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鄂發[2009]1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梁子湖區區級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州辦文[2010]66號)精神,設立梁子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掛區行政服務中心、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職責調整
(一)增加區政府應急管理的職責;增加電子政務和區門戶網站建設和管理的職責。(二)將區政府扶貧開發的有關職責劃出;將區政府機關事務管理的有關職責劃出。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二)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辦理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請示區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區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區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對區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和區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督辦,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六)負責辦理涉及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七)負責區政府值班和區長信箱來信的受理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指示。
(八)圍繞區政府的重點工作和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協助區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區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理區委、區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協助處理各地、各部門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指導、監督區政府信息公開,負責區政府電子政務工作,及時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饋工作,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服務。
(十一)做好全區檔案的管理、監督、指導工作。
(十二)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協調區政府行政事務,為區政府領導服務。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政府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一)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總值班室)
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應急援助等應對工作;負責政務值班工作。
(二)文秘股
負責會務、大型活動及區政府領導日常活動安排;承擔區政府全體(擴大)會議和區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工作;聯繫區委辦公室、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負責檔案收發、傳閱,請示報告辦理,公文制發、核稿、送審、繕印、清退、銷毀、保密工作和印鑑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收集,編髮政務信息;負責區政府入口網站和部門網站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三)區檔案館
監督指導全區檔案工作,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全區檔案專、兼職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等單位內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統計和提供利用。
(四)區政府政務督查室
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批示件、交辦件的登記、分辦、轉辦和督查工作;負責上級和本級人大、政協交區政府的建議、提案的登記、分辦、轉辦和督查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系統督查的業務指導和本辦內部督查的綜合工作;負責受理民眾通過區長信箱對區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批評、意見和建議,及時向領導提供重要的社情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