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馬舞蹈

竹馬舞蹈

竹馬舞蹈是節慶,社火時常見的傳統民俗舞蹈。最早見於宋朝孟元老所撰《東京夢華錄》。記述了當時東京(今開封)“小兒竹馬”、“蹈蹺竹馬”的盛況。

簡介

新鄉竹馬以宋、元時期最為盛行,在民間廣泛傳承並且流傳至今。

新鄉竹馬的造型逼真、形體美觀、並且活靈活現,道具(竹馬)用竹架製成馬頭、馬尾,糊以彩紙或布後施以彩繪,並且裝飾銅鈴等物製成。演出時竹馬前伏後仰,詼諧幽默的造型和叮噹作響的銅鈴聲相互交融,時而輕鬆活潑,時而激烈奔放,高潮迭起,“馬”跑起來似天馬行空,忽而徐行、忽而疾馳、跳躍,邊歌邊舞,頗為壯觀,深受民眾歡迎,是節慶的主要演出形式和民間社火的重要組成部分。

新鄉竹馬演出者十數人至數十人不等,均身縛“竹馬”擬騎馬狀,男戴頭盔,穿鎧袍,蹬高靴,扮武生妝;女穿百摺裙和對襟花襖,著繡花鞋,扮旦角妝。表演前,以8面大旗開道,沿途鳴放鐵銃,樂隊吹奏“梅花”,並且擊打鑼鼓,導引扮演者至關帝廟或祠堂祭拜關帝或祖先,爾後走鄉串村進行演出。

表演

作為一種傳統民間舞蹈,演出時,表演者手執馬鞭,身騎竹馬,穿梭迴環,不斷變換隊形或花樣。隊形主要有八角陣、蟹鉗陣、對角陣、剪刀陣和元寶陣等。花樣有“慢走馬”、“快走馬”、“左轉馬”、“右轉馬”等;打場子表演時,有“四門斗”、“回馬槍”、“珍珠單桊”、“鯉魚大翻身”等等。

新鄉竹馬演出時伴奏用的音樂最早為民歌小調,1920年前後,竹馬藝人趙春池始改唱二黃(京劇),建國後,逐步被豫劇代替。伴奏的樂器也由簡單 的民樂增添了京胡、板胡、二胡、笙、笛、板鼓、手板等,更加豐富了竹馬舞蹈的形式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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