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湘潭縣國土資源局,是2004年全縣機構改革中由原土地管理局、礦產資源管理局整合後成立的政府工作機構。主管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合理利用和測繪事業。
局機關現有工作人員113人,擁有18個股室和6個二級機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征地拆遷事務所、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國土資源儲備中心、土地整理中心、測繪隊);下轄19個鄉鎮基層國土資源中心所,基層國土工作人員109人。
湘潭縣國土資源局是一個團結奮進的集體,先後被評為湘潭市文明單位、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先進單位、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達標單位、市維護礦產資源管理秩序責任目標考核達標單位。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後勤、檔案、辦會和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等工作;監督各部門和國土資源中心所及時地貫徹局黨委的各項決策;學習研究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領導的指示;認真組織調研,為局黨委的工作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二、人事政工股
承辦人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養老保險有關手續,負責績效考核、許可權內的人事任免、調配和專業技術職稱、技術等級呈報以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崗位技能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務、統戰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編制財務計畫,負責國土資源規費徵收繳、使用和監管;承辦國家、省、市、縣國土資源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礦產品銷售憑證的監管,會同財政部門對礦山企業礦產資源補償費減免進行初審;負責局直屬單位經費的計畫、分配和管理。
四、紀檢監察室
協助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檢查全系統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及上級決定、命令中出現的問題;負責黨員和幹部職工的黨紀政紀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受理管轄範圍的黨員和公務員及本局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控告、檢舉和查辦工作;負責受理管轄範圍的黨員和公務員及本局任命的其他人員對主管機關處理不服的申訴;負責行政效能監察和局長辦公會布置事項的跟蹤監督與問責等工作;負責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的平時考核和相關資料與數據的提供。
五、地籍股
負責土地勘界、確權、登記、發證、收回土地使用權、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變更調查、土地統計和地籍信息系統的建設、更新與維護;承辦土地權屬爭議調處。
六、建設用地股
負責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臨時用地的審查、報批和個人住房建設審(核)批;檢查、監督建設用地項目實施情況;指導鄉(鎮)村用地管理。
七、規劃耕保股
制定國土綜合開發整治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國土資源管理科技發展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管;組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耕地保護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組織耕地後備資源開發、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的立項、審查與驗收;負責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
八、地產股
負責土地資產、土地市場管理;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抵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等具體工作;負責改變土地原批准用途的審核、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和組織土地分等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估;審核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資格,備案土地估價結果。
九、礦產資源股
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規劃,維護開採秩序,進行礦產資源巨觀調控管理;負責建礦立項、採礦權登記、延續、變更、註銷、轉讓審(核)批和採礦權招、拍、掛工作;參與調處礦權爭議、查處非法採礦活動;負責礦山閉坑地質報告、採礦權與礦產儲量評估機構資格、評估結果審核;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
十、地環地勘股
負責地質災害勘查登記、治理方案和防災項目立項審核、資金管理;負責飲用礦泉水水源地保護區的確認、地質環境監測網建設、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管理和地勘立項、登記發證和探礦權轉讓、調處地質勘查爭議;負責地質資料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審核丙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和本縣地勘單位資質;參與地質災害處理;指導地質災害動態監測、評價和預防。
十一、易俗河分局
負責經開區項目用地報批工作;負責經開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負責經開區內的工、商業等用地出讓工作;依法查處閒置土地,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嚴查經開區規劃控制範圍內的違法用地;負責經開區用地征地拆遷;負責協助經開區企業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行使經開區內土地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九華國土分局
負責入園項目用地報批工作;負責園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編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負責園區內的工、商業等用地出讓工作;依法查處閒置土地,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嚴查園區規劃控制範圍內的違法用地;負責園區用地征地拆遷;負責協助入園企業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行使園區內土地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二級機構
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按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程式和要求,組織和實施對本縣執行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察和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土地、礦產資源違法行為;依法組織和實施對本縣土地、礦產資源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和現場勘驗,並提交土地、礦產資源違法案件調查報告和查處意見,及時下達處罰決定。發現重大土地、礦產資源違法案件線索及時上報;負責對全縣土地、礦產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決定的督辦;加強執法監察隊伍建設;完成湘潭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和縣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征地拆遷事務所
負責全縣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工作。報請縣政府發布征地公告;對擬征地範圍內的建(構)築物進行清點丈量,按補償標準計算補償費,擬定補償安置方案報局公布;簽訂征地拆遷協定,根據協定發放補償費,並及時搞好拆遷騰地事務;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用地報批、處理征地範圍內的權屬糾紛、組織聽證等工作;做好數據證據保全,對每個項目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三、國土資源儲備中心
實施土地儲備計畫,通過收購和依法收回、徵用、優先購買、置換等方式取得土地,並進行儲備和前期開發。
四、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受理、組織好全縣土地一級市場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工作;受理、完成全縣國有土地二級市場轉讓工作;受理、組織好全縣探礦權、採礦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協調好與縣招拍掛委員會的匯報、傳達、相關會議組織工作。
五、土地整理中心
負責編制全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縣編制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計畫進行技術指導和整理示範;負責承辦對全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驗收和覆核;負責管理和使用有關土地開發整理的專項資金;負責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和農用地專用項目的諮詢服務與評價;負責建立土地開發整理信息系統,提供信息服務,並開展有關宣傳、技術培訓與經驗交流工作;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測繪隊
負責對全縣測繪行業的管理,包括新申報測繪資質審核、測繪任務登記、基礎測繪任務計畫編制、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外來組織與個人來本縣測繪的事項;管理和保護國家測繪基準點和測量控制網;監管測繪單位測繪行為和各類測繪成果;依法調查處理違法測繪案件。
領導信息
聶建軍: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李紅專:黨委副書記、紀檢書記,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黨務、辦公室、信訪維穩與社會綜治、老乾、政務中心工作,聯繫青山橋、石鼓、分水國土資源中心所。
朱建陽:副局長,分管財務、地產、儲備、交易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聯繫茶恩寺、中路鋪、白石國土資源中心所。
韓天任:副局長,負責天易示範區國土分局工作,聯繫易俗河、梅林橋國土資源中心所。
奚勇軍:副局長,分管建設用地、規劃、征拆,負責基建和新型城市化工作,聯繫射埠、錦石、排頭、花石國土資源中心所。
馮輝:副局長,分管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人事政工、礦管、法規、宣教工作,聯繫響塘、龍口、譚家山國土資源中心所。
彭志高:工會主席,負責工會工作,分管地環地勘、測繪、工、青、婦與計育工作,負責新農村建設工作,聯繫石潭、楊嘉橋、烏石國土資源中心所。
陳宏望:分管耕保、整理、地籍、發證、信息和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聯繫雲湖橋、姜畲、河口國土資源中心所。
陳勇:負責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