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的起源
伊斯蘭教(Islām)與佛教、基督教並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7世紀初產生於阿拉伯半島。其復興者和傳播者為穆罕默德。中國舊稱天方教、清真教或回教。伊斯蘭一詞原意為順從,即順從真主意志的宗教。主要傳播於西亞、北非、中亞、南亞、東南亞等,現約有信徒14億多,是世界性宗教之一。
信奉伊斯蘭教的人稱為穆斯林。穆斯林是真主意志的順從者。信奉伊斯蘭教的人統稱為“穆斯林”(Muslim,意為“順從者”)。順從真主的意志,就是遵奉曾啟示於眾先知,最後在麥加和麥地那降示於封印先知穆罕默德的一系列天啟。穆罕默德去世後不久,這些啟示被收集、彙編成《古蘭經》。這部伊斯蘭教的根本經典,被視為真主的言語。經文強調的主旨是真主獨一。他超絕萬物,至尊全能,而在多神和偶像崇拜意義上以物配主,則是不可寬恕的大罪;他普仁特慈,是引導信徒走向他的“天地的光明”,"比他的命脈還接近於他”。僅次於《古蘭經》的經典是聖訓集,即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認的聖門弟子的言行的綜合記錄。收集聖訓的活動始於早期,至9世紀下半葉,隨著聖訓學的發展,出現六大聖訓集,被遜尼派奉為權威的聖訓實錄,與《古蘭經》同為教義、教法、社會倫理和學說思潮的經典依據。
對經、訓的理解差異,曾引起長期的教義爭論,並興起不同的學派或教派。唯理主義的穆爾太齊賴派一度成為阿拔斯王朝的官方學派,但遭到正統派的反對。而後出現維護正統教義的艾什爾里學派、馬圖里迪學派和塔哈維學派共同奠定遜尼派的教義學基礎。伊斯蘭教信仰的吉卜利勒天使穆罕默德十分注重實際,伊斯蘭教對信徒順從真主而規定的宗教信仰和義務,樸實而易行。基本信仰是:信仰真主是唯一真實的主宰;信仰吉卜利勒為首的眾天使;信仰《古蘭經》和以前的諸經典為天啟;信仰眾先知和穆罕默德為封印先知;信仰死者復活和審判、後世的獎懲。有的還加上信仰一切皆由真主前定。宗教義務就是稱為信仰支柱的五功:信仰作證(念清真言),謹守拜功(每日5次);完納天課(法定施捨),封齋節慾(每年一月),朝覲天房(一生1次);為主道而奮鬥,即聖戰,早年曾是重要的宗教義務。這些僅是最基本的義務,而伊斯蘭教法,即真主對於人類生活的全部誡命,還有更為廣泛的要求。教法在社會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使伊斯蘭教成為以律法為中心的宗教。教法的內容從宗教禮儀、社會倫理、政治制度、經濟活動到法律規範,幾乎涵蓋日常生活的全部行為,構成一個包羅萬象的應盡義務的體系。因此,伊斯蘭教不僅是宗教信仰和意識形態,也是一種生活方式和社會制度。
教法的實質性內容,穆斯林認為已在《古蘭經》中包攬無遺,只要加以認識和闡述即可。至於具體問題的解釋和適用,則求助於先知的聖訓。由此而發展的四大教法學派,在教法學中堅持公議的原則,承認各學派由類比推理作出的不同裁決。但什葉派堅持只有出自先知家族的宗教領袖,即不謬的伊瑪目,才有權傳述聖訓和詮釋教法,並因此否認公議和類比。不過,十二伊瑪目派的烏蘇里學派,以理性為教法的補充淵源,堅持教法學家運用獨立判斷的權利。這些正是兩大教派在教義和憲制上的分歧所在。
穆斯林的派別
伊斯蘭教的教派紛爭起源於哈里發繼承問題。哈瓦利吉派僅殘存一個小教派易巴德派。什葉派的各支派,約伊斯蘭教信仰的吉卜利勒天使占穆斯林人口的10%左右。遜尼派是穆斯林的主流派。在教法和教義的形成時期,各教派和學派相繼興起。近代以來,各種社會思潮和社會運動在各地競相輝映。但融合多種民族和文化的伊斯蘭教,仍顯示高度的同一性。伊斯蘭教始終是一部經典《古蘭經》的宗教。麥加作為禮拜正向和朝覲中心,也起著增強伊斯蘭教的凝聚力,促進穆斯林世界一體化的重要作用。
但在經籍記載的宗教典範和理想外,各地實際上存在的伊斯蘭教在不同民族傳統和文化下呈現出背景多樣性。在同一地區,有制度化的官方伊斯蘭教與夾雜地方習俗的民間伊斯蘭教。神秘主義的蘇非派在民間占據統治地位。他們以主觀直覺和內心體驗追求與真主合一,漠視教義和教法的外在要求,容忍和吸收異教習俗和儀式,從而引起正統派的猜疑和敵視。11世紀後,安薩里將蘇非主義引入正統教義,為傳統信仰注入活力,並限制蘇非派的極端傾向,促成兩者的和解。蘇非派接受正統教義,但沒有改變其修持道路和活動方式,從12世紀後形成教團組織,傳播到整個伊斯蘭世界,在14—18世紀占據統治地位。
在理論上,伊斯蘭教沒有教士階層,沒有教義機構,沒有教會組織,也沒有信經和教條。信奉伊斯蘭教,首先要接受和遵奉教法規定的行為規範和生活方式,忠誠於穆斯林社團並服從社團領袖。烏萊瑪是伊斯蘭教正統觀念和社會準則的監護人,但並沒有直接干預的手段。為反對伊斯蘭教上的偏離和調和,歷史上不斷發生復興宗教的聖戰運動。寶劍的聖戰是小聖戰,而大聖戰則是與內心邪惡意念作鬥爭或學習教法一類的精神活動。自近代以後,伊斯蘭教世界遭到殖民主義的侵略和奴役,各地穆斯林以伊斯蘭教旗幟掀起多次社會運動,引發種種社會思潮,至當代匯成伊斯蘭教復興運動。這種淨化信仰、恢復原始教義的思潮,既是對復歸純正伊斯蘭教的領悟和追求,也是對在現代條件下變革和適應的激勵。當代伊斯蘭教復興,正是這種複雜的社會心態和傳統影響在現代化進程中的宗教體現。
穆斯林的習俗
婚禮: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同意,雙方父母同意,必須有證婚人到場,男方給女方一定數量的聘金。一般必須與同教人結婚,結婚儀式由阿訇主持,阿訇先詢問雙方是否同意,接著念“尼卡哈”(主婚經文),最後把事先準備好的核桃、紅棗撒給親屬,婚禮就此結束。迎親與送親要互贈“份子”(喜錢),有的地方也有鬧房的習慣。結婚當天置辦筵席款待賓客,一般都是九碗一盤端或十三花(8個行菜,5個佐菜)。親友贈送禮錢、禮物祝賀。
葬禮:在人臨死前的彌留之際,近親屬要在枕旁默念“克里麥,團依拜”的經語。停止呼吸後,親人要順其肢體,合其眼睛,閉其齒口,整理容發,理展四肢,用一塊乾淨寬白布蓋住亡人全身,放置在寬敞通風的地方,按伊斯蘭教經典規定“三日必葬,葬必從儉”,外族、未洗浴者不許看亡者屍體。待葬期間不宴客,不披孝,不燒紙祭奠。葬埋程式大體有備殮、浴禮、殯禮、埋葬、墳墓五個方面。
(備殮)裹亡人的白布殮衣稱“克番”(阿拉伯語譯音)。男人殮服3件,大殮(俗稱大臥單)等長如身,上下長出7寸,寬4.05(俗稱小臥單)等長如身,不留餘地,寬也是4.05尺;襯衣上至肩頭,下至踝骨,肩頭開縫,寬約1.2至1.3尺,另加帽子1頂。婦女殮服5件,除3件與男子相同外,另加裹胸及包頭各1件,一般為白平布3尺左右。浴禮,也就是洗禮,由三人承擔,洗的順序為先淨下身,後洗頭、面部,再從上到下,先右後左,洗遍全身,用兩塊浴巾分別擦試上身和下身。然後將亡人移至早已準備好的克番布單上,一層一層包裹好,用白布帶系腰,紮緊頭和腳,浴禮就此完成。殯禮,浴禮畢後,將死者裝入埋尼體(屍體)的大木匣子,頭北腳南置於安靜的室內或庭院的潔淨處,參加殯葬的人都要沐浴淨身,著清潔衣服,殯禮為舉意、抬手、大攢,不鞠躬,不叩頭,不跪坐,大攢4次,向左右說“三里阿木”,殯禮即成。(埋葬)三日必葬,葬不擇時,實行土葬。人葬時將亡人托出木匣,“搭鋪”放入墓穴。墳取子午向,阿訇等跪墳北頭,送殯者跪在南頭誦經,然後埋葬。人死後七天、四十天、雙月、百天和周年祭祀,都要請阿訇誦經、走墳,還用燙麵炸油香(油餅)送親友,表示感謝。(墳墓)墓穴取南北向,長方型,一般深5尺多,最深不超過1丈,長6尺,寬3尺。掘成後,又依穴內東壁高1尺處另挖穿堂,長5尺多,寬3.5尺,高2尺,下平上拱,其北端留土台作假枕,入葬屍體放於穿堂內,用土坯封口,然後填土堆成拱形墓冢。
從飲食上說,回族不只是不吃豬肉(回族稱"豬為"黑"),只要是不反芻的動物回族是都不吃的.回族信奉伊斯蘭教,信奉真主.比較盛大的節日有"開齋節和古爾幫節"回族有自己的回曆.在開齋節前一個月叫做"齋月"在齋月中白天不可以喝水吃飯,只能在夜裡看到月亮時才可以吃喝.
衛生習俗:回族歷來是一個愛清潔、講衛生的民族。回族穆斯林良好衛生習慣的形成,是以健康為前提,以科學為依據,從伊斯蘭教教法的嚴格規定逐漸演繹為生活習慣的。回族人除了特別注意飲食衛生,對生理衛生也非常注重。如男性兒童要行割禮,即割去生殖器官過長的包皮,以免儲存髒物,感染疾病。回族也非常注重保護婦女的身心健康。教法規定,婦女在行經期間不得進行房事,婦女分娩後過四十天才能交媾等等。在宗教生活方面,教法規定,身體不潔淨者是不準進入大殿禮拜的,真主也不接受他們的拜功。因此,從穆罕默德時代起,穆斯林就養成了人人愛清潔、講衛生的習慣,並將講衛生作為對伊瑪尼(信仰)虔誠的表現。世界上清真寺星羅棋布,每座清真寺必有沐浴室。條件允許的穆斯林家庭都有按教規進行沐浴的設備,這是因為穆斯林每天五次禮拜以及聚禮、會禮、婚前、紀念先人祈禱活動前都要沐浴。
穆斯林沐浴分大淨和小淨。大淨,阿拉伯語稱“務蘇里”,即用淨水按程式洗滌全身。古老的方法是頭頂上掛一盛滿清水的吊桶,桶底有一塞著的孔。沐浴時,拔去塞子,清水即從頭流至周身。現在則多使用冷熱水自行調節的淋浴設備。小淨,波斯語稱“阿布代斯”,即用淨水按程式清洗局部,使用特製的“湯瓶壺”,壺頸很長,盛水後持壺進行沖洗。先洗大、小便處,稱之為“淨下”。再將兩手洗淨,以右手窩水漱口、嗆鼻孔、洗臉和兩肘,並摸頭、耳、脖,最後沖腳。大淨是全身淋浴,然而淋浴前也要淨下、漱口、嗆鼻孔,浴後也要衝腳。凡在房事、遺精、月經和產期血淨後必須進行大淨。凡在嘔吐、流血、睡眠和便後等再作禮拜時,必須進行小淨。無論大淨或小淨,其洗滌方式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必須是淋浴式的,而絕不許用盆和桶洗滌,更不能在浴池內洗滌,因為手和肢體一進入盆和桶內其水便被認為是污水,即不能用手再洗滌其他部位。教法還規定穆斯林要常剪甲、理髮、淨腋毛和臍下毛等。在日常生活中,回族人養成了飯前、便後用“湯瓶壺”盛水洗手的良好習慣。如果你到回族家庭去作客,豐盛的筵席旁,必定放有一壺清水,這是專門給您食前淨手用的。講究衛生是回族的傳統美德,是其對生活方式的科學取向和嚴格規範,也是其追求上乘生活質量的表現,更是其民族素質和文明行為的經典展示,無論對個人、民族和國家都有好處,應大力提倡,不斷繼承和發揚。
穆斯林的禮拜儀式
一、禮拜的條件
(1)衣淨。禮拜時必須穿乾淨的衣服。
(2)水淨。用潔淨無染的水作大淨和小淨。
(3)處所淨。禮拜的地方必須是乾淨的。
(4)舉意。禮拜者要在心中立下意願。
(5)認時。禮拜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
(6)朝向正。禮拜的朝向是麥加,在中國是西向。
每一個禮拜動作又有六項儀則,稱為“六儀”,或稱“拜內六件天命”。“六儀”是“抬手、端正、誦經、鞠躬、叩頭、跪坐”等。由於教派、教法學派的不同,在禮拜的某些細節上也有差異。
禮拜使穆斯林身心同時受鍛鍊,對修身養性、保持心靈純潔、提高思想和認識境界,具有積極意義。1935年底大公報記者范長江,曾在西寧參觀回民“開齋節”。當時,北風凜冽,寒風刺骨,而會禮的回民都席地而坐,靜聽宣講,沒有絲毫浮動現象,上萬人自動排班,有條不紊,行列整齊,動作一致,沒一人喧譁早退。他在所著《中國西北角》一書中寫道:“回民真是一個守紀律,服從領導,萬眾一心的好民族”
二、禮拜分為以下幾種
(1)每日“五時”禮。
晨禮:阿語稱帥拉圖勒發吉爾,波斯語稱“邦搭”,時間是從拂曉到日出。共四拜,兩拜聖行,兩拜主命。
晌禮:阿語稱帥拉圖勒祖合爾,波斯語稱“撇什尼”。時間是從中午剛過到日偏西。共十拜,四拜聖行,四拜主命,兩拜聖行。
脯禮:阿語稱帥拉圖勒阿蘇爾,波斯語稱“底格勒”。時間是從日偏西至日落。共四拜,四拜主命。
昏禮:阿語稱帥拉圖勒邁格利布,波斯語稱“沙目”。時間是從日落至晚霞消失。共五拜,三拜主命,二拜聖行。
宵禮:阿語稱帥拉圖勒爾沙宜,波斯語稱“胡夫灘”。時間是由晚霞消失至次日拂曉。共九拜,四拜主命,二拜聖行,三拜當然(威特爾)。
(2)主麻日的聚禮。
伊斯蘭教把劃分七天一周的禮拜,稱為一個主麻。伊斯蘭教的禮拜天稱為主麻日,即聚禮日(相當於公曆星期五)。政教合一的伊斯蘭教國家一般以這一天為法定禮拜天。回族穆斯林一般社會活動均使用國家統一實施的公曆周制,而民間在宗教生活和民族習俗方面仍沿用伊斯蘭教周制。回族穆斯林對伊斯蘭教周制的周一至周日的稱謂均慣用波斯語,即禮拜一(公曆星期六)稱“閃白”、二(公曆星期日)稱“耶克閃白”、三(公曆星期一)稱“杜閃白”、四(公曆星期二)稱“歇閃白”、五(公曆星期三)稱“恰恰爾閃白”、六(公曆星期四)稱“派閃白”、天(公曆星期五)仍稱“主麻”。
伊斯蘭教規定,每周星期五晌禮時間,凡成年、健康的男性穆斯林均須在當地較大的清真寺舉行集體禮拜,稱為“主麻”即“聚禮”,回族穆斯林習稱“禮主麻”、“作主麻”。一般至少四人以上參加,有的清真寺允許婦女參加。其儀式依次為:聽頌《古蘭經》;阿訇講“瓦爾茲”(用民族通用語言作宣教演說);各自禮四拜聖行拜;領拜者登壇念誦“呼圖白”(阿拉伯語宣教辭);領拜者率眾禮兩拜主麻拜;繼而各自舉行晌禮的十拜。該定製始於伊斯蘭教曆元年(公元622年),穆罕默德率信士由麥加遷至麥地那後立即宣布實施。意謂“大化元功,七日告成”、“七日周復,一大瞻禮,以答真主化成之恩也”。
中國穆斯林視主麻日為吉日,已沿襲相傳數百年了,構成穆斯林意識形態中不可磨滅的優良傳統習俗。因此穆斯林動工建房、上樑,做生意開業,子女升學、考學、婚嫁、過生日等喜慶日總要選擇主麻日,以圖吉慶。而忌諱選擇星期二(波斯語稱歇閃白),據說該日正是穆聖歸真的日子,又稱為“悲痛日”,一般認為是不吉利的。
(3)節日的會禮
穆斯林於每年開齋節和古爾邦節舉行的集體禮拜。一般需在大清真寺或郊外露天舉行。規模之大和禮儀之隆重,都勝於主麻聚禮。會禮的拜數都是兩拜,屬於“當然”拜,必須到清真寺,由伊瑪目率眾成班禮拜,它和聚禮一樣不能單獨舉行。會禮皆在日出後至正午間舉行。
(4)殯禮
為亡人舉行的一種祈禱儀式。所有穆斯林皆有為亡人舉行殯禮的義務。殯禮與其它禮拜不同,沒有鞠躬和叩頭。參加者站在洗淨的亡人的東側,面向克爾白。
(5)付功拜(自願拜)
是在完成了主命拜和聖行拜之後,根據個人的意願所增加的拜功,這種拜功數不限,不禮也無罪,如果禮的話,可以增加自己的回賜,討真主的喜悅。此外還有齋月里每晚宵禮後的休息拜(特拉威哈拜)。
穆斯林的飲食習慣
一、哪些水產品穆斯林可以吃?
根據《古蘭經》真主的啟示:“海里的動物和食物,對於你們是合法的,可以供你們和旅行者享受。”(5:96)有弟子向先知穆聖請教是否可以食用水中的魚類和動物,他回答說:“如果水是乾淨的(可以用作淨身禮拜),那么,水中的魚類也應當是合法的食物。”《古蘭經》的啟示和聖訓都沒有對水族食物提出特別的禁忌,我們深信真主沒有遺忘任何事務,那么,大多數的學者們都理解為真主對人類的寬容和仁慈,可以合法地食用淨水中自然生長或人工飼養的魚類和動物。這個淨水包括海洋、河流、湖泊和水塘,穆斯林可以選食其中的水族食物,包括有殼的生物,如蝦、蟹、海螺和貝類。這是許多古代大伊瑪目留下的教法規定,如馬立克和沙斐儀,而且觀點十分肯定,只有泥鰍除外。伊瑪目阿布‧哈尼尼和他的弟子們對水族食物規定比其它法學伊瑪目嚴格,他們堅持只許可食用形狀像魚類的水中動物,貝殼類不應食用,例如蝦、蟹、甲魚和貝類。世界各地穆斯林飲食禁忌不完全相同,其中有許多是當地的民族風俗和習慣。
二、非穆斯林製作的食品是否許可食用?
伊斯蘭沒有規定食品的製作人,或廚司,必須是穆斯林,例如印度教或佛教信徒的素食餐廳,如果一切食品原料和調料都是純素,穆斯林可以食用。根據這個原則,穆斯林開設的清真餐館,也可以僱傭非穆斯林廚工,只須提前對他們進行必要的培訓,懂得清真食品的原則,學會對穆斯林尊重,他們不必歸信伊斯蘭,允許為穆斯林顧客服務。如果受到非穆斯林朋友的邀請赴宴,無法拒絕,實在萬不得已,但須向你的朋友聲明你是穆斯林,有些飲食習慣忌諱,受到朋友的尊重,避免提供非清真的飲食,就可以到朋友家參加宴席。如果朋友家招待各種客人都有,飯桌上有非清真的飲食,只須提醒注意,避免取用那些食物,穆斯林也可以與大家共桌同餐。如果在餐桌上,向非穆斯林宣傳伊斯蘭的飲食原則的穆斯林的飲食道德,這就是宣教的機會,至少可以幫助非穆斯林朋友了解伊斯蘭,消除分歧和誤解。在非清真的餐館或非穆斯林家宴上,穆斯林的客人可以要求杯盤碗盞用清水洗乾淨,就可以使用,因為“以水為淨”,與不非清真的食品沒有沾染和混合。在先知穆聖時代,許多弟子歸信伊斯蘭成為穆斯林,而他們的親屬多半沒有歸信,仍舊是非穆斯林。他們回到老家,訪問非穆斯林的父母和親友,先知穆聖許可弟子們同非穆斯林親屬共進飲食,吃飯時,只須挑選可以合法食用的飯菜。在以上各種情況中,嚴格說都是非正常狀態,由於種種原因而表示通融、寬容和仁慈,或者因為屈服於強暴的壓力或危及生命的飢餓。
三、穆斯林是否可以參加製作非清真的飲食?
不可以。
四、藥物中含有亥倆目的成份是否可用?
原則上是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