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華宗僧務委員會

國華人寺廟及僧侶的佛教領導機構。曼谷王朝拉瑪五世(Rama V,1868-1910年在位)時期,中國大乘佛教隨著華僑傳入泰國,華宗僧侶組成不同門派,分散在曼谷各寺廟齋堂。1954年,泰國僧侶委員會主席拍旺那叻副僧王(Somdet Phrawanrat)任命華宗長老比丘,組成華宗僧務委員會,按僧律教規定一管理泰國華宗佛寺及僧務。

基本信息

概述

(Khana Kammakan Songchin Nikai)任命華宗大尊長、普門報恩寺住持普淨法師為華宗僧務委員會第1任主席。1969年6月23日,泰國僧王任命9位華宗高僧組成新一屆華宗僧務委員會。同年8月,召開第1次會議,討論分工,任命委員和秘書長,決定副主席兼任秘書長。不設秘書、文化、常務、福利、教育、弘化和開發等7個部,分別負責各項僧務。1987年12月22日,召開第3屆第2次會議,選出10位委員,分任各部主任。大尊長、普門報恩寺住持仁得法師為第2任主席,副尊長、龍蓮寺住持仁晁法師為副主席兼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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