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五)承擔我市與外國有關領事機構、國際組織的業務聯繫和交涉工作。 (六)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的管理、協調和監督工作。 承擔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鎮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573號)和《中共鎮江市委鎮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鎮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鎮發〔2010〕11號),設立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和涉外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市外事工作。
(二)貫徹執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我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往來工作。
(三)統籌安排並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人的出訪和國內外事活動事項。
(四)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承辦外國有關人員來訪事宜;指導全市重要外事活動的禮賓工作
(五)承擔我市與外國有關領事機構、國際組織的業務聯繫和交涉工作。協調境內外非政府組織的有關事宜。審核、報批在我市舉辦的國際會議。
(六)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的管理、協調和監督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審核相關人員因公出國(境)事項,承辦我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簽證、通行證申辦業務,承辦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有關事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
(七)承辦全市與各國交往事務,歸口管理本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和其他單位結好與交往事宜。指導本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承擔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名譽職務和給予重要獎勵等有關工作。
(八)指導有關部門管理來本市的外國人工作,依法保障來本市外國人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指導、協調境外本市公民和機構的安全與合法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全市對外應急事務處理工作。歸口管理外事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
(十)管理來本市採訪的外國記者事務,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的接待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設6個內設機構(科級建制):
(一)人事秘書處
負責人事、機要、文秘、檔案、督辦、會務、保密、調研、財務、後勤、國有資產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的教育培訓及翻譯人員專業職稱管理工作。
(二)出國來華管理處
承擔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協調平衡各轄市區和市直部門出訪、來訪計畫;擬訂出國(境)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辦理有關出訪任務的報批手續;根據授權審核或審批相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有關事宜;辦理、收繳和管理我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赴港澳通行證及各類出國證明;申辦本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外國簽證工作;指導、協調境外我市公民和機構的安全與合法權益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因公出國(境)團組廉政、國家安全和保密工作,查處、監督糾正出國(境)工作中的違規違紀問題。
(三)禮賓新聞處(掛“涉外管理處”牌子)
協調、指導全市外事禮賓工作;承擔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工作;統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指導全市對外新聞交流工作;承擔邀請、接待和管理外國常駐和臨時來訪記者工作;接待和管理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境外機構及人員的來訪工作;承辦與駐華使領館的交涉事項;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留學生、進修生工作;承擔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名譽職務和給予重要獎勵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申辦領事認證;負責全市國際會議的審核、報批工作;協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市有關事宜,承擔對我市境外非政府組織的調研和監管工作,審核、審批我市民間組織與國際非政府組織的交流合作事項。指導全市對外應急事務處理工作。
(四)歐美大處
(五)亞非處(掛“民間交流促進處”牌子)
上述兩個處的主要職責是:
研究分析主管地區、國家的形勢和政策動向,會同有關部門協調交流合作的具體政策;推動我市與主管地區、國家在經濟和社會領域的交流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主管地區年度交流項目,統籌安排出訪交流計畫;承辦主管地區出訪、來訪的有關事項;辦理主管地區友城出訪和邀請來訪的有關事宜,辦理締結友好城市關係的報批手續,審核友好城市間基層單位結好事項。按主管地區承擔有關民間外事工作;承擔與各國對華友好組織、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推動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六)投資促進處(掛“港澳事務處”牌子)
負責對已投資我市的外國(含港澳地區)企業的聯絡、協調和服務;統籌協調投資促進工作;匯總涉外經濟科技信息。貫徹執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擬訂實施本市與港澳地區年度交流計畫;審核因公臨時赴港澳和邀請港澳相關人員來訪的事宜;會同相關部門辦理因公往來港澳通行證和應邀來訪港澳人士的通知函電;推動我市與港澳地區在經貿、科教、文體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協調我市駐港澳機構、企業的有關事務;承擔我市與港澳民間交往的有關審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港澳居民在我市的有關事務。
另按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三、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21名(含派駐單列的紀檢監察編制)。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處長11名,其中正處長6名,副處長5名。另核監察室主任職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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