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1867~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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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西山會議派重要成員、南京國民政府主席。字子超,號長仁。福建閩侯人。1867年3月16日(清同治六年二月十一)出生於商人家庭。1877年入培元學校讀書,1881年入英華書院讀書。1884年赴台北電報局工作,後任台南法院嘉義支部通譯,1899年返歸閩侯。1902年考入上海江海關工作,開始參加民主革命活動,與林述慶等在上海和閩侯組織學生會和學生分會。1905年加入同盟會。1909年調往九江關任職,曾與吳鐵城等創辦商團,並進行革命宣傳。1911年武昌起義後,任九江軍政府民政長,曾受派赴上海、南京參加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席會議。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當選為南京臨時參議院議長,後因反對政府和參議院北遷而辭職,於同年秋回福建設立國民黨支部。1913年4月,第一屆國會在北京開幕,林森任參議院委員長。二次革命失敗後赴日,在東京加入以孫中山為首的中華革命黨,並於翌年春前往美國舊金山,任國民維持會會長,不久又當選為國民黨美洲總支部長,努力為孫中山籌集討袁資金。1916年袁世凱死後,國會復開,林森自美回北京與會,曾加入"憲政商榷會"中的激進派"丙辰俱樂部"。1917年護法運動開始,他南下廣州參加非常國會,選孫中山為軍政府大元帥,林一度任大元帥府外交部部長。後又被選為國會非常會議議長。他始終支持孫中山反對西南軍閥的鬥爭,1921年曾主持非常會議舉孫中山為非常大總統。1922年11月接任福建省省長,但很快辭去。1923年 7月改任大本建設設部部長兼治河督辦。1924年 1月,國民黨實行改組,林森當選為中央執行委員,但他不贊成孫中山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1925年孫中山逝世後,即與鄒魯、謝持等召開西山會議,林為西山會議派的中央常委兼海外部部長。1927年"四·一二"政變後,林任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委員。1928~1931年,歷任國民政府委員、立法院副院長、院長及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1931年12月代理國民政府主席。不久,在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上被推為國民政府主席,僅為國家元首,並不負實際政治責任。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國民政府遷往重慶,林於11月入川。1943年5月因車禍受傷,8月1日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