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債

垃圾債

垃圾債即垃圾債券(Junk bond),也稱高收益債,是指主要由信用等級較低或盈利記錄較差的公司發行的債券。由於信用等級差,發行利率高,此類債券具有風險較高同時收益也高的特徵。

基本信息

簡介

垃圾債垃圾債

高收益債是信用等級低於投資級別的債券,又被稱為垃圾債券或投機級債券。根據國際三大評級機構對債券的信用等級劃分,低於Baa或BBB的債券為高收益債,有時也包括未被評級的債券。

中國目前尚未形成統一的對高收益債券的評級定義,有機構報告將AA級以下等級的債券統稱為高收益債,也有人認為應以國際慣例即BBB級為界限。不過,即使以BBB級為界限,中國債券市場上也已出現了高收益債券,只不過尚未形成一定的市場規模。例如,個別債券發行人在發行時雖在BBB級以上,但因償債能力的惡化,信用評級被調降到BBB級以下。還有一些結構化的債券產品,其次級部分往往也是在BBB級以下。

投資級債券相比,高收益債券具有三個顯著的特點:信用風險較高、收益率較高、債券流動性較低。這三個特點決定了高收益債券的發展具有特殊性,其對市場環境的要求更高。

高收益債在金融行業俗稱“垃圾債”,是提示其具有同高收益相應的高違約風險,並不是說這些債券是沒有價值的“垃圾”;事實上,垃圾債是國際金融市場具有獨特作用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美國市場是垃圾債的主要市場,英國市場和歐洲市場近年來有所發展。在國際市場上,垃圾債通常由信用等級較低或盈利記錄較差的公司發行。

發行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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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發行主體通常又有兩種,一種是曾經享有投資級評級的公司,由於盈利能力等資質下降,其債券淪為垃圾級,這種垃圾債俗稱“墮落天使”。

另一種是處於創業期的公司,其評級尚未反映其未來的發展潛力。

2012年中國兩會期間,政協委員討論認為,發行高收益債的企業標準為:中小企業;位於發達地區:京、滬、津、浙、蘇、粵;高科技企業、三農企業、或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高收益債發行將採取註冊備案制發行,由深交所和上交所操作,各級監管部門不涉及管理或者審批,券商自負盈虧。

歷史

垃圾債最早起源於美國,在20世紀20及30年代就已存在。70年代以前,垃圾債主要是一些小型公司為開拓業務籌集資金而發行的,由於這種債券的信用受到懷疑,問津者較少,70年代初期發行量還不到20億美元。70年代末期,垃圾債逐漸成為投資者狂熱追求的投資工具,到80年代中期,垃圾債市場急劇膨脹,迅速達到鼎盛時期。在整個80年代,美國各公司發行垃圾債券1700多億美元,其中被稱作“垃圾債券之王”的德崇證券公司就發行了800億美元,占47%。1988年垃圾債總市值高達2000億美元。

1983年德崇證券收益僅10多億美元,到了1987年該公司就成為華爾街盈利最高的公司,收益超過40億美元。有“垃圾債券之神”之稱的該公司負責人麥可·米爾肯1987年的薪水高達5.5億美元,“尋找資金就要找米爾根”成為當時市面的流行語。但從20世紀80年代後期起,就不斷有人狀告米爾肯違法經營。法庭於1990年確認麥可·米爾肯有6項罪名,麥可·米爾肯最終被判處10年監禁,賠償和罰款11億美元,並禁止他再從事證券業。

由於債券質量日趨下降,以及1987年股災後潛在熊市的壓力,從1988年開始,發行公司無法償付高額利息的情況屢有發生,垃圾債券難以克服“高風險—>高利率—>高負擔—>高拖欠—>更高風險……”的惡性循環圈,逐步走向衰退。

垃圾債券在美國風行的十年雖然對美國經濟產生過積極作用,籌集了數千億遊資,也使日本等國資金大量流入,並使美國企業在強大外力壓迫下刻意求新,改進管理等,但也造成了嚴重後果,包括儲蓄信貸業的破產、槓桿收購的惡性發展、債券市場的嚴重混亂及金融犯罪增多等等。

據估計,2011年全球垃圾債發行規模接近5000億美元,成為自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成長最快的市場之一。

中國版

中國版垃圾債中國版垃圾債

2011年12月,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兩次公開講話都表示要鼓勵發展高收益債,作為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的創新之一。

上海證券交易所被認為是垃圾債最積極的推動者之一,並一直做鋪墊工作,2011年12月2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將投資者分為專業投資者和普通投資者兩大類,專業投資者參與債券交易的範圍較廣泛,尤其是可以參與高風險等級的債券交易品種,而普通投資者僅能參與風險較低的品種。

2012年2月,有業內人士表示,中國版“垃圾債”的相關辦法已擬定。

2012年3月4日,全國政協委員、上海證券交易所理事長耿亮在全國政協小組討論會上表示,最近上交所正在研究發行高收益債,為小型高科技、創新型企業提供新的融資平台。由於存在高風險,在推出高收益債過程中應重點考慮三個問題,一是投資者管理問題,投資者投資高收益債具有高風險,要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第二,高收益債出現風險時,應建立償債基金,發債主體提供償債基金資金來源,同時,上交所也要拿出一部分資金;第三,高收益債審批實行備案制,尤其是創新型高科技企業,發高收益債實行備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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