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包線
以速度作為橫坐標,以高度作為縱坐標,把各個高度下的速度上限和下限畫出來,這樣就構成了一條邊界線,成為飛行包線,飛機只能在這個線確定的範圍內飛行。
上面只是粗淺的解釋,實際上確定飛行包線的還有其他因素,並非完全由推力和升力極限決定。在某些高度下,速度太小了有可能飛機的縱向平衡無法保證,速度太大了可能導致結構顫振。總之,飛行包線由這些因素聯合決定,取其交集。
研究
以飛行速度、高度、過載(見機動飛行)等作為界限線的封閉幾何圖形,用以表示飛機的飛行範圍和飛行限制條件。研究不同飛機的飛行包線,可以比較出飛機飛行性能的優劣。圖中a為定常水平直線飛行包線:左邊表示受最小速度限制;右邊受最大速度和最大馬赫數限制。圖中b為一定高度下的機動飛行包線,表示機動飛行時所受的過載限制,小速度時則受失速的限制。圖中c為定常盤旋飛行包線,盤旋過載越大飛行範圍越小。除上述各種飛行包線限制外,有的飛機還受發動機性能、氣動熱(見氣動熱力學)、音爆、噪聲和空氣污染等限制。飛機類型不同,所受的限制條件不一定相同,飛行包線自然也不相同。即使同類型飛機,由於使用的發動機不同,飛機外形不同,飛行性能不會一樣,包線的形狀也不相同。在實踐中,包線又可分為使用飛行包線(範圍小)、實用飛行包線(範圍較大)和允許飛行包線(範圍最大)。在不同包線內飛行時對飛機飛行品質的要求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