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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嘉禮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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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漢族的一種宴飲風俗。起源於上古氏族社會之集體活動,《呂氏春秋》認為是古時鄉人因時而聚會,在舉行射禮之前的宴飲儀式。周代時,以致仕之卿大夫為鄉飲酒禮的主持人,賢者為賓,其次為介,又其次為眾人。儀式嚴格區分尊卑長幼,升降拜答,俱有規定,見載於《儀禮》等儒家經典。當時,此會也有舉薦賢能之士以獻王室的意義,一般於正月吉日舉行。漢以後郡縣往於學校中行其禮,皇帝則於辟雍中行之。實行科舉制度以後,則以州縣長官為主人,為貢士餞行時亦行鄉飲酒禮。明代,京師及州縣以下,令民間以百家為一會,以里長或糧長主之,坐席時,以善惡分列三等,不許混淆,以此作為實行封建道德教育的手段之一。《禮記.射義》:“鄉飲酒之禮者,所以明長幼之序也。”宋王溥《唐會要.鄉飲酒》:“開元六年七月十三日,初頒鄉飲酒禮於天下,令牧宰每年至十二月行之......各備禮儀,準令式行禮,稍加勸獎,以示風俗。”《淵鑒類函.禮儀.鄉飲酒》:“漢永平二年,郡縣行鄉飲酒於學校,祀先聖先師周公、孔子、牲以犬。”《清史稿.禮志八》:“雍正初元,諭:鄉飲酒禮所以敬老尊是非曲直,厥制甚古,順天府行禮日,禮部長官監視以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