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

(一)中國小教師全員培訓 (一)加強培訓制度建設 加強培訓管理制度建設。

蘇教師〔2009〕1號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的意見》(蘇政發〔2007〕125號)要求,全面提升我省中國小教師的整體素質和水平,現就2009-2012年期間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國小教師培訓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立足教育改革發展全局,以師德建設為首位,以教師專業發展為核心,統籌規劃、系統設計培訓項目,整合資源、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最佳化內容、創新培訓形式,大力加強骨幹教師和校長培訓,重點傾斜農村教師培訓,積極發展遠程培訓,不斷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實現全省中國小教師培訓工作的科學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高水平大學、師範院校、各級教師培訓機構參與的省、市、縣(市、區)、校四級培訓工作體系。進一步形成以教育事業和教師專業發展需求為導向,政府主導與校本培訓相結合,教師履行義務與自覺學習相結合,各方面積極性得到充分發揮的培訓機制。採取集中培訓與送培上門、國內培訓和國外培訓、傳統培訓和網路培訓、理論學習和掛職實踐、高校培訓和企業培訓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實施學歷提升、通識培訓、專題學習、高層研修等多類型、多層次的教師和校長培訓。使教師師德素養不斷升華,知識結構不斷更新,教育教學能力全面提高,真正成為適應教育改革發展和現代化要求的、受學生愛戴和民眾歡迎的優秀教師。
二、主要任務和重點工作
(一)中國小教師全員培訓
新一輪中國小教師全員培訓的對象,是具有法定教師資格的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的在職專任教師。全員培訓主要包括新任教師培訓、教師崗位培訓、骨幹教師培訓和學歷提升培訓,省重點實施骨幹教師培訓和專題專項培訓。到2012年底前,全省所有教師接受一次省級培訓,教師參加各級各類培訓的時間不低於240課時。
(二)農村教師素質提升培訓
大力實施農村教師素質提升培訓工程。省級培訓項目優先安排農村教師。組織實施農村中國小、幼稚園骨幹教師培訓,擴大“送培到縣”範圍,到2012年底前,使每所農村中國小主要學科有1-2名骨幹教師。建立城鄉教師學習交流機制,定期選派農村教師到城市優秀學校跟班學習,選派城市優秀教師到農村學校指導教學活動。
(三)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升培訓
大力實施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以提升“雙師型”素質和新課程實施能力為重點,加大職業學校教師培訓力度,鼓勵和支持教師通過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證書。進一步完善和強化職業學校教師赴企業鍛鍊制度。到2012年底前,全省職業學校專業教師取得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比例達60%以上,實習指導教師達100%。
(四)高層次人才培養
實施江蘇省中國小高層次人培養工程。從2009年起,選拔一批基礎好、有發展潛力的優秀教師、校長(園長)進行重點培養,力爭培養出若干名教育教學思想、理論和實績在全國處於領先水平的教育名家;培養出一批在省內具有一流的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的領軍人才;培養出一大批能帶領和推動所在地區、學校和學科教師提升整體水平的學科、專業帶頭人。
(五)中國小校長培訓
嚴格執行中國小校長任職資格培訓和校長提高培訓制度,對全省中國小校長普遍實施一次輪訓。每年舉辦1-2次校長論壇,組織校長到國內外發達地區學習、交流和考察。
(六)德育教師培訓
落實班主任培訓制度,新任班主任必須接受30學時的專項培訓。組織實施少先隊輔導員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專項培訓。
(七)教師綜合素養提升培訓
繼續實施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畫,提升教師的信息化素養。繼續實施教師和管理者國際合作培訓計畫,提升優秀教師和學校管理者的國際化素養。在江蘇教師教育網建立教師書庫,廣泛開展教師讀書活動,提升教師的人文素養。
三、主要措施和保障手段
(一)加強培訓制度建設
加強培訓組織制度建設。建立教師培訓工作協調機制,發揮教師培訓機構專業優勢,強化校長作為教師培訓工作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形成上下貫通、協調一致的組織保障體系。
加強培訓管理制度建設。嚴格執行《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規定》和《中國小校長培訓規定》。加強培訓與考核、任用的有機銜接,激發中國小教師、校長自覺學習的內在動力。完善培訓檔案管理,規範登記內容,逐步實現全省性的培訓學分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加強培訓審查制度建設。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教師培訓的方案、過程、效果等進行審查,確保教師培訓質量。培訓機構組織中國小教師和校長培訓,應獲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學校一般不得組織教師參加社會機構組織的有償培訓。
加強培訓評價制度建設。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對縣級教師培訓的規劃、目標、措施、成效等進行評價,評價結果是教育督導和省師資隊伍建設先進單位評選的重要內容和依據。各中國小校要制定和落實年度校本研修計畫,教師參加培訓情況是校長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教師完成培訓情況是教師個人年終考核、崗位聘用和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
(二)明確培訓職責分工
中學教師和校長培訓由省統籌規劃,主要安排在舉辦教師教育的本科院校和海外培訓基地進行。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師培訓主要安排在綜合性大學、大中型企業培訓機構和海外培訓基地進行。國小、幼稚園教師和校長(園長)培訓由各省轄市統籌規劃,主要安排在五年制高等師範學校和其它專業教師培訓機構進行。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在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本區域教師培訓的組織、指導、協調等管理工作。校本培訓在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指導下,以學校為主組織進行,鄉鎮中心校要發揮對農村國小、幼稚園的輻射作用。
(三)加強培訓機構建設
舉辦教師教育的高等院校和專業教師培訓機構,是中國小教師培訓的主要基地,省重點建設好一批省級示範性教師培訓基地。高等院校尤其是師範院校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把中國小教師培訓作為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對教師培訓工作的研究,積極探索職前培養和職後培訓一體化的教師教育新模式。
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是教師教育體系的重要組織。各地要切實加強對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領導,按照省政府檔案的要求,整合縣級教師培訓、教科研、電教等資源,形成縣級教師研修中心,加強縣域內教師和校長培訓的組織管理和協調服務。
組建江蘇省中國小教師、校長培訓工作專家委員會和教學指導委員會,對全省教師、校長培訓工作進行研究、諮詢和指導,為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決策諮詢意見和工作建議。開展培訓者、培訓管理者培訓,樹立現代培訓意識,掌握現代培訓規律和方法,提高培訓及培訓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落實培訓保障條件
加大培訓經費投入。各地要落實好省政府關於教師培訓經費的有關規定,設立師資隊伍建設專項經費,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和示範作用,保證中國小教師的培訓需要。培訓經費應與各地經濟和教育事業的發展同步增長。
加強培訓工作督導。按照《江蘇省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和考核標準(試行)》的要求,加強對縣級教師、校長培訓工作、培訓經費落實情況和培訓機構建設情況的督導和檢查。
加強培訓資源建設。制定示範性培訓課程方案和標準,加快培訓課程資源建設。繼續實施教師教育網路聯盟計畫,重點加強網路培訓課程建設,提高優質網路培訓資源的覆蓋面,為各地組織教師培訓和教師自主學習提供有效幫助。
加強培訓工作研究。設立專項課題,加強對教師培訓的內容、模式、方法和管理改革等問題的理論研究,發揮科研成果在培訓實踐中的指導作用。在校本培訓中加強對教育思想和理論、教學方法和手段的研究性學習。
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中國小教師培訓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制定本地區教師培訓方案,用更多的精力、更大的投入和更實的舉措,努力加強中國小教師培訓工作,為建設一支師德高尚、結構合理、素質良好、區域均衡的中國小教師隊伍而努力奮鬥。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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