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

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

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是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對食品生產與經營者頒發的允許進行食品生產經營的法定證件。 在我國,根據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商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

基本信息

定義

食品衛生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

在我國,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商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

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衛生許可證的發放適用對象,包括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衛生許可證可適用的行為,包括一切事物的生產(不包括種植業和養殖業)、採集、收購、加工、儲存、運輸、陳列、供應、銷售等活動。衛生許可證的使用主體,包括一切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其中也包括職工食堂、食品商販等。

辦證流程

新領證

1、 申請報告;

2、 《XX市衛生局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3、 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

4、 衛生管理組織(架構)名單;

5、 各類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6、 主要生產設備清單;

7、 建設項目四置圖、平面布局圖(空調系統生產車間、生產設備、給排水系統、衛生設施布局、通風排氣),要求提供藍圖或電腦列印圖(標明尺寸、面積和經營單位名稱)。(已在我所辦理建設項目衛生驗收合格的單位可免提供);

8、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申報時可不需要提供,但領證前必須提供)。

換證、覆核

1、 申請報告;

2、 《XX市衛生局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3、 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副本);

4、 原衛生許可證副本原件,產品備案表原件;

5、 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複印件:10人以下提供全部複印件,10人以上提供名冊。名冊內容包括:序號、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健康證發放日期、證號、培訓證發放日期、體檢單位、培訓單位;

6、申報單位關於其生產場地、流程布局、產品配方、工藝及標籤、衛生設施、生產設備及檢驗室設施、空調系統、給排水系統等方面中任何一項有變動的應遞交變動後的材料;

7 、 產品衛生檢驗報告書(一年內)。

變更

1、 申請報告;

2、 《XX市衛生局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3、新增產品的,按“新產品審查”進行,所需資料也一樣要求;

4、減少產品的,僅需遞交“申請報告”;

5、原衛生許可證副本原件、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

證件大全

證件是用來證明身份、經歷等的證書和檔案。例如:居民身份證護照工作證學生證畢業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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