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認股權證公司債與可轉債都屬於混合型證券,都是企業用於融資的有利工具,但兩者可能給發行公司帶來不同的現金流。可轉換債券一般可以通過修訂轉股價來促使投資人轉股,附認股權證公司債的債券部分則必須到期償還。
附認股權證公司債於20世紀60年代開始受到美國企業界青睞。20世紀80年代,由日本公司發行的附認股權證公司債風靡歐洲,為日本公司在海外融資發揮了重要作用,歐洲、亞洲各國企業紛紛效仿採用這一融資工具。20世紀90年代,日本泡沫經濟破滅,股價的暴跌使認股權證失去價值,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的發展趨於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