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淨宅
![淨宅](/img/b/4b0/nBnauM3X2EjM0cjNyIDNzUzNyITMzYDN1QjMwADMwAzMxAzLyQzL4gzLt92YucmbvRWdo5Cd0FmL0E2LvoDc0RHa.jpg)
涼山彝族每年家家都要淨宅兩次,以保家宅平安。三月間,一次在農曆八月間,富有者每月一次。伏在農曆
四川雷波縣彝族平時祈求家宅平安、人口康泰而作的掖事稱“太平菩薩”。過去在黑彝家族中較為流行,每年約舉行三次。第一次是在農曆二三月間。由主人邀請中摩到家,畢摩將樹枝的權權插在正屋靠大門口的地上,用以招神,有權權的代表燭,無權權者為香。畢摩坐在樹枝的上方,面對大門念經,請山神、畢摩的護法神和家神。請神完畢,畢摩開始念經。繼而先取生羊肉數塊來請山神,又取煮熟之羊心、羊肚、羊腰等三小塊放鹽少許及辣椒,畢摩將之灑潑四方,讓各鬼分享。然後,主人、畢摩、幫忙者分坐屋內屋外聚餐。主人又做一木刻表示鬼,交與畢摩,畢摩對著木刻念道:“今天請了某神某神到這裡來,他們大家咒你攆你,你趕快出去,不難逗留在此!”說畢,將木刻丟出門外,如尖端向外,則表示鬼已離去,否則鬼尚在屋內。如木刻尖端向屋內,畢摩要繼續念咒直至拋出的木刻尖端向外為止。同時,畢摩取一本《招魂經》,站在大門口,依次念主人全家人之名字,招回主人全家之魂。第二次在農曆七月間,儀式如同第一次,祭用犧牲品為羊,富有者用牛,窮者以殺雞代之。第三次在農曆九月問,通常在玉米收穫之後,儀式與第一次同。三次儀式的舉行,日期由畢摩擇定,淘在它人家中進行。送鬼時群起怒吼、狂跳,以助聲威。”
那乃人淨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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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儀式是與那乃人的萬物有靈觀念聯繫在一起的。他們認為,房子一蓋好,它就不再只是一個建築物,而是一個有生命的物體。房蓋是它的頭,文撐房蓋的10根柱子是它的腿,而靠近房蓋的兩個小窗戶則是它的眼睛。房子的每個單獨部分本身都是神,其中,中央的兩根立往叫“古希校”。整棟房子有一個總神,即叫做往科莫(柱意為房子,科莫即幸福)的幸福神。根據那乃人的宗教觀念,房子堅固與否不是靠組成房架的4面牆和柱子,而是靠保護房子每個單獨部分和包括居民在內的整棟房子的許多“神”。因此,這種“淨宅”儀式不僅是為了“喬遷宴客”,而且也是一次隆重的宗教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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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乃人普遍認為,只有經過“淨宅”儀式,新房的居民才能受到房神的保護,住得安穩。
除服和淨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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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主等人返家之前,下人或其他幫手須將一切與喪葬有關的物事除掉。眾人迴轉時,喪棚已然拆除。供物已然歸還,喪服和其他服喪標記要迅速除去——遠親和友人自墳地返回之前即已除去。此舉可抵禦死者的邪氣,以防喪事再臨。只有富人家的喪主及近親服喪時間稍長一些。租來的喪服一向是下葬過後立即歸還。房屋和庭院須徹底清掃一遍,這既是為了打掃衛生,又是為了“除淨”邪魔。
富裕人家由陰陽先生“淨宅”:陰陽先生在院中遍撤五穀、碎葦秸桿,在院門貼上黃紙符,上書“歡樂”、“長生”(克爾油1959:26頁)。有的村子窮人請不起陰陽先生,則在院門掛上“鎮宅符”。喪家在“七十二煞神”四像前叩頭焚香,以求保佑。喪主以紅紙裹秤舵、將其落至醋碗中發出巨響,藉以驅嚇惡鬼。院門之前必須放置—一水盆,每個從葬禮返回的人均要在水中照一下——富人家則用一面鏡子——並在盆沿土:磨一把備好的刀。漢人還要在門前燒草,給每個回來的人一塊糖,人們含著糖跨過草。用這些方法可以驅避從葬禮帶回的邪‘天,使其不得入門。城裡富戶人家還要分糖果,這和糖塊一樣都可以用甜味趕走葬禮的苦味。
淨宅完畢之後,喪家就可以“安心居住,不再恐懼邪物作祟”。為確保死者(以及一切邪氣)都已離家,喪家在死者生前的居室中放置一爐香灰。爐中最遲在第三日須留有人畜的足印,以示死者離去,將來會轉世投胎。如果沒有任何足跡,則亡靈尚未離家。
喪家三日之內不得接客出門。三天之後,“喪氣”方除。家中急須確立新的等級秩序、承認新的家長,這就要將權威移交新人手中。死者的存在及邪氣只是不祥之兆,必須消除,或者在今後的幾周、幾年內用清晰明了的儀俗對它加以引導和控制。這些邪氣和喪事的污穢已通過清掃基本除清了。現在該是家裡吉星高照的時候了:由於墳地風水好,多子多財該兌現了。
葬後第三口喪主去探望墳墓,使之圓整,故稱“圓墳”,以易辨認。未婚而死之人與窮困潦倒之人因於家族無功,不享受此等待遇,其墳家逐漸為人遺忘,沒有人祭奠他們。喪主先磕頭燒紙,然後“開墓門”,以便將來與父母聯繫,父母雖t:,仍舊可以知取家事。為此他在土中埋:兩隻燒餅,裡面塞滿木耳與肉,利用諧音象徵帶“耳”的門環,再往土中插兩根林秸作篡fI狀四。城裡人在下葬後第:三日也要“暖墓”,即獻祭。此後逢七的日子中,尤其要注重“三七”和“五七”。在人死後第二十一日即“三七”日喪主要上墳燒紙,富人家則焚紙制錢裳三隻,內盛紙錢,袋上書有死者姓名。死後第三十五日即“五七”日,富家由女兒或侄女焚燒一把紅綠的紙傘,可以在黃泉路上遮護死者,或者按別種說法,此日死者行至五殿閻羅包公處,紙傘可以引起包公的憐憫之心,不致嚴刑加身。已出嫁的女兒對其親身父母最後這次盡孝後,就和娘家脫離了一切關係和義務。
其後重要的日子還有死後第六十日,在乎華民國時期,這一天就可以為父母除喪了。滿人在這一天要在墳前焚一隻帶有兩座橋的紙制彩船。死者乘船就能渡過“奈河”與“血污池”。封建王朝時期,重孝在身的官員可以告假,重孝滿百日後結束。死後百日這天喪家還要上墳燒紙。扣年代,還有人家做周年祭,為亡人燒紙或請和尚念經。富裕人家則大宴親朋好友。大家帶著禮物和份子錢赴宴。林定川對這種在亡人忌日舉行慶祝的做法提出批判,人們不僅飲酒吃肉,也不禁房事。窮人或平民百姓家則由婦女上墳燒紙,哭上幾聲,男人們照常勞作。也只有富人家才為死去的父親或祖父做陰壽,去上墳燒香,供菜磕頭。不過鄉下人也注重三個節日,不光為死者過,活著的人也過。這幾天人們要去修整墳莖,為亡人燒紙或將紙錢放在墳頂,供上飯菜,這就是鬼節、送寒衣和清明節。每年夏天七月十五是鬼節——孤魂野鬼的節日不過鬼節到了中華民國就逐漸為人遺忘,連紙錢都很少燒了。秋率;十月初一為死去的父母送寒衣,人們上墳燒紙,以便父母能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