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補充劑

營養補充劑

營養補充劑是一種非處方類藥物,是指在正常膳食之外所增加的一類為補充膳食不足或特殊需要的製品,亦稱膳食補充劑。

簡介

營養補充劑營養補充劑
營養補充劑是指在正常膳食之外所增加的一類為補充膳食不足或特殊需要的製品,亦稱膳食補充劑。它不像營養強化劑那樣與食品形成統一的整體,而大多數製成丸片、膠囊、沖劑或口服液等,單獨在進餐時隨餐服用。它們並非通常的食品,也並非食品營養強化劑。營養補充劑可以是胺基酸多不飽和脂肪酸礦物質維生素組成,或僅由一種或多種維生素、礦物質組成;也可以是由一種或多種膳食成分組成,其中除胺基酸、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素之外,還可有草本(草藥)植物或其他植物成分等,或以上成分的濃縮物提取物或組合組成。

評定標準

營養補充劑營養補充劑
(一)營養素補充劑不得以提供能量為目的。
(二)營養素補充劑只能宣傳補充營養素。
(三)營養素補充劑必須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後方可生產銷售
(四)營養素補充劑由一種或多種維生素或礦物質組成;產品形式為片劑膠囊沖劑口服液;沖劑每日食用量不得超過20克,口服液每日食用量不得超過30毫升。
(五)營養素補充劑包裝應便於消費者食用和保持產品的穩定性,並在其標籤和說明書中標示每種營養素含量、推薦攝入量、貯藏方法和注意事項等。
(六)營養素補充劑中所加入的營養素及每日推薦攝入量應在《營養素補充劑中營養素名稱和用量表》規定的範圍內,所加入的輔料應主要是以提高產品工藝性能或者改善產品的口味為目的。
(七)營養素補充劑中的營養素原料和輔料應提供其來源及質量標準;化學合成的營養素原料應為《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衛生部有關通告或藥典中規定允許使用的營養素原料種類,並符合相應的規定,否則,應參照對食品新資源的要求進行安全性毒理學評價,並提供人體安全攝入量的科學證明。
(八)申報者應提供營養素補充劑中營養素的定量檢驗方法。
(九)營養素補充劑產品質量標準中維生素含量範圍值為:0.8×標示值~1.8×標示值,礦物質含量範圍值為:0.75×標示值~1.25×標示值;產品中每種營養素含量的實測值必須在該產品質量標準範圍值之內。
標示值是指生產企業在其產品標籤和說明書上所標示的該產品中某種營養素含量的確定數值,不得標示為範圍值。
(十)含有三種以上(含三種)維生素、礦物質的營養素補充劑,方可稱為複合或多種營養素補充劑。

名稱和用量表

名稱,最低/ 量最高量
,Ca300mg/天1000mg/天
,Mg100mg/天300mg/天
,K1000mg/天3000mg/天
,Fe5mg/天20mg/天
,Zn5mg/天20mg/天
,Se20μg/天100μg/天
,Cr3+50μg/天150μg/天
,Cu0.5mg/天1.5mg/天
視黃醇當量400μgRE/天800μgRE/天
維生素D,VitD2.5μg/天10μg/天
維生素E,VitE(以α-生育酚當量計)10mga-TE/天300mga-TE/天
維生素K,VitK40μg/天100μg/天
維生素B1,VitB11mg/天20mg/天
維生素B2,VitB21mg/天20mg/天
維生素PP煙酸5mg/天15mg/天
煙醯胺5mg/天50mg/天
維生素B6,VitB61mg/天10mg/天
葉酸100μg/天400μg/天
維生素B12,VitB121μg/天10μg/天
泛酸2mg/天20mg/天
膽鹼150mg/天
營養素補充劑中營養素名稱和用量表(202年6月17日)

主要分類

營養補充劑分為複合劑單劑兩類。那么它們分別適合於哪些準媽媽服用呢?專家告訴我們:複合劑適用於多種營養素不足和攝入量不夠或膳食不平衡的準媽媽;單劑適用於膳食比較平衡而個別營養素不足的人群。如有的人沒有吃奶製品的習慣,攝入鈣的量不足,且鈣充分吸收受很多因素影響,所以當個別營養素不足時需要補充單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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