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教育法》對於教師應當具備的素質結構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兩個方面的要求。政治思想素質的核心是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業務素質是通過教師資格、職務和聘任制度得以提高和考核,以期最佳化和提升教師的整體素質結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將其概括為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三項素質要求。《教師資格條例》中表述的教師必備素質結構應當是職業思想和道德素質、專業知識和能力素質、教育教學能力和學歷水平。
組成
美國的保羅·韋地博士,歸納出學生心目中好教師的12種素質:
(1)友善的態度。“課堂如一個大家庭一樣”。
(2)尊重課堂內每個人,“不會把你在他人面前戲弄”。
(3)有耐心,“決不放棄一個人,直到你做到為止”。
(4)興趣廣泛,“帶給學生課堂以外的觀點”。
(5)良好的儀表,“語調和笑容,使入舒暢”。
(6)公正,“沒有絲毫偏差”。
(7)幽默感,“歡樂而不單調”。
(8)良好的品性,“從不發脾氣”。
(9)對個人的關注,“幫助認識自己”。
(10)伸縮性,“說出自己之錯”。
(11)寬容,“裝作不知道我的愚蠢”。
(12)有方法,“我完成任務,竟然沒有覺察到這是因為他的指導”。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第四章第三十二條、三十四條對教師應具備的素質作了概括性的規定。三十二條規定: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三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職務聘任制度,通過考核、獎勵、培養和培訓,提高教師素質,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從中可以看出,《教育法》對於教師應當具備的素質結構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兩個方面的要求。政治思想素質的核心是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業務素質是通過教師資格、職務和聘任制度得以提高和考核,以期最佳化和提升教師的整體素質結構。
1994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是中國教育史上第一部專門為教師制定的法律,是中國教師隊伍建設走向規範化和法制化的法律保障。《教師法》總則的第三條,對教師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作了具體的規定: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概括起來基本包括三項素質要求: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
1995年頒布的《教師資格條例》明確規定了國家對準備進入教師隊伍、從事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的基本要求。《條例》中對於教師資格做了相對具體的規定。由五個要素構成:一是國籍,必須是中國公民;二是思想品德,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覺悟和職業道德修養,熱愛教育事業:三是學歷,學歷是一個人受教育的經歷,一般表明其具有的文化程度。四是教育教學能力,指教師從事相應教育教學工作所需要的教育學、心理學等知識和技能;五是程式。可以看出,教師必備的素質結構應當是職業思想和道德素質;專業知識和能力素質;教育教學能力;學歷水平。
分析方法
二分法
中國古代教育家、思想家認為教師素質結構主要由“知識和道德品行”兩方面構成。傳統的教育學視野對教師專業素質結構的分析和研究,也主要認為包括兩大方面:“德”與“才”。“德”主要指教師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才”是指教師應當具備的知識和才能。
鄧小平同志繼承和發展了毛澤東教育思想,他希望廣大教師努力在政治上、業務上不斷提高,沿著“又紅又專”的道路前進。“政治思想過硬和業務素質”較強是鄧小平同志所認為的教師應當具備的兩個基本素質。
三分法
華東師範大學的著名學者葉瀾教授,在肯定了教師職業的專業性的基礎上,將教師專業素質結構分為“教師的教育理念、教師的知識結構、教師的能力結構”三個方面。未來教師首先應該具有與時代精神相通的教育理念,並以此作為自己專業行為的基本理性支點。其次,未來教師的專業素養在知識結構上不再局限於“學科知識+教育學知識”的傳統模式,而是強調多層複合的結構特徵。再次,未來教師專業素養中的能力要求。教師的教育理念、教師的知識結構、教師的能力結構三個方面綜合的結果稱之為教育智慧型。具有教育智慧型,是未來教師專業素養達到成熟水平的標誌。
四分法
將教師專業素質分為“教師的觀念結構素質、教師的知識結構素質、教師的能力結構素質、教師的身心結構素質”
四大方面:
第一,優秀的思想道德素質——結構之核心。決定並制約著其他素質的存在和發展方向。
第二,“T”型化知識素質——結構之基礎。“T”型化的知識結構應包括三大塊:一是生活常識、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反映知識面那些部分;二是所教科目的專業知識,反映知識結構中縱向研究的程度;三是教育、心理學知識,反映教師的職業特點。
第三,複合型能力素質——結構之重要。應具有以下能力:表達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創造性的教育能力、社會交往能力。
第四,健康的身心素質——結構之必要。包括兩層的定義,一是身體素質,二是心理素質。
五分法
教師專業素質結構的五分法認為,教師素質包括“教師素質結構的業務方面、政治思想素質和心理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身體素質、教育理論素質”。教師素質結構中的五個主要因素不是處在同一平面的並列關係,而是在三維空間規律而有序地劃分為三個層次:一是處於最高層次和主導地位的政治思想素質;二是處於中心地位的業務素質,三是處於基礎地位的文化和身體素質,概括為“五因素三層次”說。
中國著名學者林崇德教授將教師素質分為:教師的職業理想、知識水平、教育觀念、教學監控能力、教學行為和策略。教師的職業理想是教師獻身於教育工作的根本動力;教師的知識水平是教師從事教育工作的前提條件;教師的教學監控能力是其從事教育教學活動的核心要素;教學行為是教師素質的外在形式。
三維空間立體結構
根據“英國學者卡特的關於人才素質的一般分類”將專業教育目標劃分為3個領域10個方面:
(1)知識:事實知識、經驗知識;
(2)技能:心智技能、信息技能、行動技能、社會技能;
(3)個人品質:心理特徵、態度和價值觀;個性特點;精神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