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e 及由e經過一定變換和複合的形式。
自然律的體現
熵(shang)定律
現代宇宙學表明,宇宙起源於“大爆炸”,熵定律,即熱力學第二定律相吻合。熵定律指出,物質的演化總是朝著消滅信息、瓦解秩序的方向,逐漸由複雜到簡單、由高級到低級不斷退化的過程。退化的極限就是無序的平衡,即熵最大的狀態,一種無為的死寂狀態。這過程看起來像什麼?只要我們看看天體照相中的旋渦星系的照片即不難理解。如果我們一定要找到亞里士多德所說的那種動力因,那么,可以把宇宙看成是由各個預先上緊的發條組織,或者乾脆把整個宇宙看成是一個巨大的發條,歷史不過是這種發條不斷爭取自由而放出能量的過程。
生命體的進化
生命體的進化卻與之有相反的特點,它與熱力學第二定律描述的熵趨於極大不同,它使生命物質能避免趨向與環境衰退。任何生命都是耗散結構系統,它之所以能免於趨近最大的熵的死亡狀態,就是因為生命體能通過吃、喝、呼吸等新陳代謝的過程從環境中不斷吸取負熵。新陳代謝中本質的東西,乃是使有機體成功的消除了當它自身活著的時候不得不產生的全部熵。
如何對待自然律
“自然律”一方面體現了自然系統朝著一片混亂方向不斷瓦解的崩潰過程(如元素的衰變),另一方面又顯示了生命系統只有通過一種有序化過程才能維持自身穩定和促進自身的發展(如細胞繁殖)的本質。正是具有這種把有序和無序、生機與死寂寓於同一形式的特點,“自然律”才在美學上有重要價值。
如果荒僻不毛、浩瀚無際的大漠是“自然律”無序死寂的熵增狀態,那么廣闊無垠、生機盎然的草原是“自然律”有序而欣欣向榮的動態穩定結構。因此,大漠使人感到肅穆、蒼茫,令人沉思,讓人回想起生命歷程的種種困頓和坎坷;而草原則使人興奮、雀躍,讓人感到生命的歡樂和幸福。
自然律對人類生活的影響
e=2.71828……是“自然律”的一種量的表達。“自然律”的形象表達是螺線。螺線的數學表達式通常有下面五種:(1)對數螺線;(2)阿基米德螺線;(3)連鎖螺線;(4)雙曲螺線;(5)迴旋螺線。對數螺線在自然界中最為普遍存在,其它螺線也與對數螺線有一定的關係,不過我們仍未找到螺線的通式。對數螺線是1638年經笛卡爾引進的,後來瑞士數學家雅各·伯努利曾詳細研究過它,發現對數螺線的漸屈線和漸伸線仍是對數螺線,極點在對數螺線各點的切線仍是對數螺線,等等。伯努利對這些有趣的性質驚嘆不止,竟留下遺囑要將對數螺線畫在自己的墓碑上。
英國著名畫家和藝術理論家荷迦茲深深感到:旋渦形或螺線形逐漸縮小到它們的中心,都是美的形狀。事實上,我們也很容易在古今的藝術大師的作品中找到螺線。為什麼我們的感覺、我們的“精神的”眼睛經常能夠本能地和直觀地從這樣一種螺線的形式中得到滿足呢?這難道不意味著我們的精神,我們的“內在”世界同外在世界之間有一種比歷史更原始的同構對應關係嗎?
我們知道,作為生命現象的基礎物質蛋白質,在生命物體內參與著生命過程的整個工作,它的功能所以這樣複雜高效和奧秘無窮,是同其結構緊密相關的。化學家們發現蛋白質的多肽鏈主要是螺旋狀的,決定遺傳的物質——核酸結構也是螺旋狀的。
古希臘人有一種稱為風鳴琴的樂器,當它的琴弦在風中振動時,能產生優美悅耳的音調。這種音調就是所謂的“渦流尾跡效應”。讓人深思的是,人類經過漫長歲月進化而成的聽覺器官的內耳結構也具渦旋狀。這是為便於欣賞古希臘人的風鳴琴嗎?還有我們的指紋、發旋等等,這種審美主體的生理結構與外在世界的同構對應,也就是“內在”與“外在”和諧的自然基礎。
有人說數學美是“一”的光輝,它具有儘可能多的變換群作用下的不變性,也即是擁有自然普通規律的表現,是“多”與“一”的統一,那么“自然律”也同樣閃爍著“一”的光輝。誰能說清e=2.71828……給數學家帶來多少方便和成功?人們讚揚直線的剛勁、明朗和坦率,欣賞曲線的優美、變化與含蓄,殊不知任何直線和曲線都可以從螺線中取出足夠的部分來組成。有人說美是主體和客體的統一,是內在精神世界同外在物質世界的統一,那么“自然律”也同樣有這種統一。人類的認識是按否定之否定規律發展的,社會、自然的歷史也遵循著這種辯證發展規律,是什麼給予這種形式以生動形象的表達呢?螺線! (註解:是共鳴嗎?)
有人說美在於事物的節奏,“自然律”也具有這種節奏;有人說美是動態的平衡、變化中的永恆,那么“自然律”也同樣是動態的平衡、變化中的永恆;有人說美在於事物的力動結構,那么“自然律”也同樣具有這種結構——如表的遊絲、機械中的彈簧等等。
“自然律”是形式因素與動力因素的統一,是事物的形象顯現,也是具象和抽象的共同表達。有限的生命植根於無限的自然之中,生命的脈搏無不按照宇宙的旋律自覺地調整著運動和節奏……有機的和無機的,內在的和外在的,社會的和自然的,一切都合而為一。這就是“自然律”揭示的全部美學奧秘嗎?不!“自然律”永遠具有不能窮盡的美學內涵,因為它象徵著廣袤深邃的大自然。正因為如此,它才吸引並且值的人們進行不懈的探索,從而顯示人類不斷進化的本質力量
宗教方面的“自然律”
概念說明:
自然律natural law在法理學中,往往被視為與法律的實證論相對立;在倫理哲學和神學中,自然律是指倫理責任基礎的一種特有觀,又稱為“性律”,是根據理性分享永恆律,尋找人之行為的規範。
教會訓導中自然律的核心思想:
引用自然律一詞的教宗和主教們(尤其是梵二教導),不僅確定某些倫理規則是以自然律為依據,同時提供自然律的貼切觀點。有關自然律最基本的觀念,在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討論良知時有所闡明(GS 16)。雖然梵二沒有明顯地稱此法律為自然律,但無疑是指此而言,因所引證的羅二15~16是自然律最重要的神學出處。
梵二的這種信念,表示自然律的核心。在天主教來說,自然律是在所有人的良知中,有非傳統的、非任意的客觀倫理標準。此標準使人能作真正的倫理的判斷;即使有一些沒有接受過天主啟示的倫理教育的人,他們也可有真正的倫理認知。這種認知的客觀性,應該出自正直的反省和批判性的自我意識。因此認識自然律和在科學研究中認識自然界的規律不一樣。
自然律和天主對宇宙的計畫:
梵二不但提供了自然律的中心思想,而且繼續發揮之。在維護人們宗教自由的權利時,重申行使這項權利不應該受到干涉,只要公共秩序的合理要求遵守了即可(DH 3)。
人之分享神律(永恆律),可以合理地了解為自然律。聖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說,有理性的受造物分享天主的永恆律,就是指自然律而言。他說人類不僅為天主上智所管理,像無靈之物一樣,人類還能多少了解上智的計畫。照此看法,人能為自己和別人提供所需。
梵二所提供的自然律的解釋,有助於了解教會傳統中的自然律的意義。自然律可以包括人決定前或啟示前的所有倫理的真理;不過自然律的觀念從來沒有主張說,每個人都有這些真理完整的知識,或者說這種認知能夠容易地獲取。聖多瑪斯說人們可能對最基本的倫理真理無知。不過他相信每個人能有對倫理的判斷所必要的觀念,知道倫理生活最基本的原則,比如不能害人、要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