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介紹
等外公路、又稱簡易公路,指達不到最低功能型等級公路標準的公路,即路面級別在四級公路之下。等外公路是所有合格規範、標準成型等級公路的前身,屬於最簡單粗糙的公路類型。等外公路主要出現於地勢險要、經濟落後和人跡罕見的地區。在東部及沿海地區,等外公路主要集中在偏遠郊區的鄉道村道或街道中;在中西北部地區,等外公路還經常集中在穿越山川河谷的國道省道或縣道中。等外公路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在等級公路的施工期間新開闢的路基通道或另開闢的臨時便道;二是受限於當地自然環境或財政壓力但又有強烈的交通需求而暫時鋪設的碎石路面;三是原有的等級公路因人口大量遷出、交通流量減少、超載現象嚴重、養路資金緊缺或突發地質災害等緣故在長期的自然條件侵蝕下造成路面大面積損毀,淪陷成泥沙路面,多發生在荒廢公路。
隨著我國加快交通基礎建設的全力推進,等外公路在通往各個大小行政區的幹線公路和支線公路中的比例將大幅度減少,農村地區、中西部地區的道路環境將日益完善。
農村公路主要供機動車輛行駛並達到一定技術標準。縣道一般採用三、四級公路標準;鄉道採用四級公路或等外路標準。按照《公路法》的要求,新建公路應當符合部頒標準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術等級要求的等外公路,應當採取措施、逐步改造為符合技術等級要求的公路。鑒於一些貧困山區中連線鄉(鎮)與行政村、行政村與行政村之間的鄉村公路交通量小,且路上行駛車輛也多為拖拉機、農用車等體積、載重相對較小的機動車,所以,對這些公路的路面寬度、路線縱坡、曲線半徑適當放寬要求,暫時採用等外路也是可行的。
公路等級劃分
公路等級是根據公路的使用任務、功能和流量進行的劃分,中國大陸將公路劃分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公路、四級公路五個等級。
一級公路為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的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汽車折合成小客車的遠景設計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500~30000輛。
二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折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3000~7500輛。
三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折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1000~4000輛。
四級公路一般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折合成中型載重汽車的遠景設計年限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雙車道1500輛以下;腳踏車道200輛以下。
公路等級的選用根據公路網的規劃,按照公路的使用任務、功能和遠景交通量綜合確定;同一條公路,可根據交通量等情況分段採用不同的車疲乏數或不同的公路等級。
公路使用年限: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為20年; 二級公路為15年; 三級公路為10年; 四級公路一般為10年。
行駛守則
在等外公路上行駛,應堅持靠右通行、減速慢行的原則,車速儘量不超過每小時40公里,互相禮讓。
相關區別
相比四級公路,等外公路路口差,路面質量低,不能長時間以正常速度平穩行車,也沒有規範、最低要求的道路設施,比如合格護欄、中央黃線等,甚至連限速標識都沒有。
作為一種公路,等外公路它應連線了鄉級及以上級別的行政區,是國家或地方路網的組成部分,屬於區域性的公共運輸設施,至少配備相應的指示路牌,這是它與非公路或其它鄉間小道、城市巷道的根本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