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起源
武王滅紂,周王朝取代了商王朝,商代墓葬中設定腰坑的習俗被繼承和流傳下來,從西周一直到春秋戰國,墓葬中設定腰坑的特點和意義卻在逐漸發生變化:首先,在腰坑的形制上,周人已不再單純地追求其形狀的周正和比例的協調,周人在關中地區設定的腰坑出現了圓角方形.橢圓形.圓形.圓形圜底.不規則形等多種形狀,已不再是殷商時期墓葬腰坑單一的正方形或長方形,說明腰坑在墓葬形制中的地位在不斷下降,其次,因社會風氣的變化,墓葬中很少有殉活人的現象,周人設定腰坑多用來殉狗,且多為活祭,只有少數腰坑內沒有殉葬品,再次,與殷商時期不同,西周時期大奴隸主貴族的墓葬設定腰坑的現象較為少見,而王朝中的一般官員.下大夫和士的中.小型墓葬中卻大量出現,說明此時的腰坑已不再是貴族身份的一個象徵,只是對殷商貴族腰坑葬的簡單效仿,後期發展
總的來看,墓葬設定腰坑在殷周時期比較盛行,但從春秋晚期開始逐漸減少,除兩廣.雲南等地從戰國中.晚期到秦漢時還有少量腰坑墓外⑨,其它地區一般在戰國中.晚期以後都不再設定腰坑.
楚地墓葬設定腰坑的情況與關中地區不同,西周時期相對於關中地區而言,楚地受商文化的影響較小,墓葬中很少設定腰坑,因此,有學者認為,腰坑這種墓葬形制不屬於楚文化⑩.
在峽江地區早期巴人的活動區域,在目前考古發現的眾多巴人墓葬中,卻很少發現腰坑墓;在峽江以西的四川地區早期蜀人的活動區域,目前也只發現兩座設定腰坑的墓葬,即新都戰國木槨墓⑾和犍為金井鄉土坑墓⑿,其中,新都戰國木槨墓為帶斜坡墓道的長方形土坑,墓向正西,槨室中部有一腰坑,系先在墓底挖一方坑,坑底平鋪四塊木板,四邊各用兩塊上下豎砌,四角以卯榫接,頂上再蓋三塊木板,坑壁四周均用青膏泥填實,腰坑內東西長1.81米,南北寬1.5米,與墓室之比接近1:6,深0.8米,所用木板均為楠木,腰坑內積滿清水,出土大小銅器188件,如鼎.壺.敦.豆.盤.鑒.甑.編鐘.劍.戈.鉞.斧.斤等等,據研究報告分析,該墓的主人是戰國早.中期之際,也可能是秦滅巴蜀(公元前316年)之前,開明九世到十一世之一的蜀王,可見墓葬的規格非常高,說明戰國時期,當腰坑墓在關中地區地位下降時,蜀地的當權者卻依然把腰坑當作一種特權在擁有,腰坑墓作為一個文化現象為巴蜀文化所吸收,實際上是關中文化向巴蜀文化的滲透,也說明腰坑本身並不是巴蜀文化自身所具有的因素,而是吸收了外來文化的結果
由此可見,巴東沿渡河發現的西晉時期設有腰坑的墓葬,明顯的是受殷商文化餘波的影響所致,是對殷商時期腰坑葬俗的繼承和傳播,也是殷商文化與巴文化交流的一個典型例證,從腰坑本身的規模和形制看,沿渡河墓葬發現的腰坑已經很小很小了,內空僅20厘米,似乎只具有象徵意義而不具備實用價值,但腰坑的形制仍承襲了殷周貴族所特有的正方形;從墓葬本身的結構和等級看,漢晉時期,三峽地區的腰坑墓已不再是權力和身份的象徵,只不過是民間的一種喪葬習俗罷了,從本次發掘的沿渡河地區的漢至六朝時期的墓葬情況看,其結構.形制與峽江幹流地區相差不大,其殉葬器物則以大型陶器為主,少見銅器和青瓷器,一方面它間接地反映出當時的經濟發展狀況,另一方面則說明至遲從漢代開始,沿渡河便成為連線巫山與興山的水陸交通重鎮,歷史上經濟曾一度十分繁榮,因此,在這一地區發現腰坑墓便不足為怪了.
值得注意的是,腰坑葬俗在鄂西南地區直到明代依然殘存,筆者2003年10月主持完成的巴東故縣坪遺址的發掘當中,就發現了一座設有腰坑的磚室券頂墓,編號Μ1,開口①層下,打破生土,墓向55度,墓口為長方形,墓室及券頂部分用較規整的青灰色墓磚加生石灰錯縫疊砌,整個墓室長2.46米,寬0.9米,高1.38米,墓底用磚鋪面,正中設一腰坑,長方形,30×60厘米,深約20厘米,墓內骨架保存基本完整,為仰身直肢葬,墓主人頭骨下枕有九塊青灰色布瓦,隨葬器物較少,僅在墓主人頭骨附近發現銀耳環一件.銀簪一件,另在墓後壁正中發現一塊墓志銘,長寬均為24厘米,厚6厘米,其正面用紅色顏料書寫的字跡已模糊不清,腰坑內沒有發現殉葬器物⒀.
文化背景
腰坑墓葬俗在我國肇起於新石器時代晚期。在北方地區的商和西周時期,這一葬俗文化極為流行,東周時期逐漸衰弱,戰國以後消失。而在南方地區則相反,商和西周時期腰坑墓資料發現不是太多,東周時期數量大增,分布甚廣。據考古發現資料獲知:這一葬俗文化最先起源於南方湖北地區,爾後向北傳播到了北方中原地區。再據民族學資料:在我國西南地區,直到解放後仍見有這種腰坑葬俗。這一葬俗文化從社會的另一層面向我們真實反映出了中國先秦時期社會制度的某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