確的,望全黨全軍服從葉、饒指揮,執行北移任務。”12日,中共中央又連續發來類似上述內容的電報。
(1)饒漱石在皖南事變的突出表現,其後受到重用,在劉少奇離開華中後,將華中的黨、政大權交給了饒漱石,其後陳毅代軍長、饒漱石政委指揮了新四軍的軍事行動,直到黃花塘事件爆發,陳毅調往中央。
(2)經過黃花塘事件後,中央任命張雲逸為新四軍代軍長,從此張雲逸指揮了新四軍的軍事行動。
(3)抗日戰爭勝利後,饒漱石率新四軍主力開往山東,擔任華東局書記兼新四軍、山東軍區政委,再次掌握黨、政大權。
1946年饒漱石參加軍調處,往北京、東北進行國共軍事調停工作。
華東局
北京新四軍研究會研究員蔡曉鵬先生在《炎黃春秋》2011年第8期上發表文章《華東財委的由來與影響》:“在八年抗戰中,新四軍牽制了日軍13個師團,占侵華日軍總軍力的22%,偽軍的30%;在廣泛開展游擊戰爭的基礎上,對日偽軍作戰2.4萬次,斃傷俘敵41萬,先後光復國土25.3萬平方公里,解放人口3400萬,建立蘇中、淮南、鹽阜、淮北、鄂豫邊、蘇南、皖江、浙東8大抗日民主根據地。主力部隊從組建時的不足1萬人,發展到21.5萬餘人,地方武裝9.7萬餘人,民兵自衛武裝96萬餘人。至1949年底,以新四軍為基礎的第三野戰軍已形成擁兵120萬(野戰軍82.5萬人,地方武裝39萬餘人)的雄師”。
蔡先生還說:“皖南事變後,新四軍的軍費、軍需來源全靠自力更生。一是‘取之於已’:1942年開展大生產,部隊自己組織農業生產,開荒種地、割葦、捕魚、養鴨、采藕、養豬;各部隊還組織開辦各類軍需廠(被服廠、紡織廠、肥皂廠、牙刷廠、牙粉廠、軍工廠、煤廠等),大大減輕了人民負擔。如1943年,軍直屬隊自給了8個月的蔬菜、10個月的鹽以及全年肉食,生產貨值500多萬元。二是‘取之於敵’:抗戰期間,繳獲火炮789門,擲彈筒627門、輕重機槍4821挺、長短槍230595支。日本投降後的大反攻,繳獲大量武器、裝備、彈藥、被服、糧食和黃金、白銀、鈔票及貴重有價物。三是‘取之於民’,即派糧徵稅:各根據地的財政收入1/3交軍部,1/3交駐軍,1/3歸地方。四是‘取之於商:這是最精彩的華東特點。蘇中一師利用特購渠道,1942-1945年從上海購進的軍需物資總量,近2400噸,貨值銀元5億元。皖江七師在1942-1945年,利用長江大通道,開展日進出貨運千船的大貿易,上繳軍部的現款高達法幣5300萬元(折黃金26.5萬兩)還有大批西藥、電台、醫療設備等進口軍需品,雄踞全軍之首,成為以商養軍的典範。”“先富民而後足兵是華中各根據地財經工作的要旨。一精兵簡政,脫產黨政軍人員控制在當地農民總數的2%以下;二減租減稅發展農業;三扶持發展民間小工商業;四水利富民:各地都搞水利公用建設。六師、七師最出色。至建國初期華東財政占全國財政的70%。”
新四軍的這許多創舉,以及在軍事、財經方面的巨大成就,當然是集中了全軍指戰員的智慧,共同拼搏的結果。但是作為新四軍的政委、黨委一把手的饒漱石,應該說對這些工作的研究、決策和實施起到了重要作用。
抗日戰爭勝利後,曾參加北京、東北軍調處,進行國共軍事調停工作。1946年底,中央重新派饒漱石回到華東,全面掌握華東的黨、政。
抗戰後陳毅雖然率新四軍部進入山東,連遭泗縣失利和兩淮失守。以致原屬新四軍系率的華中軍區張鼎丞、鄧子恢、曾山聯名於1946年10月4日給中央發報,對陳毅的戰略部署提出批評。其中有“對陳這幾個月在華中指揮亦深表不滿”,要求“陳、粟、譚應會合一起,不宜分開。1946年底,已經獲任中央副秘書長兼中央組織部部長的饒漱石被中央重新派回到華東,饒漱石任中共中央華東局書記兼新四軍、山東軍區政委。1947年1月底,華東野戰軍和華東軍區成立,饒漱石任華東軍區,從後勤上支援了萊蕪戰役、孟良崮戰役、白塔埠戰役、南麻、臨朐戰役等軍事行動。
1947年10月,中央電令饒漱石、黎玉統管華東野戰軍山東兵團(即華野內線兵團)作戰,饒漱石領導了膠東保衛戰、周張戰役、濰縣戰役、兗州戰役,陳毅和粟裕負責華東野戰軍外線兵團(華野西兵團)作戰,陳毅調任華中局第二書記。
濟南戰役發起前三天,饒漱石從中央開完會回到山東,支持濟南戰役。
淮海戰役開始前,1948年10月5日-10月24日華東野戰軍代司令員兼代政委粟裕主持召開了淮海戰役部署的兩次曲阜會議 ,參加者包括華野外線兵團、許世友譚震林的山東兵團、蘇北兵團及華東軍區所屬各部隊。饒漱石指揮淮海戰役包括情報、軍事部署、兵源補充、俘虜處理、前線支援等全面工作。淮海戰役後,饒漱石作為華東軍區政委兼中共中央華東局書記支持了渡江戰役、南京戰役、上海戰役。
1967年,公安部按照中央文革的一紙命令將饒漱石重新抓入監獄。這命令的原文只有十九個字:“請謝富治同志再把揚帆、饒漱石、潘漢年抓起來。”這是一起冤案,粉碎“四人幫”之後,在查證四人幫罪行時,直接接受命令的謝富治此時已經死去,究竟誰該承擔這項罪責呢?一時難以判斷。幸而公安部有原件在,追查筆跡便可清楚了。於是1981年在審判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的案犯時,陳伯達作為中央文革小組組長供認了是他親筆寫的命令。在一頁白紙上,陳伯達承認了這一罪責:“關於揚帆、饒漱石、潘漢年再抓起來此事,我完全忘記是在什麼場合寫的,總之一定是開會時受命寫。此事我任何印象都沒有留下來。筆跡是我的。 陳伯達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四日”陳伯達說他是受命寫的。究竟是受誰的命,就不得而知了。也許是集體決定,也許是另有人指示,也都無從查考了。
1975年3月2日,饒因胸部難受進醫院,當天夜裡因病毒性肺炎不治病故。後來饒漱石的家屬走訪秦城詢問饒的骨灰下落時,連個線索影子也沒有。
政治生涯
黃花塘事件
1942年3月劉少奇離開華中抗日根據地,返回延安,饒漱石代理華中局書記和新四軍政委,新四軍軍部轉移到淮南盱眙地區的黃花塘。事實上劉少奇擔任新四軍政委不足一年,新四軍大部分時間都是饒漱石擔任政委。
由於負責新四軍軍事工作的陳毅不滿中央任命饒漱石為華中局書記,兩個人在很多問題上發生矛盾。中央電令新四軍整風。
饒漱石到第2師(一師師長粟裕,二師師長羅炳輝,三師師長黃克誠)蹲點,陳毅負責軍部機關整風。
陳毅趁饒漱石不在時,召集直屬隊領導人的會議上,公開批評軍政治部、華中局及饒漱石個人,造成很大影響。並向中央發電報提議,免去饒漱石政治部主任職務,由賴傳珠接任。當時參加會議的有陳毅、譚震林、羅炳輝、曾山、賴傳珠、張愛萍、潘漢年、葉飛、粟裕、汪道涵、方毅、胡立教、范長江、劉長勝、劉曉、陳同生等
饒漱石回來後,1943年10月16日會議上,包括潘漢年、賴傳珠等人對陳毅提出批評,陳毅也作了檢討。後來華中局、軍部主要領導成員(張雲逸、賴傳珠、曾生等)聯名向中央寫了一份長達1500字的電報,報給毛澤東、劉少奇,要求中央派人主持新四軍軍事工作。一些幹部聯名向中共中央打電報批評陳毅,陳毅也向中共中央發電報報告,檢討了自己隨便說話等錯誤和缺點。對於華中局領導幹部直接向中央報告陳毅問題的電報,饒漱石在檢討中提出:“賴等電文有些過火的地方,我也不便禁阻和修改他。”
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決定調陳毅來延安參加七大,新四軍軍長由張雲逸代理,從此新四軍由張雲逸和饒漱石指揮,陳毅此後基本再沒有回華中局工作。這就是歷史上的“黃花塘事件”。就這次事件錯在陳毅,利用饒漱石不在的時候公開點名批評政治主官並私自要求中央撤換,無論是組織原則還是人格上都站不住腳。而且此次反陳毅不僅僅是饒漱石,原新四軍主要領導幹部都參預了批評或者聯名給中央寫報告。
軍委主席事件
建國後,饒漱石先後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並擔任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兼中共中央華東局第一書記。
毛澤東第一次提議由陳毅任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但陳毅覺得自己已經兼任上海市市長一職,工作非常忙,就謙讓說“讓漱石同志挑起這個重擔吧”。毛澤東在一次碰到饒漱石時再次提議由陳毅任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饒漱石當時也向毛澤東表態不做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讓給陳毅做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但後來陳毅再一次向饒漱石表態不做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於是,毛澤東指示華東局進行研究,後來,華東局組織部提名饒漱石擔任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饒漱石將華東局組織部提名檔案給在上海的華東局委員看過並批示,最後在上海的華東局委員同意饒漱石擔任華東軍政委員會主席。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第四次會議,會上通過了任命饒漱石、高崗、林彪、彭德懷、劉伯承分別為華東、東北、中南、西北、西南五大區主席的決議。
夜詰毛澤東
在“三反”“五反”期間,1952年1月26日的除夕之夜,中央特派粟裕來到華東,1月30日到31日,粟裕到達上海向上海華東一級機關、上海市委、駐上海部隊負責同志傳達毛澤東關於“三反”的指示,饒漱石因眼睛呈痙攣狀態,難於堅持工作,因此,粟裕同志向中央建議饒應離職休養。中央同意粟的建議,特別指定粟裕同志陪同饒赴京休養。
當時饒漱石對華東、上海“三反”“五反”的一些做法和中央有些區別,華東和上海的“三反”、“五反”和全國各地比不夠積極,政策比較寬鬆、偏右,而中央當時的政策是比較嚴、偏左。饒漱石懷疑:(一)為什麼中央對偏右的饒漱石沒有正面提出批評?(二)中央要派彭真、薄一波去上海指導“三反”、“五反”,是否是去檢查饒漱石工作中存在不力的行為和錯誤?(三)後來中央決定不要饒漱石回華東去休養,饒漱石認為是要調離他,以便能夠查處饒漱石的“三反”、“五反”中存在的問題,因為如果饒漱石不調離華東,中央很難查出饒漱石的“三反”、“五反”中存在的問題。饒漱石在奉電到京時即有懷疑揣測中央要調離他,到京後聽說中央要派彭真或薄一波同志去上海幫助“三反”“五反”懷疑更深,到北京醫院治療時,也向當時同住醫院的同志聊天時表示過自己的懷疑。
出院後,饒漱石暫時搬到新北京,住在毛澤東隔壁。搬去的第二個晚上,饒漱石在十分懷疑自己是被調虎離山的情況下,在夜半三時堅決要同毛澤東同志談話。在三小時的談話中,主要是懷疑中央是否對他信任。他向毛澤東同志提出的質問約為三點:(1)他對敵鬥爭是否勇敢?(2)他在華東工作是否犯了路線錯誤?(3)為何要用粟裕同志陪他進京的方式調京?經過毛澤東同志解答仍然不能釋然於信,毛澤東同志最後提出如你(饒)自己認為健康能夠支持,可以立即讓你回華東工作。饒漱石當時始感覺自己無理,同時中央表示確無別意,饒漱石才辭出。
此後,饒立即在大連轉入長期休養。在休養時,聽說各中央局書記確定調京工作,饒漱石更加確認以前的懷疑:是中央在調虎離山。饒漱石當時和人聊天表達過不滿情緒。
在高饒反黨聯盟事件發生後,經過對饒漱石歷史問題的揭發,發現饒漱石深夜責問毛澤東是疑神疑鬼,對中央極不信任,懷疑中央要將他調虎離山。饒漱石後來也在檢討中承認了自己的錯誤。
討安伐劉
1952年,中央撤消各大行政區、軍政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改為行政委員會。高崗、饒漱石、彭德懷、林彪、劉伯承、劉瀾濤等大行政區主席雖未變,卻都調離崗位。彭德懷在朝鮮擔任總司令員,劉伯承調南京軍事學院任院長。林彪獨自養病,劉瀾濤管黨內外的雜事,高崗升任國家計委主任(與國務院總理平級),饒漱石則擔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長。
中組部副部長安子文是劉少奇“白區黨”的人,背著組織部長饒漱石搞了個“內閣名單”。這個名單除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成員外,還明確中央書記處的分工:彭真當政府黨組書記,習仲勛管文委,鄧子恢管農業,安子文管組織,劉瀾濤管財經,饒漱石管工青。其中,彭、安、劉都是劉少奇原來的華北局幹部,新進中央的各大區書記高崗、彭德懷、林彪、劉伯承等,都沒有安排在核心崗位上,引起其他山頭的人馬不快,被稱為“有簿(簿一波)無林(林彪)。饒漱石在中組部部務會上對安子文加以嚴厲指責,安子文則認為饒漱石是存心要把他從組織部趕走,當天晚上就報告了劉少奇。此事被後來說成是“饒漱石和高崗進行了‘討安伐劉’,以圖達到篡奪最高權力的目的。”
安子文未經中央授權,擅自草擬中央政治局和各部委辦負責人名單,受到當面警告處分,說明饒漱石作為組織部長的反對是正確負責的。
饒漱石作為中組部部長,批評或糾正副部長安子文私擬“內閣名單”是職務行為。他沒有向毛澤東告黑狀,而是在內部進行批評,而且得到了當時幾位中組部副部長的支持。從組織原則上,一個副部長沒有權力就國家高層的人事安排自作主張,這是擾亂組織程式的錯誤。
政治聯盟
高饒反黨聯盟
高崗、饒漱石分裂黨的活動,也稱“高、饒反黨聯盟”事件,發生在1953年,揭露於1954年初,於1955年春處理完畢。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黨內高層首次出現的一場分裂與反分裂的嚴重鬥爭。
高崗、饒漱石都是20世紀20年代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老黨員,建國前曾長期擔任重要職務。1952年11月,高崗調任國家計委主席。1953年2月,饒漱石調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長。此後,他們出於個人野心和權力欲,互相勾結,進行了一系列陰謀分裂黨、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活動。在黨中央醞釀召開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和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黨和國家領導人員的人事安排時,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的高崗、饒漱石以為他們篡奪權力的機會到了。在1953年6月—8月召開的全國財經工作會議和9月—10月全國組織工作會議期間,他們散布流言蜚語,捏造所謂的“軍黨論”,鼓吹“黨是軍隊創造的”。進行宗派活動,攻擊劉少奇、周恩來等中央負責人,吹噓自己。會後高崗還私下活動,要求由他擔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和政務院總理,公開向黨要權要官。為了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以利總路線的貫徹執行,毛澤東在1953年12月24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向高崗提出嚴厲的警告,並提出關於加強黨的團結的建議,對高、饒的反黨罪行初步進行了清算。
1954年2月,中共中央召開七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揭露和批判了高、饒的反黨分裂活動。2月中旬,受中共中央書記處的委託,周恩來召開關於高崗問題的座談會,鄧小平、陳毅、譚震林召開關於饒漱石問題的座談會。參加兩個座談會的有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37人,重要工作人員40人。座談會進一步揭發、查證了高崗、饒漱石反黨陰謀活動的各項事實。周恩來在高崗問題座談會上作了總結髮言。鄧小平、陳毅、譚震林根據座談會揭發材料向中央寫了報告。中央政治局批准了周恩來的總結髮言和鄧、陳、譚的報告。隨後,在中央政治局領導下,4月召開東北地區高級幹部會議和華東局擴大會議,5月召開山東分局擴大會議,6月召開上海市委擴大會議,8月召開山東省黨代表會議。這些會議都進一步揭發批判了高崗、饒漱石的反黨陰謀活動,對少數跟高崗、饒漱石犯錯誤的人進行了批評、教育。高崗拒絕黨的挽救,於1954年8月17日自殺身亡。
1955年3月,中國共產黨召開全國代表會議,通過了《關於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的決議》,決定開除高崗、饒漱石的黨籍,撤銷他們在黨內外的一切職務。同年4月,中共七屆五中全會批准了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作出的《關於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的決議》。
饒潘楊反革命集團
1955年4月2日,又冒出了一個潘漢年的問題。潘漢年是全國黨代表會議的代表,在會議上聽了毛澤東講到“與高崗、饒漱石問題有牽連的幹部,本人有歷史問題,要主動向中央講請楚”。這對他震動很大,加之楊帆“反革命案”的發生,與他這個當時主抓上海社會治安的常務副市長有關聯,因此心理壓力更大。為了向黨表明心跡,4月1日,潘漢年找到上海市長陳毅,報告自己與饒漱石工作交往的情況。因為尚有一件重要事情涉及到饒漱石,同時這件事也是潘漢年隱藏多年的心病。那是1943年夏天,他從新四軍淮南根據地出發,奉饒漱石之命赴上海對大漢奸李士群進行統戰工作。到了南京,李士群一定要拉上潘漢年去見汪精衛。潘漢年從利於工作起見,經匆忙電報請示饒漱石後,去見了汪精衛。這件事他怕受到組織的誤解一直沒有向中央報告過。
陳毅覺得這件事情不小,便寫成材料,直接送到中南海毛澤東處。毛澤東在看了材料後,大為震怒,認為潘漢年對如此重大的問題隱瞞多年,現在才被迫交待,盛怒之下提筆批示:“此人從此不能信任,立加逮捕!”由於潘漢年的問題直接與饒漱石糾纏在一起,這樣,饒又成了“饒(漱石)潘(漢年)楊(帆)反革命集團案”首犯。毛澤東這樣說:“我感覺到,饒漱石的罪惡,可能不比高崗小些。”經過毛澤東的“拍板”,饒漱石以“反革命集團首犯”的罪名,由公安部立案審訊。
1955年4月3日上午,饒漱石在北京家中的庭院憂鬱而坐,公安部的警車開到,公安幹部宣讀中央的逮捕令後,一雙手銬銬在了時年51周歲的饒漱石手上,押上警車解走了。
饒漱石被按法律程式逮捕後,公安部成立了“饒漱石問題特偵組”,對他進行審訊。特偵組經過將近一年的內查外調,對於懷疑饒漱石被捕後變節一事予以否定。證據表明饒在皖南事變中不曾被捕,只是被圍困,當時確由警衛員用錢成功地買通了敵連長才得以脫險。建國初期楊帆實行“以特反特”的方針,除找到饒漱石請示同意實施外,具體的人和事與他牽連不上。至於在“高饒反黨聯盟”問題上,沒有發現什麼新情況。但饒漱石的問題是毛澤東欽定的,已在黨的代表會議上被定性,因此,公安部在結案報告中,仍然確定“饒漱石實際上是一個反革命集團的首犯”。
1978年下半年,陳雲兼任重建的中紀委第一書記,向中央建議複查潘漢年“見汪”的問題。經過反覆核查檔案材料,最終證實,抗日戰爭期間,潘漢年利用李士群打入日偽內部,是奉中央指示行事的,並非潘的個人行為。至於被李士群拉著去見了汪精衛,那也不是什麼過錯,也向中央請示過,而且中央當時對這些都是了解的,曾對潘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潘漢年的問題得到甄別後不久,中央有關部門又查實,楊帆的問題,純粹是江青插手在裡面攪起來的,目的是為了掩蓋她過去在上海的那一段不光彩的歷史,饒漱石批准使用“以特反特”的方針並無原則錯誤。因此,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這個所謂“饒潘楊反革命集團”中的潘漢年、楊帆相繼得以平反昭雪。既然這個“反革命集團”都不存在,那么饒漱石的“首犯”帽子也應該摘掉。為此,中央以一種特殊的方式,為饒漱石的“錯定為內奸”與錯定為“饒潘楊反革命集團首犯”兩項罪名平了反。1986年8月,中央在出版《毛澤東著作選讀》兩卷本時,於第436條注釋中這樣寫道:“饒漱石在任中共華東局第一書記兼上海市委第一書記期間,直接領導潘漢年等在反特方面的工作。由於潘漢年被錯定‘內奸分子’,饒漱石主持反特工作中的一些活動被錯定為內奸活動,他因此被認定犯有反革命罪被判刑。”這段經過中央同意發表的注釋,實際上以獨特的方式為饒漱石的“內奸”罪平反。
主要錯誤
1954年5月,由鄧小平、陳毅、譚震林主持的饒漱石特偵組給中央提出了一個結案報告,其中有這樣一段話:“對饒漱石在執行中央路線方面暴露出來的資產階級觀點,會議做了很多的揭發。初步揭發的主要問題有:
(1)饒的根本思想是害怕放手發動民眾,不敢徹底摧毀舊秩序,表面上以“穩重”出現,而實質上是拖延整個社會改造,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他曾在一九五一年九月華東和上海黨員幹部大會上說過“對民族資產階級的基本方針是教育、團結與提高。……共產黨員要自覺地團結民族資本家,作為對付封建勢力的動力之一”。在上海第一次與四百多個資本家會面時,他預言將來必有許多資本家進步到可以加入共產黨。這證明饒是竭力為資產階級在黨內擴大其影響的,這與黨對資產階級的政策沒有絲毫共同之點。
(2)在執行對資產階級的政策中,他片面地強調團結,取消了應有的鬥爭,在“三反”、“五反”運動中,不敢提出“打退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的口號,在他個人的掌握下並曾一度布置上海資產階級進行“自反”。對知識分子的思想改造極不重視,遲遲不敢動手,不調配幹部,不討論研究。在中央提出後仍舉棋不定,多方約束,致時間拖長,搞得不徹底。
(3)在鎮壓反革命問題上,亦充分暴露了他資產階級的立場、觀點。早在一九四二年蘇北鋤奸會議上,他即認為“強調階級成分的原則是不對的”,主張“各抗日階層、抗日黨派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否定了法律是為階級服務的原理。解放後對上海鎮壓反革命運動,他表現了沒有決心和勇氣,不是採取依靠民眾、發動民眾、動員一切力量來肅清反革命的方針,而是採取了“以特反特”的神秘主義的錯誤做法,不敢長期放手發動民眾。一九五二年取締聖母軍,他估計“斗得愈狠,敵人將愈團結”,再壓下去會發生“慘案”,因而臨陣退卻,使這一鬥爭遭受失敗。對清理“中層”和“內層”工作也沒有抓緊貫徹,展開不久,就草率收兵。
(4)饒漱石對農村工作的指導也是如此。解放以後很久不敢提“反霸”口號,在土地改革中一再強調反“左”、防“左”,而不談或很少談放手發動民眾。他主張土地改革中一律不退押,甚至主張一般地主與農民之間的“糾紛”應採取調解仲裁的方式解決。
(5)關於建黨工作。他在土改後仍過分強調“慎重”的一面,而沒有同時強調“積極”的一面,在他的這種錯誤指導思想的約束下,華東各地建黨計畫普遍沒有完成,這對以後工作曾造成了很大困難。
(6)一九四五年日寇投降時,饒通過情報關係把日寇參謀部代表帶來,舉行了一次滑稽的所謂“受降”儀式,這說明饒在重大事變面前也在玩弄投機手法。上述這些事實,充分暴露了饒的資產階級的思想體系,它與黨的正確思想是帶著綱領性的對抗,只是由於中央領導正確,華東各地黨委堅決執行中央指示,因而他的右傾錯誤除在某些問題上(如初期土改退押和城市工作等)發生過一定的影響外,在實際工作中並未得到貫徹,這是尚未造成更大損失的基本原因。”(見《中共黨史教學參考資料》第20冊)
饒漱石當年的這些所謂錯誤在今天來看是多么的滑稽和令人哭笑不得,從中也可以看出鄧小平等人當年是多么的極左。
世人評價
1954年中共七屆四中全會揭露了他與高崗圖謀進行分裂中國共產黨、篡奪黨政最高權力的陰謀活動。1955年3月被開除出黨。饒漱石最終被蓋棺定論為:黨內野心家。
饒漱石個人生活十分儉樸。他在戰爭年代與普通幹部、戰士一樣穿著帶補丁的衣服,並且只有兩套衣服供換洗,從不許增加。他吃的是與普通幹部一樣的一伙食,從不許增加一點特殊的一伙食。饒漱石在當時也算是共產黨里的大官、大知識分子了,但他在生活上卻與普通工農一樣,別人看不出他是大官、大知識分子。饒漱石平時不抽菸,不喝酒。建國後,他也不跳舞,不宴請任何人。他平時好讀書,很少與任何人交往。平時無論是見到上級、同級或下級,他都很嚴肅,很少說話,更不與人開玩笑。在工作方面,對自己和部下都要求很嚴格,原則性強,作風嚴謹,處事平穩。
黨史研究工作者根據新發現的材料,對“高饒事件”發生的社會歷史背景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和考證,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和結論,認為,“高饒事件”的發生有特定的社會歷史背景,除了進入全面建設時期,黨和國家的領導體制和人事安排需要進行相應調整為高、饒奪取黨和國家領導權力提供了可乘之機外,而在根本上是高、饒資產階級個人主義思想極度膨脹的惡果。另外,共和國建立之初,在有關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一些問題上,黨記憶體有不同的看法和爭論,高崗、饒漱石利用這些分歧,大做文章,推波助瀾,乘機實施其陰謀活動。還有學者認為,分析“高饒事件”發生的社會歷史背景,個人的主觀因素固然要重視,但不能因此忽略特定歷史條件下的體制因素。解放初期,在大解放區基礎上產生的大區行政建制和國家行政管理體制中的“兩級制”,都為“高饒事件”的出現留下了體制上的空間。“一,過渡形態的大區行政建制與黨政軍三位一體的權力結構,易於助長‘獨立王國’的傾向。其二,國家行政管理體制中的‘兩級制’及由此帶來的政務院與國家計畫委員會平級的行政架構,是‘經濟內閣’出現的體制性因素。”對此,有學者提出了不同看法,認為“這種說法是不能令人信服的”,“既於法無據,又與事實不符”。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只組織政務院、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署。如果認為國家計委是與上述機關“平起平坐的國家經濟建設的最高執行機關”,那就要修改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但有權進行這種修改的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體會議,而不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會議。“這顯然是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而且,也不能以新設立的國家計委的組成人員政治地位較高來“證明”它與政務院“平級”。其次,從後來中共中央關於國家計委及高崗的工作職責範圍的安排來看,也不能得出國家計委與政務院“平級”的結論。國家計委“實際上是國家經濟建設的最高執行機關”的說法難以成立。趙曉光等認為,“高饒事件”的發生不僅有個人責任,有體制性因素,同時也與當時黨內對過渡時期總路線的認識分歧不可分割。一、高崗與劉少奇關於東北富農問題的爭論,暴露出黨內高層在何時由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問題上有明顯分歧。二、毛澤東對“新稅制”的嚴厲批評,反映出對周恩來主持的政務院工作的極大不滿。三、高崗用宗派主義的思維方式曲解黨內工作中的不同認識,導致了“高饒事件”的發生。
聶家華等學者還提出,“高饒事件”的暴露與1952年1月“東北一黨員”的來信有重要的關係,由於來信第一次向中央和毛澤東揭露了高崗領導下的東北地區所存在的嚴重的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等問題,引起了黨和毛澤東對高崗問題的注意,因此成為發現直至識破高、饒問題的起點。“從已披露出來的材料看,圍繞此信曾引起了激烈的政治鬥爭”。“這封信主要是揭露高崗的腐敗問題的,它對黨中央、毛主席了解高崗和開展反對‘高饒反黨聯盟’的鬥爭,曾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這封信(“東北一黨員信”)是原鞍山市委書記和原東北局黨校教育處長在馬列學院學習期間寫的,通過薄一波於1952年1月27日轉給了毛主席。毛主席把這封信批在很小的範圍內進行傳閱。這件事使高崗對薄大為不滿,認為是故意給他抹黑。對此,也有學者提出了異議,認為,“‘東北一黨員’的來信是認識和揭露高、饒問題的起點”的論斷,缺乏史實論證,也與此後高崗的被重用相矛盾。“歷史研究是不能“倒推”的,是不能把事件後的結果作為事件前的原因的。不能把“東北一黨員”的來信在高、饒反黨分裂陰謀被揭露後所發揮的作用與它提出時的作用混為一談,也不能因為“東北一黨員”來信較全面地反映了東北存在的問題就誇大它在當時所起的作用。”
一些黨史研究學者認為,在關於“高饒事件”揭露處理的“基本結論當然應該維持不變”的前提下,如果要考慮其中有什麼值得反思之處的話,最主要的當屬事後提出的“反黨集團”問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根據“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方針,甄別平反了一大批建國以來曾經震動全國的冤假錯案。事實證明,“饒、潘、揚反革命集團”是完全搞錯了。隨著潘漢年沉冤昭雪和楊帆平反,證明“所謂以饒漱石為首的饒、潘、楊反革命集團自然不復存在”,原被列入“饒漱石反黨集團”向明也平反、恢復名譽了。原被列入“高崗反黨集團”,號稱“五虎上將”的五個人以後表現一直很好。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他們都又被中央重新委以重任——安排到省、部級重要崗位,一直工作到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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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麟章上書
陳雲同志請轉中央:
在潘漢年、揚帆的問題相繼澄清並分別給他們平反恢復名譽之後,過去認定的那個“饒漱石、潘漢年、揚帆反革命集團”自然不能成立。上海解放後,饒漱石在指導該市對敵鬥爭中發生的一些問題,究竟能否構成饒的反革命罪,自然也成為疑問。饒漱石以前歷任黨內外重要職務,將來寫黨史時,是免不了要提及的人物。他究竟是不是反革命分子,有必要實事求是地弄清楚,也已經有條件弄清楚。我建議中央責成有關部門,對饒漱石一案進行複查,儘快作出結論。
饒漱石在1955年4月1日被以反革命罪逮捕後,從1955年4月至1958年由公安部負責偵訊過兩年多,後來長期關押在秦城,1965年前後移交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1965年8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判決書確認:‘被告人饒漱石犯有嚴重的反革命罪行,他在上海工作期間,利用中共上海市委第一書記和華東局第一書記的職務,採取兩面手法,不僅重用了內奸分子揚帆,把中統潛伏特務分子胡均鶴安插在上海市公安局內,而且在揚帆等人大量使用特務反革命分子的問題被揭發後,中央、華東公安部一再向他提出要徹底處理時,他仍然不予置理,使這一大批特務反革命分子猖狂地進行反革命破壞活動,達5年之久,嚴重地危害了人民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第13條的規定,判處饒漱石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隨後裁定假釋,移交公安部門管制、改造。‘文化大革命’期間,據說饒漱石被重新收監,後來不知何時病故了。
從複查潘漢年、揚帆問題所接觸的材料來看,對饒漱石在上海那些問題的定性,顯然有問題。判決書上認定饒漱石犯有反革命罪的理由,是很牽強的:
第一,在公安部偵訊的兩年多中,對饒的重要歷史關節進行過詳細查證,始終查不出饒在歷史上有投敵叛變和充當內奸的事實;
第二,關於使用胡均鶴的有關情況,在中紀委關於潘漢年同志的複查報告中說得很清楚:已查明這屬於公安工作中的錯誤,不是內奸分子掩護特務反革命分子的性質;
第三,已查明,饒漱石對於上海公安局使用胡均鶴等人過程中犯的錯誤,負有直接的領導責任,但是也查明:1、在1951年3月以後,由華東公安部門盧伯明同志為主組成的清理小組,對上海公安局所用特務進行清理,饒漱石並未加以阻撓;2、羅瑞卿同志原決定,如上海公安局對胡均鶴處理不便,可將胡調到北京。後來市局未執行此指示,仍留胡在上海工作。據1955年潘漢年、揚帆、王征明(原市公安局政保處長)等同志被捕期間的口供及當時向盧伯明同志查詢,均證明後來留胡在上海的事,與饒漱石無關;3、從1952年初起,上海市公安局改由許建國同志任局長,以後盧伯明同志也調去任副局長,此後揚帆同志已不能左右全局工作。而胡均鶴在1951年華東公安部派人清理市局使用的特務之後,仍被留在市局做特情派遣工作,直到1955年他被捕時為止,為時又達3年之久。饒漱石則早已於1952年就離開了上海和華東,他離開之後那幾年使用胡均鶴等人和使用中發生的問題,怎么還能算在他賬上呢?
第四,從華東局上海市委檔案上查到,陳毅同志當時對‘以特反特’的方針也是表示贊成的,對使用胡均鶴的事是知道的。另據揚帆同志說:市局使用朱志遠等幾個特務骨幹分子(是我黨叛徒),劉曉同志也知道,劉並說過:‘象朱志遠這樣的人可以用’。
饒漱石已死,其妻早已改嫁……我認為,像這樣的事,不論其家屬有無要求(指提出複查要求——引者),組織上都有責任作必要的澄清。
此致敬禮
陳麒章
1982年8月13日
前妻陸氏書(節選)
陸璀2001年4月給黨中央的信:
我是陸璀,中共黨員。長期以來,有一件事像一塊重鉛壓在我的心頭,那就是饒漱石的問題。饒漱石於1955年3月因被指控和高崗結成反黨聯盟而被開除出黨,同年4月,又以“饒漱石、潘漢年、楊帆反革命集團頭子”的罪名被逮捕並判刑,至1975年病故獄中。
對於這一案件,從一開始,特別是“文革”結束以來,不少同志就抱有懷疑、保留甚至否定的態度。黨內資深的老大姐章蘊同志就曾當著旁人的面對我和我的女兒陸蘭沁說:“饒漱石是個好同志,他是冤枉的。”廖承志同志也曾對我女兒說:“他是個好同志,我了解他,不會有什麼問題。”據了解,廖承志還曾在討論起草“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的會議上提出:“高饒反黨聯盟”的問題,如果證據不足,是否可以不寫進決議去”。有的同志甚至從遠方打電話給我,明確地說:“這是一樁冤案”,要我和我女兒向黨提出申訴。饒過去的秘書陳麒章同志曾經在1982年8月13日向黨中央寫信(請陳雲同志轉)說:“在潘漢年、楊帆的問題相繼澄清和為他們恢復名譽後,過去認定的那個饒潘楊反革命集團問題自然就不能成立了……”他建議中央有關部門對饒漱石一案進行複查,儘快作出結論。他的信最後還說:“我認為,這樣的事,不論其家屬有無要求,組織上都有責任作必要的澄清。……”
旁的同志反映還有很多,而我卻一直沒有向中央提過,這是因為我有顧慮。首先是,因為看到建國以來的許多冤假錯案都已平反,唯獨高饒的事沒有觸動,我想,其中必有原因,我不願意給黨中央找麻煩;其次,我對此案的許多具體情況都不了解(原因見後),怕空說無憑,又無法去查找黨內資料;加之我缺乏黨內鬥爭的經驗,對許多複雜的情況難於分析理解。再者,我因受饒案的無辜株連,曾從1955年到l956年,又從1967年到1973年兩次被逮捕入獄審查,先後達七、八年之久;我的女兒和我的其他親屬也曾為此長期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和影響。雖然最後組織上給了我徹底平反的結論,但仍不能不心有餘悸。
綜觀饒漱石的一生,他是江西臨川人,1903年生,1924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翌年轉入中國共產黨。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他都為黨為革命兢兢業業地做過不少有益的工作。1930年他在東北任共青團滿洲省委書記、後兼黨的省委書記時,曾被捕過,1931年出獄。業已查清,並無叛變行為。1941年,皖南事變中,他(當時任中共中央東南局副書記)臨危不懼,在項英、袁國平等不告而別後,仍苦苦堅守,直到最後脫險。據他後來告訴我(我在事變前已隨曾山同志等先期去到蘇北)在萬分危急的最後關頭,他曾發過一個電報給中央,其中說“我為黨犧牲,固我夙願”,但因電台適於此時被毀,他的電報並未能發完(這份電報中央檔案中還可能找到)。
共和國之開國功臣
憶往昔崢嶸歲月,品前輩非凡人生。紀念開國功臣,緬懷革命前輩,憶苦思甜,繼往開來…… |
民國人物(三)
中華民國是從清朝滅亡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期間的國家名稱和年號。簡稱民國。位於亞洲東部、東臨太平洋,成立於1912年的民主共和國,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主要戰勝國及聯合國五個主要創始會員國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