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行政區劃
燕朝在繼承秦朝郡縣制 的基礎上增加了“州”。燕朝最小的行政區劃
單位稱為“少里 ”,邊長500m,面積25萬㎡;四少里為“太里”,邊長1㎞,面積1k㎡;
四太里為“少鄉 ”,邊長2㎞,面積4k㎡;四少鄉為“太鄉”,邊長4㎞,面積16k㎡;
四太鄉為“少縣 ”,邊長8㎞,面積64k㎡;四少縣為“太縣”,邊長16㎞,面積256k㎡;
四太縣為“少郡 ”,邊長32㎞,面積1024k㎡;四少郡為“太郡”,邊長64㎞,面積4096k㎡;
四太郡為“少州 ”,邊長128㎞,面積1萬6384k㎡;四少州為“太州”,邊長256㎞,面積6萬5536k㎡;
四太州為“少國 ”,邊長512㎞,面積26萬2144k㎡;36+0.6少國為“太國”,邊長約3100㎞,面積約960萬k㎡。
非行政區劃
少里之下尚有非行政區劃單位,縮放比例仍為1:4。最小的非行政區劃單位稱為“少家 ”,邊長31.25m,面積976.5625m2 ;四少家為“太家 ”,邊長62.5m,面積3906.25m2 ;四太家為“少鄰”,邊長125m,面積1萬5625m2 ;四少鄰為“太鄰”,邊長250m,面積6萬2500m2 ;四太鄰為“少里”,邊長500m(1里),面積25萬m2 (1/4km2 )。燕朝先精準劃定少里的範圍,少里長再精準劃定少鄰的範圍,里民最後精準劃定少家的範圍。各少家設郵驛 ,地址形如:大連郡沙河口縣興工鄉興新里華陽鄰歐陽家(「少郡」可以簡稱為「郡」,余此類推)。若平均每家人口為4人:一棟二層住宅為一家,每層面積約1024平米,則平均每里人口為1024人;一棟99米高的36層住宅的每層有四家,每層高2.75米,每層面積約256平米,則平均每里人口為14萬7456人。
疆域
燕朝疆域範圍相當於今天的北京、天津全部,河北、遼寧、山西、內蒙、朝鮮和韓國的一部分。
單位 | 里 | 方里 | 米 | 平米 | 進位 | 單位 | 里 | 方里 | 公里 | 平方公里 | 進位 |
-- | 2-9 | 2-18 | 20 | 20 | -- | 太里 | 21 | 22 | 20 | 20 | 四少里 |
-- | 2-8 | 2-16 | 21 | 22 | -- | 少鄉 | 22 | 24 | 21 | 22 | 四太里 |
-- | 2-7 | 2-14 | 22 | 24 | -- | 太鄉 | 23 | 26 | 22 | 24 | 四少鄉 |
-- | 2-6 | 2-12 | 23 | 26 | -- | 少縣 | 24 | 28 | 23 | 26 | 四太鄉 |
-- | 2-5 | 2-10 | 24 | 28 | -- | 太縣 | 25 | 210 | 24 | 28 | 四少縣 |
少家 | 2-4 | 2-8 | 25 | 210 | -- | 少郡 | 26 | 212 | 25 | 210 | 四太縣 |
太家 | 2-3 | 2-6 | 26 | 212 | 四少家 | 太郡 | 27 | 214 | 26 | 212 | 四少郡 |
少鄰 | 2-2 | 2-4 | 27 | 214 | 四太家 | 少州 | 28 | 216 | 27 | 214 | 四太郡 |
太鄰 | 2-1 | 2-2 | 28 | 216 | 四少鄰 | 太州 | 29 | 218 | 28 | 216 | 四少州 |
少里 | 20 | 20 | 29 | 218 | 四太鄰 | 燕國 | 210 | 220 | 29 | 218 | 四太州 |
「國」相當於今日的「省」;
「州」相當於今日的「地級市」;
「郡」相當於今日的「縣級市」、「縣」;
「縣」相當於今日的「區」;
「鄉」相當於今日的「街道」;
「里」相當於今日的「社區」;
「鄰」相當於今日的「居民小組」;
「家」相當於今日的「家」。
官制
燕朝擇官採用“德才制”,民舉以德於先,帝選以才於後,分為州、郡、縣、鄉、里五大級,下又分為十小級。
每個太州長 分別監督各自的四個少州長,每少州長監督四太郡長 ,每太郡長監督四少郡長,每少郡長監督四太縣長 ,每太縣長監督四少縣長,每少縣長監督四太鄉長 ,每太鄉長監督四少鄉長,每少鄉長監督四太里長 ,每太里長監督四少里長,每少里長監督里內里民 。
太州長、少州長、太郡長、少郡長和太縣長等1364個官員直接由燕帝任免,少縣長、太鄉長、少鄉長、太里長、少里長等139萬6736個官員直接由里民從低級向高級逐級選出(各里里民選出少里長,結果直接遞交燕帝;眾少里長與里民商量選出太里長,結果由眾少里長直接遞交燕帝;以此類推),最終由燕帝決定。
每500m設少里府,每1km設太里府,每2km設少鄉府,每4km設太鄉府,每8km設少縣府,每16km設太縣府,每32km設少郡府,每64km設太郡府,每128km設少州府,每256km設太州府,每512km設少國府,首都(0.6少國)設太國府;每750m設里際驛站,每3km設鄉際驛站,每12km設縣際驛站,每48km設郡際驛站,每192km設州際驛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