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鎮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573號)和《中共鎮江市委鎮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鎮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鎮發〔2010〕11號),設立市政府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領導部分講話稿和其他文稿。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及各廳局、兄弟省、市傳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轄市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任務批件的審核。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轄市區政府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委、市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報告。
(五)根據市政府領導的要求,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
(六)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的指示。
(七)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市應急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向省政府報告有關情況。
(八)負責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省人大、省政協和市人大、市政協交市政府的有關議案、提案、建議的辦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市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辦好市政府“12345”服務熱線。負責“省長信箱”、“市委書記信箱”和“市長信箱”的辦理。
(十)負責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的規劃、管理和組織建設工作。承擔中國鎮江入口網站的建設管理任務。
(十一)承擔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的工作,擬訂全市金融發展的政策規劃,維護金融秩序,協調有關工作。聯繫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有關工作。
(十二)承擔市政府研究室工作。組織或參與全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與決策諮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重要文稿。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設16個內設機構(科級建制):
(一)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指示;指導協調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承擔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工作,協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的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理報送市政府涉及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文電和督查調研工作;指導全市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市級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指導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平台建設;建立與市內駐軍、武警的應急聯動機制。
(二)督查室負責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批示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協調、指導市政府各部門督查工作;負責市政府“12345”服務熱線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省長、市委書記、市長信箱來信的辦理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定案、提案、建議辦理及與市人大、市政協的聯繫工作;負責《督查通報》的編輯工作。
(三)秘書一處負責市政府領導的重要活動安排、市政府公務接待工作;參與和協調全市性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辦理邀請市政府領導出席會議、活動的文電;審核出具介紹信;負責辦公室行政事務、機關後勤、資產管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辦公室綜合文稿起草。
(四)秘書二處負責機關文電的收發、傳閱和分辦、催辦工作;負責公文審核、印發工作;負責電報辦理、密碼通信、印鑑管理、檔案管理、機關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協同辦公網的日常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大事記編寫工作;負責出國(境)批件審核辦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向省政府及以上部門請示報告等檔案的審核辦理工作;負責市各部門、各轄市區報送市政府的文電辦理工作;指導各轄市區政府辦公室文電、機要工作。
(五)秘書三處承擔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黨的建設、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機關人事、財務、工資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市委、市人大決定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有關人事提名、任免檔案的辦理工作;協助聯繫市政府駐外聯絡(辦事)處;負責市政府離退休老領導和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日常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室黨組會議的記錄整理。
(六)綜合一處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的安排、記錄、會議紀要起草等工作;起草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的文稿,負責收集整理市政府重要會議和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報告;起草向省政府的工作匯報;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交辦任務的落實和督查工作;負責辦理財政、審計、編制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七)綜合二處負責辦理農業和農村經濟、水利、氣象、糧食、供銷、司法、公安、國家安全、民政、老齡事業、殘疾人事業、社區建設、雙擁、民族宗教、信訪、人民武裝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交辦任務的落實和督查工作。
(八)綜合三處負責辦理工業、信息化、民營經濟、安全生產監管、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產品質量監督、城市管理、工商管理、旅遊、供電、郵電通訊、菸草、鹽務、石油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交辦任務的落實和督查工作。
(九)綜合四處負責辦理科技、智慧財產權、商務、市場建設和監管、外事(港澳事務)、對台事務、僑務、交通運輸、口岸、港務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交辦任務的落實和督查工作。
(十)綜合五處負責辦理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園林、地震、民防、土地收儲、住房公積金管理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交辦任務的落實和督查工作。
(十一)綜合六處負責辦理髮展改革、經濟體制改革、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監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國資監管、統計、稅務、物價、法制、機關事務、檔案、行政審批、史志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交辦任務的落實和督查工作。
(十二)綜合七處負責辦理教育、文化、衛生、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人口計畫生育、婦女兒童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交辦任務的落實和督查工作。
(十三)金融處負責辦理金融、保險、證券、期貨、信託、財務公司、擔保、創業投資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交辦任務的落實和督查工作。
電子政務和信息處參與全市信息化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黨政系統電子政務的規劃、管理和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計算機網路的技術安全和保障工作。負責“中國鎮江”入口網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網站群的管理和全市電子政務內、外網保密安全工作,負責向省政府報送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政務信息和有關網路媒體信息。負責《領導批示與反饋》的編輯工作。
政務公開和新聞聯絡處承辦市政府及辦公室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和組織市政府新聞發布活動,指導市各部門及各轄市區政府新聞發布工作;協調組織市政府有關活動的新聞報導;聯絡新聞媒體。
(十六)調查研究處組織或參與全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調查研究與決策諮詢任務,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收集、整理和反饋政府巨觀決策運行情況;參與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檔案等;負責《參閱材料》的編輯工作。
另按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三、人員編制
市政府正副市長、正副秘書長和按規定行政關係掛靠在市政府辦公室領導的行政編制單列,其編制數額隨人數增減相應變動。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56名(含派駐單列的紀檢監察編制)。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兼職除外);正副處長(主任)36名,其中正處長(主任)16名,副處長(副主任)20名。另核監察室主任職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