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為

中國伊斯蘭教哲學概念。亦稱“為”。其意是指在真主本體中,具有創造世界、創造一切的玄妙,能“代理”真主創造萬事萬物。

本為

中國伊斯蘭教哲學概念。亦稱“為”。其意是指在真主本體中,具有創造世界、創造一切的玄妙,能“代理”真主創造萬事萬物。王岱輿《清真大學》曰:“所謂本為者,乃其單另之餘,總具無形之妙,是為能有。”萬事萬物,本非原有,皆受命於真主保養之本然,與其本為之動靜也。”其後劉智又根據“大世界、小世界”的理論,作了進一步的闡發:“蓋人之所以為人者,大約四去盡之,有本然焉”,“有妙用焉”,“有本為焉”,“有作為焉”。“主宰所以為主宰者,亦四去盡之。”並進一步指出:“明夫自己體用之所以然,即知主宰之所以然矣。”對穆斯林“當體,足以證真主之全品”作了形象闡釋。 (羅萬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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