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簡介
1910年,12月29日羅納德·哈里·科斯出生於倫敦的威爾斯登。科斯是個有腿疾的男孩子,常需要在腿上附加鐵制的零件。
1929年,10月進入倫敦經濟學院,在那裡他遇到了對他有重要影響的老師——以前在南非開普敦大學任教授的阿諾德·普蘭特。
1931年,通過了商學士考試並獲得一筆歐奈斯特·卡塞爾爵士旅行獎學金。依靠卡塞爾旅行獎學金,科斯在美國度過了1931—1932學年,那時他研究美國工業的結構。
1934—1935年,他在利物浦大學作為助理講師任教。
1935年以後,科斯在倫敦經濟學院教書。在倫敦經濟學院,他被指定講授公用事業經濟學,為此他開始對英國公用事業作了一系列歷史研究。
1940年,科斯進入政府做統計工作,先在森林委員會,然後在中央統計局、戰時內閣辦公室工作。
1946年,他回到倫敦經濟學院,負責教授主要經濟學課程——經濟學原理,並且繼續對公用事業特別是郵局和廣播事業的研究。
1950年,科斯藉助於一筆洛克菲勒研究員經費在美國花費了9個月研究美國廣播業,出版了《美國廣播業:壟斷的研究》。
1951年,科斯獲得倫敦大學理學博士學位,同年移居美國。
1959年,加入維吉尼亞大學經濟學系,期間科斯對聯邦通信委員會作了研究。
1964年以後,科斯加入美國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和另一位著名法律經濟學家、芝加哥經濟學派代表人物亞倫·戴雷科特共同擔任《法學與經濟學雜誌》(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主編;科斯長期在芝加哥大學研究任教,成為芝加哥大學經濟學派重要人物之一。
1978年,科斯當選為美國方理研究院研究員。
1979年,被授予“美國經濟學會傑出會員”稱號。
1991年,科斯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 。
2013年9月2日在美國去世。
學術成就
按照瑞典皇家科學院的公告,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獲得羅納德·哈里·科斯的主要學術貢獻在於,揭示了“交易價值”在經濟組織結構的產權和功能中的重要性。他的傑出貢獻是發現並闡明了交換成本和產權在經濟組織和制度結構中的重要性及其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 。
科斯的代表作是兩篇著名的論文。其一是1937年發表的《企業的性質》,該文獨闢蹊徑地討論了產業企業存在的原因及其擴展規模的界限問題,科斯創造了“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這一重要的範疇來予以解釋。所謂交易成本,即“利用價格機制的費用”或“利用市場的交換手段進行交易的費用”,包括提供價格的費用、討價還價的費用、訂立和執行契約的費用等。科斯認為,當市場交易成本高於企業內部的管理協調成本時,企業便產生了,企業的存在正是為了節約市場交易費用,即用費用較低的企業內交易代替費用較高的市場交易;當市場交易的邊際成本等於企業內部的管理協調的邊際成本時,就是企業規模擴張的界限。另一篇著名論文是1960年發表的《社會成本問題》,該文重新研究了交易成本為零時契約行為的特徵,批評了庇古關於“外部性”問題的補償原則(政府干預),並論證了在產權明確的前提下,市場交易即使在出現社會成本(即外部性)的場合也同樣有效。科斯發現,一旦假定交易成本為零,而且對產權(指財產使用權,即運行和操作中的財產權利)界定是清晰的,那么法律規範並不影響契約行為的結果,即最最佳化結果保持不變。換言之,只要交易成本為零,那么無論產權歸誰,都可以通過市場自由交易達到資源的最佳配置。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家喬治·斯蒂格勒(198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將科斯的這一思想概括為“在完全競爭條件下,私人成本等於社會成本”,並命名為“科斯定理”。科斯被認為是新制度經濟學的鼻祖。
羅納德·哈里·科斯是產權理論的創始人,早在1937年,在以他的本科論文為基礎發表的《企業的性質》一文中,就闡明了該理論的一些基本概念,人們至今仍應為他當時的洞察力深感驚奇。但該書完在以後,並沒有得到人們的太多關注。沉默了近三十年,產權理論才受到重視。八十年代後隨著自由放任思想潮的高漲,產權理論受到高度評價,科斯也正是因此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
著作列表
《企業的性質》"The Nature of the Firm" Economic (November 1937): 386-405
《美國廣播業:壟斷研究》Payola in Radio and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October 1950)
《聯邦通訊委員會》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2 (October 1959): 1-40
《社會成本問題》(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3 (October 1960)1-44
《經濟學中的燈塔問題》(The Lighthouse in Economics)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17, NO. 2 (October 1974): 357-76
歷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年份 | 得主 | 獲獎原因 |
1969年 | 朗納·弗里施(挪威) 簡·丁伯根(荷蘭) | 前者是經濟計量學的奠基人,後者是經濟計量學模式之父 |
1970年 | 保羅·薩繆爾森(美) | 發展了數理和動態經濟理論,將經濟科學提高到新的水平 |
1971年 | 西蒙·庫茲涅茨(美) | 在研究人口發展趨勢及人口結構對經濟成長和收入分配關係方面貢獻巨大 |
1972年 | 約翰·希克斯(英) 肯尼斯·約瑟夫·阿羅(美) | 他們深入研究了經濟均衡理論和福利理論 |
1973年 | 華西里·列昂惕夫(蘇聯) | 發展了投入產出方法,該方法在許多重要的經濟問題中得到運用 |
1974年 | 弗里德里希·馮·哈耶克(奧地利)、貢納爾·默達爾(瑞典) | 他們深入研究了貨幣理論和經濟波動,並深入分析了經濟、社會和制度現象的互相依賴 |
1975年 | 列昂尼德·坎托羅維奇(蘇) 特亞林·科普曼斯(美) | 前者在1939年創立了享譽全球的線形規劃要點,後者將數理統計學成功運用於經濟計量學他們對資源最優分配理論做出了貢獻 |
1976年 | 米爾頓·弗里德曼(美) | 創立了貨幣主義理論,提出了永久性收入假說 |
1977年 | 貝蒂爾·奧林(瑞典) 詹姆斯·愛德華·米德(英) | 對國際貿易理論和國際資本流動作了開創性研究 |
1978年 | 赫伯特·西蒙(美) | 對於經濟組織內的決策程式進行了研究,這一有關決策程式的基本理論被公認為關於公司企業實際決策的創見解 |
1979年 | 威廉·阿瑟·劉易斯(英裔美籍) 西奧多·舒爾茨(美) | 前者在發展經濟學方面頗有建樹,提出了二元經濟模型和進出口交換比價模型,後者在經濟發展方面做出了開創性研究,深入研究了開發中國家在發展經濟中應特別考慮的問題 |
1980年 | 勞倫斯·羅·克萊因(美) | 以經濟學說為基礎,根據現實經濟中實有數據所作的經驗性估計,建立起經濟體制的數學模型 |
1981年 | 詹姆士·托賓(美) | 闡述和發展了凱恩斯的系列理論及財政與貨幣政策的巨觀模型在金融市場及相關的支出決定、就業、產品和價格等方面的分析做出了重要貢獻 |
1982年 | 喬治·斯蒂格勒(美) | 在工業結構、市場的作用和公共經濟法規的作用與影響方面,做出了創造性重大貢獻 |
1983年 | 羅拉爾·德布魯(美) | 概括了帕累托最優理論,創立了相關商品的經濟與社會均衡的存在定理 |
1984年 | 理察·約翰·斯通(英) | 國民經濟統計之父,在國民帳戶體系的發展中做出了奠基性貢獻,極大地改進了經濟實證分析的基礎 |
1985年 | 弗蘭科·莫迪利安尼(義大利) | 第一個提出儲蓄的生命周期假設這一假設在研究家庭和企業儲蓄中得到了廣泛套用 |
1986年 | 詹姆斯·麥基爾·布坎南(美) | 將政治決策的分析同經濟理論結合起來,使經濟分析擴大和套用到社會—政治法規的選擇 |
1987年 | 羅伯特·索洛(美) | 對增長理論做出貢獻提出長期的經濟成長主要依靠技術進步,而不是依靠資本和勞動力的投入 |
1988年 | 莫里斯·阿萊斯(法) | 他在市場理論及資源有效利用方面做出了開創性貢獻對一般均衡理論重新做了系統闡述 |
1989年 | 特里夫·哈維默(挪威) | 建立了現代經濟計量學的基礎性指導原則 |
1990年 | 默頓·米勒(美) 哈里·馬科維茨(美) 威廉·夏普(美) | 他們在金融經濟學方面做出了開創性工作 |
1991年 | 羅納德·科斯(英) | 揭示並澄清了經濟制度結構和函式中交易費用和產權的重要性 |
1992年 | 蓋瑞·貝克(美) | 將個體經濟學的理論擴展到對於人類行為的分析上,包括非市場經濟行為 |
1993年 | 道格拉斯·諾斯(美) 羅伯特·福格爾(美) | 前者建立了包括產權理論、國家理論和意識形態理論在內的“制度變遷理論”後者用經濟史的新理論及數理工具重新詮釋了過去的經濟發展過程 |
1994年 | 約翰·福布斯·納什、約翰·海薩尼(美) 萊因哈德·澤爾騰(德) | 這三位數學家在非合作博弈的均衡分析理論方面做出了開創性的貢獻,對博弈論和經濟學產生了重大影響 |
1995年 | 小羅伯特·盧卡斯(美) | 倡導和發展了理性預期與總量經濟學研究的運用理論,深化了人們對經濟政策的理解,並對經濟周期理論提出了獨到的見解 |
1996年 | 詹姆斯·莫里斯(英) 威廉·維克瑞(美) | 前者在信息經濟學理論領域做出了重大貢獻,尤其是不對稱信息條件下的經濟激勵理論後者在信息經濟學、激勵理論、博弈論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貢獻 |
1997年 | 羅伯特·默頓(美) 邁倫·斯科爾斯(美) | 前者對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所依賴的假設條件做了進一步減弱,在許多方面對其做了推廣後者給出了著名的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公式,該法則已成為金融機構涉及金融新產品的思想方法 |
1998年 | 阿馬蒂亞·森(印度) | 對福利經濟學幾個重大問題做出了貢獻,包括社會選擇理論、對福利和貧窮標準的定義、對匱乏的研究等 |
1999年 | 羅伯特·門德爾(加拿大) | 他對不同匯率體制下貨幣與財政政策以及最適宜的貨幣流通區域所做的分析使他獲得這一殊榮 |
2000年 | 詹姆斯·赫克曼(美) 丹尼爾·麥克法登(美) | 在微觀計量經濟學領域,他們發展了廣泛套用於個體和家庭行為實證分析的理論和方法 |
2001年 | 喬治·阿克洛夫(美) 麥可·斯彭斯(美) 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美) | 為不對稱信息市場的一般理論奠定了基石他們的理論迅速得到了套用,從傳統的農業市場到現代的金融市場他們的貢獻來自於現代信息經濟學的核心部分 |
2002年 | 丹尼爾·卡內曼(美) 弗農·史密斯 | 前者把心理學分析法與經濟學研究結合在一起,為創立一個新的經濟學研究領域奠定了基礎;後者開創了一系列實驗法,為通過實驗室實驗進行可靠的經濟學研究確定了標準 |
2003年 | 克萊夫·格蘭傑(英) 羅伯特·恩格爾(美) | 用“隨著時間變化的易變性”和“共同趨勢”兩種新方法分析經濟時間數列,從而給經濟學研究和經濟發展帶來巨大影響 |
2004年 | 芬恩·基德蘭德(挪威) 愛德華·普雷斯科特 | 有關巨觀經濟政策的“時間一致性難題”和商業周期的影響因素 |
2005年 | 托馬斯·克羅姆比·謝林(美) 羅伯特·約翰·奧曼(以色列) | 通過博弈論分析促進了對衝突與合作的理解 |
2006年 | 埃德蒙·費爾普斯(美) | 在巨觀經濟跨期決策權衡領域所取得的研究成就 |
2007年 | 里奧尼德·赫維克茲(美) 埃克里·馬斯金(美) 羅傑·梅爾森(美) | 為機制設計理論奠定了基本 |
2008年 | 保羅·克魯格曼(美) | 對經濟活動的貿易模式和區域的分析 |
2009年 | 埃莉諾·奧斯特羅姆 奧利弗·威廉森 | 奧斯特羅姆以“涉及公共財產或處於公共控制下財產的經濟治理分析”獲獎,威廉森以“涉及企業邊界的經濟治理分析”獲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