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單

貨物運單

貨物運單是託運單位與承運單位之間辦理託運和承運手續的依據。也是承運單位安排運力,辦理貨物交接和計算費用的原始憑證。貨物運單的填寫,在按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規章辦理,做到項目內容清楚。商品名稱、件數、重量、收貨單位及地址真實、準確,不得含糊、省略。運單原則上不得塗改,如填寫錯誤必須更正時,應在改正處加蓋發貨單位公章。貨物運單有其嚴肅性及紀律性,它是物資單位與運輸單位共同完成國家批准的貨物運輸計畫而填制的一種具有契約性質的運送單據,明確規定貨物運輸過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什麼是貨物運單

貨物運單是貨物運輸及運輸代理的契約憑證,是運輸經營者接受貨物並在運輸期間負責保管和據以交付的憑據,也是記錄車輛運行和行業統計的原始憑證。運單的內容包括:

(1)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

(2)發站、到站及到站所屬的鐵路局;

(3)貨物名稱;

(4)貨物包裝、標誌;

(5)件數和重量;

(6)承運日期;

(7)運到期限;

(8)運輸費用;

(9)貨車類型及車號;

(10)施封貨車的施封號碼;

(11)需要由託運人、承運人記明的事項。

貨物運單規定了在貨物運輸過程中託運人、承運人和收貨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並對所填記的內容負責。貨物運單既是辦理鐵路貨物運輸的最原始依據,又是劃清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責任的重要依據,因此,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生貨運事故或運輸費用計算錯誤時,貨物運單就是處理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間責任的依據。

貨物運單的種類

貨物運單 分為甲、乙、丙三種。甲種運單適用於普通貨物、大件貨物、危險貨物等貨物運輸和運輸代理業務;乙種運單適用於貨櫃汽車運輸;丙種運單適用於零擔貨物運輸。

承、託運人要按道路貨物運單內容逐項如實填寫,不得簡化、塗改。承運人或運輸代理人接收貨物後應簽發道路貨物運單,道路貨物運單經承、托雙方簽章後有效。

甲、乙種道路貨物運單,第一聯存根,作為領購新運單和行業統計的憑據;第二聯託運人存查聯,交託運人存查並作為運輸契約當事人一方保存;第三聯承運人存查聯,交承運人存查並作為運輸契約當事人另一方保存;第四聯隨貨同行聯,作為載貨通行和核算運雜費的憑證,貨物運達、經收貨人簽收後,作為交付貨物的依據。

丙種道路貨物運單,第一聯存根,作為領購新運單和行業統計的憑證;第二聯託運人存查聯,交託運人存查並作為運輸契約當事人一方保存;第三聯提貨聯,由託運人郵寄給收貨人,憑此聯提貨,也可由託運人委託運輸代理人通知收貨人或直接送貨上門,收貨人在提貨聯收貨人簽章處簽字蓋章,收、提貨後由到達站收回;第四聯運輸代理人存查聯,交運輸代理人存查並作為運輸契約當事人另一方保存;第五聯隨貨同行聯,作為載貨通行和核算運雜費的憑證,貨物運達、經貨運站簽收後,作為交付貨物的依據。丙種道路貨物運單與汽車零擔貨物交接清單配套使用。承運人接收零擔貨物後,按零擔貨物到站次序,分別向運輸代理人簽發道路貨物運單(丙種)。已簽訂年、季、月度或批量運輸契約的,必須在運單“託運人簽章或運輸契約編號”欄目註明契約編號,託運人委託發貨人簽章。批次運輸任務完成或運輸契約履行後,憑運單核算運雜費,或將隨貨同行聯(第五聯)匯總後轉填到契約中,由託運人審核簽字後核算運雜費。道路貨物運輸和運輸代理經營者憑運單開具運雜費收據。運輸危險貨物必須使用在運單左上角套印“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章”的道路貨物運單(甲種),方準運行。

國際貨物運輸契約公約(CMR)運單一式3聯。發貨人和承運人各持運單的第一、三聯,第二聯隨貨物走。CMR運單不是議付或可轉讓的單據,也不是所有權憑證。CMR運單必須記載下列事項:運單簽發日期和地點,發貨人、承運人、收貨人的名稱和地址,貨物交接地點、日期,一般常用貨物品名和包裝方法,貨物重量、運費,海關報關須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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