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王吉(?—公元前48年),字子陽,西漢時琅琊皋虞(今屬溫泉鎮)人,官至博士 諫大夫。少年好學,以孝廉補授若盧縣右丞,不久升任雲陽縣令。漢昭帝時,舉賢良充任昌邑王中尉。昌邑王 劉賀貪酒好色,喜歡遊獵,不問政事,致使百姓勞役過重,怨聲載道,王吉上疏力諫,但未被採納。
漢昭帝死後,大將軍霍光執政,劉賀被迎立為皇帝。王吉再次上疏規勸劉賀要敬重大臣,勤於國政,但仍被拒絕。劉賀在位僅27天就因淫亂被廢黜。他為昌邑王時的臣僚大多受株連被處死或下獄,唯有王吉與郎中令龔遂因屢次進諫,幸得免死。
漢宣帝時,王吉被起用為博士諫大夫,他針對當時皇室奢侈糜費、任人唯親等時弊,上疏勸宣帝選賢任能,廢除蔭襲制度;提倡儉樸,愛惜財力,以整頓吏治,淳厚民風,使國家興旺發達。但他的這些建議不僅未被漢宣帝採納,反而被認為是迂腐之見,而失去信任。為此王吉以病辭官,回故里閒居。
王吉為官十分清廉。他住長安時,鄰家棗樹的枝葉伸入其院中,王吉的妻子隨意摘了幾顆棗子給他吃。事後,王吉得知棗子是偷摘鄰居家的,便將妻子趕走。鄰家聽說後,執意要把棗樹砍掉,後經再三勸說,王吉才將妻子招回。因此當時流傳著“東家有樹,王陽婦去,東家棗完,去婦復還”的佳話。王吉辭官回鄉時只帶著自己的行裝,毫無積蓄。回鄉後衣食亦如同平民百姓。
王吉與貢禹情意相投,交往至深,所以後來有“王陽在位,貢公彈冠”的成語。漢元帝即位後,召王吉和貢禹同赴朝廷為官,王吉於赴長安途中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