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伊斯蘭教教職稱謂。意為學者(‘alīm)的複數。伊斯蘭教宗教學者。系穆斯林公認的宗教學科學者或權威,如清真寺教長、宗教法官、宗教大學教師等。多指能對宗教問題作出公議的學者群體。他們是伊斯蘭教教法和教義的闡述者和監督者,正統信仰的代表。在理論上,政治統治的合法性也需得到他們核准。在什葉派中,烏萊瑪高於毛拉(Mulla),多稱穆智台希德。比遜尼派烏萊瑪享有更大的宗教權威。伊斯蘭教不僅是一種信仰,而且成為“生活方式”,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國家、社會、文化甚至人與人的關係都建立在宗教之上。受過嚴格的宗教和法律訓練,學問淵博的“有識之士”被稱為“烏萊瑪”。“烏萊瑪”雖是“僧侶團體”但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都由他們管理,“法官是烏萊瑪的成員,是伊斯蘭政治中起決定作用的成分。在奧托曼帝國內,政府授權他們組成一個僧侶統治集團,他們在政府中的地位,比以前任何穆斯林國家的法官都要高。伊斯蘭宗教滲透到了帝國的每一個角落。”學校、醫院等等都由烏萊瑪成員管理。這些必然使教產極其龐大,“既不受國家的控制,也不屬於不動產的正常處置範圍,日後就引起了許多重大社會問題”。(《從瓦解到新生》,第51、59頁)
由來
在今天的世界中,實際上在整個歷史上,受到誤解最深的一種宗教或許就是伊斯蘭教。不僅非穆斯林誤解了它,而且穆斯林本身也誤解了它。為什麼會有這么多信仰和教義差別如此之大並且自相矛盾的穆斯林教派?其中一些肯定是不對的,是由於不理解或誤解伊斯蘭教的結果。
伊斯蘭先知的使命之一,就是要讓伊斯蘭教誕生以前的各個相互為敵的部落即無知的阿拉伯人實現和平和統一。正如《古蘭經》中好幾篇經文所描述的那樣,先知成功地完成了這一使命。
安拉的啟示是由一位先知帶來的,記載在一本《古蘭經》里。不存在其他記述內容不同的《古蘭經》,或者其他版本的《古蘭經》。《古蘭經》並不是穆斯林聖人或“烏萊瑪”的教義,而只是那個時候用阿拉伯語記錄下來的安拉的啟示。翻譯成其他文字的《古蘭經》可能會有細微的差別,但這種《古蘭經》並不是公認的《古蘭經》。只有最初的阿拉伯語的版本是公認的《古蘭經》。
所以,不可能存在導致在伊斯蘭啟示和教義上出現差異的不同的文本、不同的教義和不同的版本。然而,事實上卻確實存在著差異,而且是嚴重的差異。這些差異是如此廣大,以致穆斯林有時分成了相互為敵的教派。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
事實上,即使人們懂得阿拉伯語,也並不一定能夠理解《古蘭經》的語言,或者至少不能全部理解。只有伊斯蘭學識淵博的人,了解《古蘭經》的語言和穆罕默德得到啟示時的歷史背景的“烏萊瑪”作出解釋,人們才能理解《古蘭經》。大部分啟示都是關於先知生前或他那個時代發生的事情,或者與這些事情有關。
“烏萊瑪”們為了使節文變得更清楚些,覺得有必要在原書上加進雲一些話。在《古蘭經》的其他譯文版本中,這些話都是特意用框框起來的,清楚表明這並不是原始節文。但是為了讓啟示更通俗易懂,這些話是必要的。
《古蘭經》雖然只有一部,但其中的節文卻有兩大類,即特殊節文和普通節文。對各個特別節文的意義的理解,本應不會有什麼不同。但是由於“烏萊瑪”的發揮,在理解上實際已出現了差異。普通節文則一直有不同的解釋。《古蘭經》第3章《伊姆蘭的家屬》第7節說:“他降示你(穆罕默德)這部經典(《古蘭經》),其中有許多明確的節文,是全經的基本;還有另外的許多隱微的節文。”普通節文必定就是如此,因為它們的目的是為穆斯林提供一個嚮導,不管是在先知的時代還是在其他任何時代,當他們遇到各種不同的情況,面對各種從未遇到的問題時,都能從中找到嚮導。伊斯蘭學者,即“烏萊瑪”,可以利用這些節文來為任何事情或任何問題提供指導。
為了防止隨意解釋,早期的穆斯林賢哲們規定了引用《古蘭經》和解釋節文的程式。但是這些規定都是由人制定的,不管這些人是多么博學,誤解和錯誤引用不可避免,這就導致了錯誤的教義。
程式是這樣的,首先要援引先知言行即“遜奈”,其次要看“烏萊瑪們”(學者們)的一致意見。如果《古蘭經》和聖訓不清楚,學者們可以通過類比或通過思索來提出自己的意見,把《古蘭經》與現實情況結合起來。
神聖的《古蘭經》包羅萬象,不論何時何地,不論何種事情,都可以從中找到指導,但如果把各段節文孤立起來看,很顯然教義就有可能受到歪曲,並與伊斯蘭教的整體教義相悖。《古蘭經》的許多節文都強調公正和避免不公正。然而存在著一種趨勢,只抽取其中的某一段節文,斷章取義,不顧後果,這樣,伊斯蘭公正就可能與伊斯蘭維護公正的原則大相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