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避孕

藥物避孕

藥物避孕通常是指激素避孕(hormonalcontraception),即利用女性甾體激素避孕。甾體激素避孕藥的種類有口服避孕藥、長效避孕針、緩釋系統避孕藥及避孕貼劑,激素成分是雌激素和孕激素。

概述

藥物避孕是常見的避孕方法之一,是科學的避孕方法之一。因為藥物避孕能幫助女性有計畫地懷孕,減少在生養孩子方面的付出,所以它事實上還拓寬了女性在工作中的角色範圍。因此,在1993年,《經濟學人》雜誌將其列為當今世界的七大奇蹟之一。

常見藥物

(1)長效避孕藥:目前供應的有單純孕激素類和雌、孕激素混合類。最好採用在月經來潮第5日服第1片,第10日服第2片。以後按第1次服藥日期每月服1片。
(2)短效避孕藥:短效避孕藥是一種雌激素、孕激素的複方藥物,常用的有複方炔諾酮、複方甲地孕酮等。常見的單相口服避孕藥為每盒21片,每天服用1片,連續服用21天后停藥7天,接著服用下一盒。
(3)緊急避孕藥:常見的藥物主要是毓婷,成分是左炔諾孕酮,它的半衰期是在8.8到11小時,一般說,毓婷在兩天或三天以後就可以從體內排泄,比較安全。如含量為0.75毫克的毓婷,建議單次口服2片,72小時內服用,越早越好。

避孕原理

1.抑制排卵通過干擾下丘腦-垂體-卵巢軸的正常功能,發揮中樞性抑制作用:一方面抑制下丘腦釋放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GnRH),使垂體分泌FSH和LH減少,影響卵泡發育;另一方面抑制垂體對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的反應,不出現排卵前黃體生成激素(LH)高峰,故不發生排卵。
2.改變宮頸黏液性狀複方口服避孕藥中的孕激素可對抗雌激素對宮頸黏液的作用,在服藥周期中,宮頸粘液量減少並變高度粘稠,不利於精子穿透,影響受精。
3.改變子宮內膜形態與功能胚胎著床的關鍵在於胚胎髮育與子宮內膜生理變化過程精確同步,避孕藥中的孕激素對抗雌激素作用,抑制子宮內膜增殖,使腺體停留在發育不完全階段,不利於受精卵著床。
4。影響輸卵管功能複方避孕藥中的雌、孕激素持續作用使輸卵管正常的分泌和蠕動發生異常,受精卵在輸卵管的運行速度出現異常,同步性變化受到影響,從而干擾受精卵著床。

作用機理

1.抑制排卵
卵子是懷孕的物質基礎,抑制排卵,抑制了卵子就不能成功受孕。
2.改變宮頸黏液性狀,使其變稠
精子要穿過宮頸才能進入子宮,所以宮頸是必經通道,改變宮頸黏液的性狀,使精子無法進入。
3.改變輸卵管蠕動
如果沒有有效的抑制卵子,阻擋精子,也是有辦法避孕的,受精卵需要運到宮腔里才能夠懷孕,阻礙運輸通道,也是避孕機理之一。
4.改變子宮內膜的形態和功能
子宮內膜肥厚鬆軟,營養豐富,適合受精卵著床、發育。使用避孕藥後,可以使子宮內膜增生與分泌不良,這種發育不良的子宮內膜,不適宜受精卵著床,從而起到避孕的效果。

適應證與禁忌證

1.適應證無服用激素避孕藥物禁忌證、有避孕要求的健康育齡婦女。
2.禁忌證
(1)嚴重心血管疾病、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不宜使用。避孕藥中孕激素影響血脂蛋白代謝,可加速冠狀動脈硬化;雌激素有促凝功能,使心肌梗死及靜脈血栓發病率增加。此外,雌激素有增加血漿腎素活性作用,使高血壓患者容易發生腦出血。
(2)急、慢性肝炎或急、慢性腎炎。
(3)惡性腫瘤、癌前病變、子宮或乳房腫塊。
(4)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及甲狀腺功能亢進症。
(5)哺乳期(單純含孕激素的避孕藥除外),因雌激素可抑制乳汁分泌,影響乳汁質量。
(6)原因不明的陰道流血、月經稀少或年齡大於45歲。
(7)需藥物治療的精神病。
(8)反覆發作的嚴重偏頭痛
(9)吸菸成癮者。年齡大於35歲的吸菸婦女也不宜長期服用避孕藥,以免引起卵巢功能早衰。
(10)可疑妊娠

副反應及處理

1.類早孕反應
(1)臨床表現:約10%婦女服藥初期出現輕度食欲不振、噁心、頭暈、睏倦,甚至嘔吐等類似早孕反應。
(2)處理方法:輕者不需處理,堅持服藥,2~3個月後症狀自行減輕或消失;重者可口服維生素B610mg,每日3次,連服7日。若治療無效,可停藥,更換製劑或改用其他避孕措施。
2.陰道流血
(1)臨床表現:少數婦女服藥期間出現不規則少量經間期陰道流血,稱突破性出血。多因漏服、遲服(不定時服藥)避孕藥物所致,此外,可能與藥片質量受損、服藥方法錯誤及個體體質差異等因素有關。
(2)處理方法;①點滴出血者,不需特殊處理;②出血量稍多者,需每晚加服炔雌醇1~2片(0.005mg~0.01mg),與避孕藥同時服至22日停藥;③若陰道流血量如同月經量或流血時間接近月經期者,應當作為一次月經處理,停止用藥,在流血第5日再開始按規定重新服藥。重者也可考慮更換避孕藥。
3.月經過少或閉經
(1)臨床表現:1%~2%婦女服藥後出現月經量明顯減少,甚至閉經。
(2)處理方法:絕大多數經量過少或停經者,停藥後月經能恢復正常。也可採取:①月經過少者可每晚加服炔雌醇1~2片(0.005mg~0.01mg),與避孕藥同時服至22日停藥。②停藥後仍無月經來潮且排除妊娠者,應在停藥第7日開始服用下一周期避孕藥,以免影響避孕效果。③連續發生兩個月停經者,應考慮更換避孕藥種類;若更換藥物後仍無月經來潮或連續發生3個月停經時,應停藥觀察,等待月經復潮,及時就醫,應查找原因。停用避孕藥期間,需採取其他避孕措施。
4.皮膚色素沉著
(1)臨床表現:少數婦女服藥後顏麵皮膚出現蝶形淡褐色色素沉著。
(2)處理方法:不需治療,多數婦女停藥後色素可自行消退或減輕。
5.體重增加
(1)臨床表現:少數婦女較長時期服用含第一代或第二代孕激素的避孕藥後體重增加,與避孕藥中孕激素成分有弱雄激素活性作用或雌激素引起水鈉瀦留有關。
(2)處理方理:雖然體重有所增加,但不致引起肥胖,也不影響健康。一般不需治療,可更換含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藥。
6.其他症狀
偶有出現頭痛、乳房脹痛、復視、皮疹或性慾改變等症狀,可對症處理,嚴重者停藥。

不安全因素

1、藥物保管不妥,如藥片破碎、溶解、變質。
2、沒有服夠要求劑量。
3、同房後未按要求時間服藥。
4、因疏忽而漏服。
5、發高燒或患病導致嚴重嘔吐,腹瀉。
6、同時服用了利福平、非那西丁、克霉唑、呋喃坦叮、苯巴比妥、氯黴素、氨苄青黴素。

遠期安全性

1.與腫瘤的關係
(1)宮頸癌乳房癌近年有關長期服用甾體激素避孕藥是否增加宮頸癌與乳房癌乳腺癌的發生率,一直存在爭議,有待於進一步研究。
(2)子宮內膜癌與卵巢癌避孕藥中所含孕激素可防止子宮內膜過度增生,對子宮內膜具有一定保護作用,長期服用複方口服避孕藥能降低子宮內膜癌的發病率;研究顯示長期服用複方口服避孕藥也能降低卵巢癌發生的風險性。
2.與心腦血管疾病的關係
(1)腦卒中及心肌梗死低劑量甾體激素避孕藥使心腦血管疾病發生的風險性降低,特別是對於年齡<35歲,無吸菸及無高血壓史或服藥期間血壓正常的婦女,腦卒中及心肌梗死的發病率更低。但長期套用甾體激素避孕藥可增加腦卒中及心肌梗死的發病率。
(2)血栓性疾病雌激素使凝血因子增高,套用較大劑量雌激素可引起血栓性疾病。通常認為雌激素每日的安全劑量應<50μg,目前國內套用的甾體激素避孕藥雌激素含量在30μg~35μg,屬於低劑量甾體激素避孕藥,即使長期服用也不增加血栓性疾病的發病率。
3.與生育和子代發育的關係
(1)生育約80%長期服用甾體激素避孕藥的婦女,於停藥後3個月內恢復排卵,一年內恢復者達95%~98%,表明長期服用甾體激素避孕藥停藥後不影響生育。
(2)子代發育服用甾體激素避孕藥的婦女停藥後妊娠,不增加胎兒畸形的發病率。套用長效甾體避孕藥者,應停藥6個月後妊娠更安全,胎兒健康和發育不受影響,也不增加出生缺陷的發病率。
4.與機體代謝的關係
(1)糖代謝甾體激素避孕藥中雌、孕激素成分及劑量,與糖代謝異常有一定關係。部分婦女長期套用甾體激素避孕藥出現糖耐量降低,但空腹血糖值正常、尿糖陰性,停藥後胰島功能及糖耐量均恢復正常。
(2)脂代謝雌激素可使低密度脂蛋白(LDL)降低、高密度脂蛋白(HDL)升高,孕激素可使高密度脂蛋白降低。高密度脂蛋白增高可防止動脈硬化,對心臟和血管有保護作用,低密度脂蛋白作用相反。因此,有心血管疾病潛在因素(高齡、長期吸菸、高血壓等)的婦女不宜長期服用甾體激素避孕藥。
(3)蛋白代謝甾體激素避孕藥對蛋白代謝的影響較小,停藥後可恢復正常。

注意事項

1.短效避孕藥由於每天都需要服用,所以很容易出現漏服的情況,如果出現漏服的情況一定要在事後及時補服緊急避孕藥毓婷,防止意外妊娠的發生。
2.哺乳期婦女服用毓婷:因緊急避孕藥毓婷2-3天可排出體外,所以建議暫停哺乳3天,在此期間應定時將乳汁擠出。3天后即可恢復哺乳。

禁忌症.

(1)重要器官病變:急、慢性肝炎或腎炎、嚴重心血管疾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高血壓。
(2)血液及內分泌疾病:各型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
(3)惡性腫瘤、癌前病變、子宮病變或乳房腫塊患者。
(4)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者。
(5)月經稀少或年齡大於45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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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http://baike.baidu.com/view/271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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