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

金山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

金山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是金山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參與編制社會、經濟發展與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具體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重要地區的詳細規劃及市、區政府其他指令性規劃,對其他專業系統規划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指導各鎮編制職責範圍內的各類規劃;依法審核、審批各類規劃。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政府有關城鄉規劃、土地、地質礦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本區有關城鎮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的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三)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等中長期規劃;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勘查年度計畫;會同市、區有關部門,編制土地開發利用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負責城市地名、城市規劃設計、城市建設檔案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問題調研;領導、指導測繪管理部門開展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風貌保護區、歷史文化名鎮、優秀歷史建築和區級以上歷史文物古蹟的規劃管理工作。

(五)依法實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對建設項目審批後到竣工驗收前規劃執行情況實行跟蹤監督。

(六)負責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地籍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管理,依法對土地權屬爭議進行調處,指導建立地籍資料庫和土地利用現狀資料庫。

(七)統一管理城鄉土地資源,確保本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保障農業生產發展的需要;負責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總量控制和用途管制,並承擔監管責任;依法負責土地劃撥、徵收徵用、農用地轉用、政府土地儲備等各類建設用地以及土地開墾、整理、復墾的管理。

(八)組織實施城市規劃、土地、地質礦產的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各種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依法處理各類城市規劃、土地、地質礦產的糾紛。

(九)依法負責土地收回、土地儲備和各類建設用地的審批和管理,擬訂並實施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的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十)依法管理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承擔礦產資源儲量及其探礦權、採礦權的管理;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負責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蹟保護的行業管理和具體實施;負責地質環境調查、監督和管理;負責地面沉降的監測和防治,並承擔監管責任;會同市、區有關部門,按規定負責礦泉水和地熱資源開採中有關管理職責。

(十一)加強國土資源資產管理;依法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負責編制區級土地出讓收入支出預算,負責本區土地儲備成本認定工作,負責本區礦產資源補償費的核定和徵收管理。

(十二)承擔國土資源服務行業監管職責;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落實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

(十三)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領導

黨委書記、副局長:張明觀全面主持局黨委工作。主管黨委事務,分管組織人事、基層所管理及土地整理復墾等工作。

分管科室:組織人事科。

分管事業單位:各基層規土所。

黨委副書記、局長:張弘

全面主持局行政工作。主管行政事務、財務管理等工作。

分管科室:辦公室、財務科。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蔡風平

主管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黨建、組織、宣傳、統戰、保密工作、信訪(信息公開)、精神文明、綜合治理、文教衛體,工會、共青團、婦女、老齡、社團等工作。

分管科室:紀檢監察室、信訪(信息公開)辦公室、工會、團委、婦女委員會。

協管科室:組織人事科、辦公室。

黨委委員、副局長、土地儲備中心主任:胡海榮

全面主持土地儲備工作,分管征地補償工作。

主管事業單位:土地儲備中心。

分管事業單位:建設用地事務所。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憲宏

分管各類城鄉規劃編制審批、行政審批改革、“一書兩證”審批、歷史風貌保護、城市地名及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行政複議等工作。

分管科室:詳細規劃科、建築規劃管理科、歷史風貌保護科(地名管理科)、監督法規科。

分管事業單位:城鄉規劃管理署、城建檔案室、地名管理辦公室。

副局長:邱晏

分管建設用地審批管理、房屋徵收補償工作、地礦、規劃土地測繪、土地登記、信息化(運維)等工作。

分管科室:土地利用管理科(礦產資源管理科、科技管理科)、征地補償管理科。

分管事業單位:征地和房屋徵收補償事務中心、地籍事務中心、土地交易事務所。

協管事業單位:土地費管理所

副局長:曹友強

分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土地利用計畫、土地整理復墾、綜合整治、土地權籍、成果管理、規劃土地執法監察、綜合驗收、土地巡查等管理工作,聯繫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工作。

分管科室:總體規劃管理科、土地權籍管理科(成果管理辦公室)。

分管事業單位:規劃土地執法大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上海市金山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設定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二)組織人事科

(三)財務科

(四)監督法規科(信訪辦公室)

(五)總體規劃管理科

(六)詳細規劃管理科

(七)建築規劃管理科

(八)歷史風貌保護科(地名管理科)

(九)土地利用管理科

(十)土地權籍管理科(礦產資源管理科、科技管理科)

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和工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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