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根據區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
(三)研究審核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金山工業區管委會向區政府請示的事項,並提出擬辦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督促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金山工業區管委會貫徹執行國務院、市政府和區政府重要檔案、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並對有關情況進行檢查。
(五)負責區人大代表議案、書面意見的辦理和區政協提案的辦理。
(六)根據區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區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調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做好參謀。
(七)負責與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金山工業區管委會的聯繫,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金山工業區管委會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組織推進和檢查落實行政執法制度,組織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情況的檢查;負責全區行政執法人員的基本法培訓、執法證件核發工作和負責全區行政執法機關的法制監督、協調工作。
(九) 承辦區政府行政複議案件,承擔行政案件的應訴等工作。
(十)負責全區涉外事務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督促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金山工業區管委會做好社會穩定工作,並根據區政府領導的要求,做好有關不穩定因素的協調和疏解工作。
(十二)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並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三)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區政府系統的全區性大型活動。
(十四)負責區政府接待工作,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金山工業區管委會接待工作。
(十五)負責牽頭推進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六)負責區政府網站套用和管理工作。
(十七)加強和促進與外省(市)及外區(縣)之間的合作交流工作;組織實施援滇、援藏、援疆的對口幫扶工作;為外地來本區的投資企業和本區企業向外地拓展市場做好服務。
(十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區領導出訪外省市的組團、聯絡準備工作。
(十九)加強對本區機關事務工作的管理,推動本區機關後勤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根據有關政策和規定對各鎮、街道、工業區、區級機關各部門機關後勤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規範;管理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後勤服務工作。
(二十)負責本區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管理、調配及區級機關辦公用房修繕的管理審核。
(二十一)負責本區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公務車輛管理,審批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新增、更新、報廢等事項;負責保障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等部門日常公務用車。
(二十二)負責區級機關行政經費口的預決算、財務審計、財務監督、人事信息管理及人事工資、福利、教育培訓、人員流動、退休等管理工作。
(二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領導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設定
金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設定5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
(二)信息調研科
(三)督查科
(四)接待科
(五)機要文書科
金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與金山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金山區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金山區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金山區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合署。
金山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設定1個職能科室,即:監督協調科。另設定金山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
金山區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設定1個職能科室,即:出國管理科。
金山區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設定2個職能科室,即:合作聯絡科、對口支援科。
金山區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設定4個職能科室,即:綜合管理科、財務科、行政科、車輛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