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民

1982年5月——1990年3月,先後擔任韓城市人民法院法警、書記員、助理審判員. 1990年3月——2003年12月,先後擔任韓城市人民法院西莊法庭、龍門法庭、刑事審判庭、執行庭庭長、審委會委員。 2003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韓城市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局副局長,院審委會委員。

里民,男,漢族,1960年1月生,民革黨員,1979年10月參加工作,現任政協韓城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席,民革韓城市委員會主委。
1979年10月——1981年11月,在甘肅省張掖市84824部隊服役。 1981年11月——1982年5月,在原韓城縣廣播局工作。 1982年5月——1990年3月,先後擔任韓城市人民法院法警、書記員、助理審判員. 1990年3月——2003年12月,先後擔任韓城市人民法院西莊法庭、龍門法庭、刑事審判庭、執行庭庭長、審委會委員。 2003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韓城市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局副局長,院審委會委員。 2001年8月任民革韓城市委員會副主委,2002年8月至今任主委。 2009年3月至今任政協韓城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席。民革陝西省第九、十屆委員會委員;民革渭南市第三屆委員會委員;政協渭南市第三屆委員會委員;政協韓城市第十、十一屆委員會委員、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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