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古蘭經》中的 الله一詞,是由兩個阿拉伯文單詞 ال 和 اله 組成。ال (艾力)是阿拉伯語中唯一的冠詞,是定指標誌,在任何泛指名詞前加上冠詞具有特指含義。اله (一倆黑)是泛指名詞,意為:受崇拜的主,阿拉伯半島上的多神教徒把很多偶像稱之謂اله。《古蘭經》中的الله,是由 ال 和 اله 組成,即 ال اله,其中將 اله 的第二個ا (長音符‘艾利福’)以長音表示;又將 اله 第一個字母 ا (艾利福)省略,成為 ال له,根據冠詞的讀法,如果後面泛指名詞的第一個字母是太陽字母,冠詞 ال 中的後一個字母 (ل )不被讀出,而是和後面的第一個字母讀成疊音,成為 الله一詞。الله 一詞沒有複數形式,沒有陰陽性變化,也沒有任何派生詞,而是專門表示受到崇拜的至尊美名,即這一受拜者專指真主,這一尊稱本身就否定了除他之外任何被擬定的受拜者。
الله一詞也是閃族語中的主宰,是古代閃米特人(包括希伯來人、阿拉伯人、腓尼基人和亞述人)對造物主的尊稱,一如英文的God 。信奉伊斯蘭教或基督教的阿拉伯人,都同樣稱造物主為 الله(ALLAH),這是因為阿拉米語、希伯來語,阿拉伯語都源於閃族語。這幾種語言對“主宰”一詞的發音極為相似,阿拉米語中的“EL”與猶太教人所講的“God”一詞相當,“EL”的發音與 الله的發音極為相似。在希伯來語中對“God”的稱呼也有相同的情況,和希伯來語中“EL”或“ELAH”的發音相似,其複數形式是“Elohim”。
猶太人使用複數尊稱造物主,在東方語系中,名詞的複數有兩種用法:一種表達數目,另一種則表示尊稱、莊嚴的複數。الله一詞在先知爾撒(耶穌)的語言亞拉姆語(阿拉伯語的姊妹語)中同樣是唯一主宰獨有的專有名詞。(見1980年版《不列顛百科全書》“Allah”和“Elohim”詞條)。
阿拉伯人在伊斯蘭之前的蒙昧時期就使用 الله一詞來稱呼至高獨一的主宰,但那時的部分阿拉伯人在崇拜真主的同時還在崇拜其他偶像。根據《古蘭經》記述,伊斯蘭教興起前,一部分阿拉伯人和“有經人”(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都用الله一詞稱呼所信奉的最高主宰,並相信الله是天地的創造者,日月星辰的支配者,人類生計的賜予者,災難的解救者。但他們在信仰和崇拜真主的同時,還為真主樹立了名目不同的配主,並加以崇拜。
伊斯蘭教興起時,先知穆罕默德根據啟示宣布:你們應當崇拜的是唯一受崇拜的真主,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否定了當時人們除真主之外所崇信的所有神像和聖物的神性,肯定了真主是創造並主宰宇宙萬物的唯一真宰。因為正確的宗教信仰來自於宇宙最高的實在(真主)的啟示,所以摒棄眾多蕪雜無用的虛無神靈,獨尊真主為天地間唯一的最高主宰。並通過宣布啟示指出:真主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他自有自在,無始無終,永恆,無形無相,至仁至慈,本然自立,全知全能,超絕萬物,獨一無偶,既無匹配,又無對手,也無子嗣,既不生物,也非物所生,任何物都不與他相似,同時又威嚴無比,善惡必報,清算神速。並宣布:假若天地間有許多主宰,那么,天地必定破壞了。故相信真主的唯一是伊斯蘭教信仰的核心和基礎。還敘述真主是前無始,後無終,是極顯著的,也是極隱微的,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聽、無所不能、洞察一切的,一切大權均屬他有,天地萬物皆是他存在和偉大的跡象,萬物皆朽滅,唯真主的本體則永存不滅,一切美好的讚頌皆歸於他。
尊崇真主獨一無偶,是伊斯蘭教信仰的核心。絕對順服真主的意志,是伊斯蘭教的基本要求。這種樸實的一神信仰,正是伊斯蘭教的主要精神力量所在。
後來教義學家們根據《古蘭經》和《聖訓》中有關對真主的表述,對真主的認識更加系統化。他們提出真主是本體存在者,而不是抽象的概念,更不是人們的主觀臆想,人們的理智和思維只是達到認識真主的一種媒介。真主創造了萬物,而又超絕於萬物,不依賴於萬物,不受任何限制和制約而主宰“眾世界”,小則如人類世界、精靈世界、動物世界、植物世界,大則如宇宙變化、天體銀河系統的運行等。不論是巨觀世界或微觀世界、物質世界或精神世界,均在真主的意志與掌握之中。
真主造化了人類,賦予人類以理智,使之具有思維、判斷與行為的自由,人類的一切也超不出真主的旨意和預定。因而伊斯蘭教要求人們不僅要順從真主的旨意,應相信他的仁慈和對人類的恩德而感激他,崇拜他,同時要相信他的威嚴和懲罰而敬畏他,對他的命令和禁誡不能違反。
以後在教義學(凱拉姆學)的發展中, 穆爾太齊賴派反對以象徵主義理解真主的擬人派和肉身派,運用理性思辨的方法,強調真主本體和屬性的統一,主張《古蘭經》並非無始永恆,而是受造之作;堅持真主絕對公正,主張人有意志自由,應對自身行為負責。
正統派( 遜尼派 )堅持真主無始永恆和超絕萬物,主張真主獨一和眾多屬性並存,承認知覺、能力、生命、聽覺、視覺、意志、創造和言辭為最基本的無始屬性;《古蘭經》作為真主的言辭,為非造和無始的屬性;強調真主是人類一切行為的創造者,在絕對前定的前提下人有相對的意志自由;對於擬人化表述的經文,採用只接受不深究的信條。因為《古蘭經》說:他降示你這部經典,其中有許多明確的節文,是全經的基本;還有別的許多隱微的節文。心存邪念的人,遵從隱微的節文,企圖淆惑人心,探求經義的究竟。只有真主才知道經義的究竟。學問精通的人說:“我們已確信它,明確的和隱微的,都是從我們的主那裡降示的。惟有理智的人,才會覺悟。(3:7)。
蘇非派以與真主合一為精神修煉的目的,對真主獨一作“除真主外,無物存在”的解釋,認為唯有真主是真實存在,世界萬物只是真主的自顯和外化,由獨一發展為“存在的單一”。後來蘇菲主義發展出的“泛神論”和“人主合一論”思想被遜尼派所否定。
伊斯蘭現代主義為與現代科學和理性相協調,在堅持真主獨一的同時,強調其賦予人的能動性和意志自由,鼓勵通過探索自然的奧秘去認識真主的萬能和完美。有些伊斯蘭教的教義哲學家稱真主為“第一因”、“本來當有者”、“絕對存在”或“絕對真理”,而將真主的旨意稱之為“自然規律”等。
中國清代伊斯蘭教學者劉智按照蘇菲主義的觀點,作了如下表述:真主乃“冥冥不可得而見之中的真一”,“隱然無象,確然實有”,“其本然有體有用有為。寂然無著謂之體,其覺察無遺者謂之曰用,其分數不爽者謂之曰為”;“體立於二氣未肇之先,用著於萬象既形之後”,“其體,隱寂難知;其用,微妙難測;其為,則依稀可見也”。真主不單是“生天生地”、“生人生物”、“綱維數理,掌握天人”的皇皇主宰,而且是“天地人物之本原”,“主萬化而不化,莫非其化;妙萬跡,而無跡,孰非其跡”,“作焉而不待,化焉而不窮,育焉而不遺,予焉而不竭”;是“一切理氣之所資始,亦一切理氣之歸宿”。“所謂盡人合天者合於此也,所謂歸根復命者,復於此也”。
尊名
真主除了الله這一名稱外,《古蘭經》中還有很多名稱,以便用來稱呼。真主在創造萬物之前,只有一個名字,即:لله,這也是真主最崇高的名字,其他的尊名都是從不同方面稱頌真主屬性的代名詞。創世之前,真主沒被稱為創造者、養育者等,因此,真主的其餘尊名是新生的。但不能否定真主在創世之前具備創造、養育等能力,因此真主的屬性和他的本體一樣是無始的,只是創世之前沒有發揮那些屬性的能力而已,這就是中國某些清真寺匾額上“最初無稱”的含義。
真主的尊名從內容上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屬於受人敬畏的稱呼;一類是屬於令人讚美的稱呼,每個尊名的用詞都有其引申的意義。按照教義學, 除了《古蘭經》和《聖訓》提到的外,禁止穆斯林用其它名稱來稱呼真主,如原動力、上天、神、作家、精神、純自我、未知的等。
《古蘭經》中提到了 真主的99個尊名,即:普慈的、特慈的、掌權的、聖潔的、給安寧的、護佑的、監護的、萬能的、強大的、至尊的、創造萬物的、創世的、賦形萬物的、寬恕的、統治的、厚施的、普施的、明斷的、徹知的、控制一切的、賜喜的、使人降級的、使人擢升的、使人尊貴的、使人卑賤的、全聰的、明察的、公斷的、公正的、仁厚的、深知的、寬容的、偉大的、至赦的、善報的、崇高的、尊大的、蔭庇穆民的、賜人食祿的、末日審判的、威嚴的、尊貴的、監察的、有求必應的、寬恩的, 至睿的、至愛的、光榮的、起死復生的、見證的、實有的、可信賴的、強有力的、堅定的、監護的、受贊的、察定善惡的、肇造的、再造的、賦予生命的, 主宰死亡的、永生的、不滅的、豐足的、卓越的、獨一的、萬物仰賴的、全能的、大能的、前定的、無終的、原始的、獨存的、顯跡的、隱秘的、統管的、至高無上的、廉潔的、承領悔過的、懲治邪惡的、至恕的、憐憫的、統治一切的、尊嚴與大德的、公道的、聚集萬物的、無求的、賜富的、博施的、止惡的,懲惡的、施益於人的、光輝的、引導的、傑出的、永存的、收繳遺產的、智慧型的、堅忍的。
屬性
屬性是因真主的本體而存在的,是附於真主本體的抽象性質,但有始的屬性不能附於真主的本體。在證實真主的屬性時禁止用被造物的屬性來比擬,禁止做屬性的僕人,禁止向真主的屬性祈禱,禁止從真主的屬性中演繹他的尊名,但從尊名中可以演繹出屬性。這是伊斯蘭教教義學的原則。 遜尼派主張:屬性是證實附加於真主本體含義的一種語詞。真主存在的無始,就具備一切無始的、完美的屬性。真主有若干肯定的屬性,如:無始性、創造性、全能性等;又有若干否定的屬性,如:非物質,非原子等。真主的屬性不是真主的本體,也不是其他事物。真主的一切屬性不是有始的,也不是被造的,而是和真主的本體一樣是無始的。
什葉派和穆爾太齊賴派主張:真主的本體和屬性是統一的,在屬性與屬性的存在中絕對無偶。即真主沒有若干無始屬性,他以本體而為之。真主的肯定屬性就是其本體,而不是附屬於本體,也就是說,真主的屬性就外延和存在方面是其本體,但就內含和意義方面與本體有區別。所以該派否認真主具有本體以外的知、能、聽、視等無始的屬性,認為真主的本體就是全知、全能、全聽、全觀。認為給真主本體外附加諸多屬性,會破壞真主的獨一性。
真主說:...除他(真主)所啟示的外,他們絕不能窺測他的玄妙...(2:255)這是由於理性的有限性,真主只讓人類在能力範圍內認識他,不要求人類窺測無力涉及的他的屬性的玄妙。如果人類硬要超越自己的理性範疇,不但會彷徨,甚至會神經錯亂,或陷入無法自拔的純粹猜測。故人類有限的理性無法直接認識真主的本體,而理性需要通過真主對其闡述的部分屬性來認識真主。真主的屬性是無限的,除啟示的外,禁止研究真主的屬性,禁止推測真主的行為,更禁止想像真主的本體,因為人類一切思維工具中並沒有被賦予這方面的能力。穆斯林堅信真主的存在,由於理性受到真主制定限度的制約,在理解和想像真主時感到無所適從。這正是真主命令僕人信仰“幽玄”的實質。故信士優越於非信士,如果幔帳消失,帷幕揭起,幽玄成大白天下之事,這時,信士便不再優越於非信士,因為最重要的責任成份已不復存在。
真主說:讚頌真主,超絕萬物,他是超乎他們的描述的。(6:100)這是由於語言局限性、軟弱性,因為畢竟是人類的語言。人類頭腦中的概念是有限的,當描述事物後,都借用了已有的概念和語言,新的概念和辭彙在繼承的基礎上會不斷產生,但最終還是有限的,這也是在闡述真主時所面臨的困境。在表達獨一無二真主本體的屬性上,真主選用阿拉伯文降示經典,使認主獨一的信仰只有阿拉伯文表達得最準確、最優美,任何其它語言的翻譯都不能準確表達原文的含義,任何語言的翻譯詞都是那個民族的歷史和文化載體,具有某些不純淨的語義學色彩。翻譯者在翻譯或解釋宗教詞語時,在把握宗教神聖特性時有著不可逾越的障礙,尤其是關於真主尊名和屬性的一些文字,不合適的發揮或解釋很容易使真主的尊名和屬性人格化、形象化、物質化。其次,人類思維中任何東西,不論具體物品,或抽象的時間,都有始有終,而真主無始無終,無邊際,無限制,無似象、無描述,是人們難以想像的極大和細微,無法描述的永恆。總之,無論本詞條怎樣解釋真主,對真主的描述都是有限的,是有局限性的,無法達到原始啟示的那種優美的準確,但作為人類,就無法保持沉默,而用自己所理解的語言去闡述。
闡述部分主要屬性
1.實在。真主的存在是伊斯蘭教教義學的根基,只有先認識其首要的根源和源泉,才能知曉微小的、分化出的事實本質。真主的存在不受實驗、驗證、見證等支配,僅憑感官無法證明它的存在,認識他屬於健全理性的範疇。真主的存在是完美的,不依靠起影響作用的因由,真主存在的特徵:不受“無”的困擾。人類相信真主存在與否,都無損於真主的存在。宇宙萬物的存在與否,也毫無影響真主的存在。至於真主存在之外的一切存在,則是殘缺和附屬的存在,它溯源於其它的事物,取決於一位創造者的存在,它是先無後有,最終趨於滅亡的存在。否定真主具備本質、物質、形象、原子、分子、部分、動靜、輕重、偶性、空間、分離、整合、形式、界限、終極、數量等屬性,因為這是殘缺和被造物的屬性。一般所言的“真主與你同在”指真主的監護、仁慈與你同在,真主的本體絕不會和被造物在一起,真主的臨近也不是像被造物一樣占據時空。理性不能思維一件事物並不能證明這件事物不存在,因為理性還不能領悟所有的存在事實,理性還無法記載所有的形象和形式。
遜尼派否定部分蘇菲神秘主義的主張,即:除真主的本體之外,再無任何事物存在。真主的實質正是世界本身的存在,因此,人類所看到的的一切宇宙實體,實際上只是真主的存在在這些形象和形式幻化出的點滴而已!這樣錯認為真主的存在是一個空蕩蕩的容器,其中只有名為“存在”的事物,把真主想像為充滿著一切存在物和被造物種類的一種容器。
2.神性。只有真主獨具受崇拜的權利,只能崇拜、順從他,只能向他祈禱、悔罪。否定除真主以外的存在物具有受崇拜的權利,即否定崇拜多神、偶像、日月、星辰、先知、偉人、天使、精靈、鬼神等任何被造物,否定拜欲主義、拜金主義、崇拜明星、崇拜地位等。清真言第一部分(除真主外,絕無應受崇拜的)就強調了真主的存在、獨一、以及獨具神性。
3.獨一。否定真主的本體、屬性和行為中對“量”的想像。即並非一些部分所構成,亦非由部分所組合。獨一性主旨:不是由部分構成的全體,也不是由部分組合而成的整體。真主的本體和屬性無似象;在知識、能力方面無類似;在創造、供養方面無夥伴;在所有完美的屬性方面絕對無雙。真主的獨一性否定了二元論和三位一體論。如果宇宙有兩個或更多的主宰存在,就有兩種結論:互相對立導致宇宙朽壞;集體協作說明無能。蘇菲主義對獨一性的主張是一種存在的單一,即除真主外,無物存在。
4.無始。真主是起而沒有開始的存在,真主領先於人類能想像到的任何存在物,絕對沒有先於他的存在物。無始即原有,是宇宙發生前的存在,故稱真主的“有”是固有、原有,是宇宙產生前的超物質存在。假若真主是有始的,那么必定有一位起影響作用者去創造他,如果這樣,真主就不是主宰了。這時,必然還有另一位神靈先他而存在,而且還是創造真主的創造者的創造者,這樣只是把問題向後拖延罷了,這就必然導致循環論的假設。
無始的“始”是用於表達時間概念的,可以把“無始”理解為沒有時間含義,在時間存在的狀況下,“始”才有實際含義。真主在創造時間和空間之前就已經存在,創造時間之前沒有時間概念,所以用時間和空間概念去陳述真主的本體和屬性是無意義的。因此,真主不被局限在自己創造的時空中,即真主不占據時空。所有的存在物在自己生存的過程中必然依賴一位必然存在的本體,這一本體只有影響其他的事物,而不受外物的影響成為必然的存在,這就要求真主必備無始的屬性。
5.永恆。真主具備不消逝不毀滅的永恆存在性,否則真主就不是必然的存在。真主的本體和屬性是穩定的,他現在存在的方式和他創造萬物之前存在的方式是一樣的,不會因時空而變化、更新、增減。真主具備穩定性的屬性,他才又不受實質、現象、和軀體等被造物的影響;也不受轉移地方和活動的牽連,真主本來就不應受任何事物的制約。這個屬性否定了基督教的神學教義中的“道成肉身”。
6.無終。排除真主本體之後有無的存在,如同他最先存在的那樣也是最後存在的。如果把消亡強加給真主,那么他必屬於可有可無的一部分,可有可無的事物都是有始的,這與真主的屬性不符。事物的存在分為四種:第一、無始無終的存在(必有的),即真主;第二、有始有終的存在(可有可無),即除真主以外的宇宙森羅萬象;第三、有始無終的存在,即穆斯林所歸信的後世、靈魂等,這些即便是無終的,但是以真主的允許和大能而存在。所以,這些存在物的存在依賴真主的支配,而真主的存在無需要因由;第四、無始有終的,即其存在被否定了的虛妄世界(必無的)。
7.自立。真主不需要任何事物。真主在萬物存在之前,在時間,空間存在之前就已存在。真主的存在不需要時間和空間。世界上任何獨一無二的東西都不是絕對孤立和自存、自主、自立、自我的完美實在,而真主不受任何被造物的牽連和構成,真主是清高無染的。不理解真主不受空間限制的人,是因為他的這種知識是他研究軀體、形象、形式和事件的狀況後所獲得的具有可能的屬性和新生的屬性。假若真主受到空間的限制,某人能在那一方位中想像他的存在,那么,理性對事物的認識程度一定不比造物主差。
8.一反常規。這個屬性否定了人格化的真主。真主的本體、屬性、行為完全不同於萬物,真主既不具備形體和偶性,也不具整體和局部。禁止用被造物的屬性比擬真主,禁止把真主形象化、人格化。任何物不似象他。(42:11)把比擬的介詞“象”和“類似”的字面連用,是更加否定真主有同伴或類似的。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敵。(112:4)匹敵和類似的是同一含義。否定真主行為中具備動作和機械性;否定真主具備增減、更新、結合、分割、分離、分解、移動、狀態、偶性、感情、休息、搏鬥等被造物的屬性。真主的本體與人類大腦所想像的任何事物無關,人類所能看到或想像的東西都有一個“質”的思維概念,是人類思維的局限,因為人類所能想像出來的,都像人類的本體一樣是被造的。而真主是超絕萬物的,是超絕人們思維想像的,是超絕人類“言之有物”的語言所能表達的。真主也不是哲學上的抽象概念,如因果、無極或先驗,也不是漢語中代表大自然的“皇天后土”或“天尊地卑”。
在真主一反常規的屬性上,意志、知識、能力等等都是真主和人類共同具備的屬性,但有以下區別:這些屬性是真主本體的屬性。這些屬性和真主的本體一樣是無始的;這些屬性是人類非本體的屬性,帶有被造性質的,新生的屬性。人類剛出生時,這些屬性不健全,甚至不具備;這些屬性只是真主對人類的滴水之恩,讓人類享受的滄海一栗而已,不可能和真主平分秋色。人類和真主在這些屬性的實質和本質上有著天壤之別,僅僅是名稱相同而已。假如不允許用這樣的專有術語來稱呼人類,那么,一定不能共同使用這些名稱;如果被造物通過這些被造的屬性試圖分析弄明白創造者的意志、或行為、或思想,那么,人類的理解能力和知識對一切事物的認識程度一定不比真主差,此話差矣,理性更無知。
9.全知。真主通過這種屬性揭示一些事情,弄清這些事情在現實中的原來面貌,和洞察它在未來將要形成的情狀。真主完全知道所有的事物和它們的實質,天地間任何事物都無法隱瞞他。知道表面性的和內在的。在創造萬物之前他知道被造物。
人的知識與真主的知識在三個方面有所區別:在可知事物的量上。因為人所能知的事物,即使博大精深,也仍是有限的,無法和無限的知識相提並論;人所知的事物,只是處於通向“知”的起點,絕不會達到無止境的終點。所看見的一些事物,只是從稀薄的帷幕之外看見的,發現的層次也不斷深入;真主的知識是永恆的,不受另一些事物的啟迪,然而一切事物只受真主的啟迪。而人類的知識是新生的,是獲取的。
10.全能。真主通過這種屬性輕易創造每一種可能存在的事物,使之毀滅和整頓它。真主擁有絕對的全能性和實施意願性。真主具有至高無上性,駕馭所有的事物,而任何事物都不能駕馭他,清高的主以宇宙的規律駕馭眾仆,任何人都無法擺脫他的權力,他使人生存、死亡、富裕、貧窮、高貴、卑微,對他的被造物隨心所欲,他的命令不被駁回,他的判決也毫無缺陷。真主有完整的力量和完美的能力,任何狀況都不會令他無能。
11.生命。行為發自有生命者。 “真主,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是永生不滅的…”(2:255)
12.聽覺。它聯繫著可聽的事物或存在的事物。這些事物既不是通過想像和虛幻的方式,也不通過感官的影響和空氣的傳遞而感知。儘管目的各異、程度不同,真主能聽到所有被造物的聲音,絲毫不能隱藏。真主的聽覺不同於人的聽覺。人的聽覺是存在於中耳的一種聽力,它是靠震動的作用,依賴於導致感官的空氣做媒介,並受感官的影響。
13.視覺。它聯繫著可見的事物或存在的事物,這些事物既不是通過想像和虛幻的方式,也不通過光芒輻射的方式而感知。真主不會忽視它所造化的,真主能徹底的看清所有事物,每個動作、每句話都無絲毫遺漏,無論是龐大的還是微妙的,沒有任何事物能從中遮擋。真主的視覺也不象人的視覺,人的視覺是大腦以外兩視覺神經中宿存的視力。在聽覺和視覺的屬性上,禁止把嘗、聞、摸、耳朵、眼睛等人類和動物的屬性歸結於真主。
14.意志。給可能的事物發布一些存在、虛無和整頓的指令。真主在先天就知道自己在恰到好處的時間內將要做的和創造的一切。真主的意志是完美的,不受任何需求或強迫的沾染。
15.創造。真主從無中造化了萬物。除了真主以外,所有的事物都是被造的。真主在無任何先例的情況下創造萬物,並使被造物盡善盡美,美妙精密有序。真主創造萬物無需深思熟慮,無需利用經驗,無需藉助新的中介,也無真主本體的傾向。真主的大能自開始不採納任何媒介或因素而預定萬物,萬物的存在曾是依一種直接的因素---真主的大能和創造,真主不用把自己的行為建立在思考和思維的基礎上,即否定真主行為的動因。創造萬物不是加強他的權威,也不擔心結果。真主通過“創造”的屬性來創造萬物,創造的方式是屬性“言辭”。《古蘭經》雲 “他就是本真理而創造天地的。在那日,他說‘有’,世界就有了。”(6:73)。世界萬物是由真主直接創造的原子和偶性構成的。
穆爾太齊賴派主張:真主先創造的是單一的世界理性,世界理性又創造出精神和靈魂,世界精神通過其固有的屬性產生出最初的物質。蘇菲神秘主義主張:真主先創造名相和概念,再依據名相和概念創造宇宙萬物和人類。
16.言辭。真主通過這種屬性來頒布命令、禁止和宣告,通過這種屬性表述他啟示眾使者的制度天經,如:《摩西五經》、《詩篇》、《福音書》、《古蘭經》都是真主的言辭。真主確在他意欲的時候,以他意欲的方式談論他意欲的話題,真主曾與穆薩(摩西)談話,他的語言不是通過空氣而傳遞,他的語言不是來自某個方向,他的語言也不是被穆薩的聽覺所感知。他的言辭,不與字母和聲音同類,總之,他的言辭不像被造物的言辭,正如他的存在不象被造物的存在一樣,聲音只是讀出作標記的字母,正如有時用符號和標記表示一樣。對於這個屬性,是伊斯蘭教曆史曾是爭議最多,最著名的教義學討論。
穆爾太齊賴派認為:天經是真主在其他的地方創造的一些聲音和字母,除過這些聲音和字母,他們沒有給真主肯定另外一件稱之謂“語言”的事物。《古蘭經》字面所具有的含義是針對人們的命令、禁止、和宣告所組成的,如果這種含義是宣告方面,它的名稱是知識;如果含義是命令或禁止方面,則名稱是意志。所以穆阿太齊賴派認為《古蘭經》是受造的,是有始的。遜尼派認為:我們不否認穆爾太齊賴派的觀點,與穆爾太齊賴派的分歧是:這種含義是無始的,這種含義的名稱是本體的語言。用一些字詞表達這種屬性,它不是知識的實質,也不是意志的實質。
基督教神學教義“道成肉身”對這一問題的利用
關於《古蘭經》分歧的源泉和它的被造的言語或非被造的言語,在福音傳教士和東方學討論的見解中是在穆斯林和基督徒之間展開的辯論。這一切的基礎是圍繞真主的言辭中:
麥西哈·爾撒(彌賽亞·耶穌),只是真主的使者,只是他授予麥爾彥的一句話,只是從他發出的精神(靈魂);故你們當確信真主和他的眾使者,你們不要說三位。(4:171)“授予麥爾彥的一句話”誘發的爭論。基督教反駁穆斯林:麥西哈是誰,他是上帝的一句話嗎,那么,這句話的被造的,或非被造的呢,如果不是被造的,麥西哈就是上帝。如果是被造的,在麥西哈出生之前真主還不具備一句話和靈魂,這就是《古蘭經》受造和有始所發生的辯論。
真主的言辭正是他的這句話:“有”。如:當他欲造化任何事物的時候,他的事情只是說聲:“有”,它就有了。(36:82) 假若“有”的這種含義是無始的,那么,這就不需要與這一言辭有關聯繫的事物也成為無始的。麥爾彥之子爾撒並不是“有”一詞的本身,麥爾彥之子爾撒是這一詞的有關聯繫的事物。真主以“一句話”本身來宣告爾撒是更加說明這種聯繫性,更加讓人們注意到“他的被造純粹是因真主的意志現在“有”一詞當中。假若意志聯繫的事物就像意志本身一樣是無始的,那么,整個世界也都是無始的了,因為它只是真主意志和真主言辭“有”的結果。因為《古蘭經》說:“他就是本真理而創造天地的。在那日,他說‘有’,世界就有了。他的話就是真理。吹號角之日,國權只是他的。他知道幽明,他是至睿的,是徹知的。”(6:73)。 “她(麥爾彥)說:‘我的主啊!任何人都沒有和我接觸過,我怎么會有兒子呢?’天使說:‘真主要如此創造他的意欲的人。當他判決一件事情的時候,他只對那件事情說聲‘有’,它就有了。’”(3:47)。 “在真主看來,爾撒(耶穌)確是象阿丹(亞當)一樣的。他用土創造阿丹,然後他對他說:‘有’,他就有了。”(3:59)
真主用“有”之言創造了阿丹(亞當)和爾撒(耶穌)以及萬物。真主就這樣敘述麥爾彥之子爾撒“有”,他就是為一個被造物。猶如所有事物的被造都是新生的,即使它受真主無始呼籲的聯繫。同樣,麥爾彥之子爾撒的被造也是有始的,即便他受真主無始呼籲的聯繫。同樣在天主教和猶太教中,神父和拉比們一致認為:創始之初,雅威(造物主)用“說話”的方式創造天地。
其實,穆爾太齊賴派和正統派(遜尼派)都贊同《古蘭經》的字詞是有始的,它的含義是無始的,他們的分歧僅局限在對於無始含義的命名中。無始被稱作言語的屬性,或稱作知識和意志的屬性呢!
17.公道。真主是威嚴無比的、善惡必報的,真主的公道,他絕不虧枉人類一絲毫,他的判決絕對公道:順主幹善者一定會得到回報,逆主作惡者一定會受懲罰。不會受到虐待和不公正。真主不責成人類力所不及的事,也不懲罰不該懲罰的人。真主所做的一切都是完美的。真主在他的判決上從不專橫,他的所有判決都是公正的,不會有絲毫不義。真主只在派遣先知頒布經典之後責成人們,即:眾使者被派遣之前,既無教法,也無責成,沒有聽到先前眾先知傳教的訊息的居民既不受責問,也無責成。但要承擔道德方面的過錯。“...派遣使者之前,我不懲罰(任何人)”。(17:15)
18.誠實。否定真主具備說謊的屬性,真主的所有言辭都是誠實的,他不會有悖於他的言辭,也不會違背他的許諾。
19.清算。真主他僕人的各項工作,他加倍回賜行善者,懲罰作惡者。清高的主能毫不費力的清算僕人們的工作,而被造物要想做到那樣就必須費力傷神;能夠同時給予每個人應得的回報,好不遲疑,不會因清算一個人而延誤另一個。
20.仰賴。只有真主是萬物依賴、托靠的對象,以解決他們的需求,填補他們的所缺。
21.偉大。真主的本體和屬性對於所有事物都是至高無上的,威嚴無比的,具有所有意義上的尊榮和高位。本體、屬性和行為都具有絕對的尊貴性。
22.無求。真主創造萬物不是需要而創造。真主無需求於萬物,而眾生則是有求於他的。真主不需要世人的崇拜,反而是人類自己的需要而崇拜。
23.監護。真主通過對事物的保護、供給、安排和處理來維護萬物,他記錄被造物的行為,記錄它們的語言,知道他們的信念和內心,任何事物都不能蒙蔽隱瞞他。保護他的僕人們,使遠離罪惡,免遭惡魔的詭計以及惡行和傷害。
24.智睿。囊括了力量、權威、徹知、精通,他把每件事物都安排的準確無誤,他造化萬物並使其變得優美完美。
25.卓越。真主是聖潔的,不具任何缺點,清淨於所有的污穢,超脫於所有的缺陷。他的本體、屬性和行為都具有絕對的優越性和完美性。
26.可頌。一切讚頌都歸於真主,所有讚頌者的讚頌都達不到真主應受的讚頌。所有的善都屬於他,所有的惡都不源於他。惡不是真主的行為所至,天災、痛苦是對世人的警告,使他們歸回真主,也是對過失和罪行的罰恕。
27.至仁。這個屬性在今世針對所有的生命體。真主憐憫他們,並賦予給養、宏恩。
28.至慈。這個屬性在後世只針對信士,指樂園。
29.意欲。真主的每個行為都具有目的,他的行為發自他的意欲,他的意欲實踐於他的創造中,真主意欲一件事物時,他對那件事物說‘有’,它便有了。真主給所有的事物都定好了它的位置。以他的恩惠使他所意欲的事物提前,以他的公正使他所意欲的事物推後,他使他所意欲的人變得尊貴或卑微。
30.主權。真主具備所有意義上的支配權,包括:主權、榮譽、高位、援助和統治。真主以他的明哲宰制著眾仆,使他們順服在他的權力之下,任何人都無法超越他的命令—無論是本質性的還是能力性的。
31.主宰生死。只有真主能賦予生命並召回生命。給無生命賦予精液、生命,再給予生息,在復生日以靈魂的歸回使腐朽的軀體復活,他以知識之光復活心靈。
32.賦形。真主給被造物賦予形象,是他們各具其型,並以不同的形狀加以區分,以便相互辨認。
33.養育。萬物的調養者,廣施福利,根據每個生命所需的力量維護著所有生命。
34.高尚慷慨。真主廣賜福利,慷慨好施,他的施捨不會窮盡,他的慷慨絕不中斷。他的慷慨和恩惠是給予世間萬物的。惠施福利和利益而不圖回報。
35.製法。真主已向人類闡明:他定為合法的當遵行,他定為非法的當遠離,對於許可的可選擇做與不做。
36.引導。真主指引人們正道,為此派遣了許多使者,降世了若干天經。使那些意念端正的人走向成功,給他們委託重任、堅定不移。
37.至愛。熱愛和純潔的友愛。真主把易卜拉欣和穆罕默德作為密友是出自對他倆的熱愛。真主關愛他的眾仆而制定了種種利於他們的法則。他喜愛他的僕人們愛戴他,並接近他。蘇菲神秘主義主張的神愛論(人主互愛)把愛分為三種:自然的愛、精神的愛以及最高境界的神性的愛。神秘的愛要求親近真主,喜愛真主,這種主張也被大部分遜尼派所接受,融合在正統派教義當中。
38.容忍。真主放任違抗者、作惡者,在今世不去懲罰他,並要給他們給養,寬恕他們,是為了讓他們懺悔,讓他們皈依,召喚他們懺悔,而不急於懲罰他們。寬容性不是軟弱的寬恕,不急於懲罰是包容。
39.遮醜。真主為他的僕人遮醜、不揭露他們所犯下的罪行和過錯,真主的遮醜體現在今世和後世。
40.至恕。真主寬恕僕人們的過錯,通過施給他們的恩典,或者接受他們的懺悔並使他們皈依他來原諒他們。 真主賜恩於他的僕人,允許他們犯罪後做懺悔,並接受他們的懺悔,然後回賜他們,改掉他們所懺悔的罪行。 真主經常遮蓋他僕人們的過錯,對他們的饒恕多過對他們的懲罰。
41.懲惡。它是針對不信道者、犯罪者和暴虐者的一種行為屬性。懲罰是針對犯罪者顯示的神聖的公正的屬性,根據真主的判決,懲罰或發生在今世,或在後世。
42.隱微的屬性。僅根據表面現象,古蘭經中的有些經文和聖訓在表達真主屬性方面容易產生混淆:如:空間、軀體等等。例如:
你的主的命令,和排班的天使,同齊來臨的時候(89:22)。(否定真主占據空間)
真主的手是在他們的手之上的(48:10)。(否定真主具備肢體)
他曾在6日內創造了天地,然後升上寶座。(10:3)(否定真主占據寶座空間)
這些經文屬於隱微的一個種類,其他經文是明確的,如:你說:他是真主,是獨一的主;真主是萬物所仰賴的;他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敵。(112:1--4)真主嚴厲譴責那些不知明晰、斷然的明文;又對不清楚、隱微的經文窮追不捨,隨心所欲解釋的人,這體現在真主的一句話中:他降示你這部經典,其中有許多明確的節文,是全經的基本;還有別的許多隱微的節文。心存邪念的人,遵從隱微的節文,企圖淆惑人心,探求經義的究竟。只有真主才知道經義的究竟。學問精通的人說:“我們已確信它,明確的和隱微的,都是從我們的主那裡降示的。惟有理智的人,才會覺悟。(3:7) 前三代先賢們對隱微的經文的主張是:把其中所指的詳盡知識交付於真主的知識,他們的主張是最優越,最安全,最符合理性和心靈的天性信仰。
43.親見真主。據《古蘭經》:先知穆薩(摩西)曾經要求親眼看見真主,而真主昭示了跡象,結果穆薩暈倒在地。有教義學家認為:先知穆薩的請求從本質上來說是錯誤的,因為人的肉眼無法承受看見真主本體的巨大壓力,肉眼接受的是占據時空、有形的存在物,並需要光線的媒介。
遜尼派認為:在今世看見真主是模稜兩可之事,但信士在後世能見真主,聖門弟子們也持此主張。在後世,看見真主的方式並非是像今世中人類的肉眼,看見真主是樂園居民所享受的最大的恩惠。什葉派和穆爾太齊賴派主張理性絕對不容許看見真主,無論今世,還是後世。並認為經訓中關於在後世看見真主的敘述是修辭手法。
因果律
《古蘭經》所主張的是“一元論”的宇宙觀,因此,伊斯蘭教的基礎就是“唯一論”。中國著名學者陳克禮說:伊斯蘭的哲學是創造唯一論,它包括哲學上的各種論調,而又不從屬於哪一種論調,它主張,不管哪種哲學都得通過獨一真主的創造才能徹底而完美地解決宇宙問題。哲學把創造萬物的主宰稱之謂“第一因”或“終極因”。但第一因並不是因果律之內的因,而在因果律之外,第一因是因果鏈中的源頭,是因果鏈的根,它是必然的存在體,非偶然或是或然的存在物。它不是兩件或兩件以上的事物,更不是組合的整體,它不扮演“果”的角色,它不受外力的作用,也不存在它所受的外力。因果鏈之內的每個環節或每件事物,都是因果鏈環節中上一事物的“果”,而這個“果”又可以做下一事物的“因”,所以因果鏈之內的每件事物都是被動的。而第一因是無始存在,而整個因果律系統是有始存在。
宇宙的運動能追溯到起點,也就是確認第一因的存在,第一因本身不是被動的,它是主動發生的,它不是任何事物的“果”。假如第一因是被動的,那么它的行動需要因由,就意味著它是另外一件比它更早的事物所導致的“果”,這樣它就不具備第一因的定義,更不具備第一因的實質屬性,只具有第一因的名稱而已,而那件更早的事物應該是第一因。如果再向上追溯,則又陷入無窮論或循環論了。承認第一因是主動力,就意味著承認宇宙中存在最高的自由意志。這好比人類的靈魂一樣,人類靈魂中有一部分關鍵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人類的一種主動力,它不是因著外界的作用而發生反應而反作用於外界,而是它本身主動去作用。亞里士多德、牛頓、笛卡爾都主張第一因或第一推動力。
穆斯林學者阿倆買·吉麗犁·謝赫·穆斯塔法·撒布勒在其巨著《理性、科學、學者對眾世界養主的立場》一書中有這樣一段話:如果對一位不信主者說:“這種需要創造性因由的存在物存在的因由是什麼?”他就會回答道:“它是另一個比自己更早的存在物的存在……”。然後問他:“更早的那個存在物存在的因由是什麼呢?”他還會回答道:“它是存在時間更早的第三個存在物的存在,就像第二個一樣需要創造性的因由。”不管怎樣窮追不捨的詢問,他都未超脫這種模式的回答俗套。因此,應知道:這位答辯者會在自己的答案中以答非所問的方式欺騙、矇混、推諉,猶如此前他也在自欺欺人、矇混自己一樣。意思是說他並不能昭示那種首先詢問他有關其存在因由的存在物存在的因由;因此,他在逃避回答問題,卻感覺不到自己正在逃避。然後,他通過把事情推卸給無開始的茫茫黑暗來試圖遮掩自己對問題的逃避。他讓人產生的錯覺是:這是一種因由之前的因由;然後,他繼續製造這種錯覺直到由此產生出沒有開端的因果循環;因此,任何事物都不能算作那種因由的範圍內,因為它既無根基,也無存在。
宇宙--或最低限度的大部分宇宙現象--是必然存在的,它按照人類看到的這種形式上的規律運行也是必然的,是必要的;因為宇宙是各種特定因素的結果,所以這種結果肯定會通過感官和視覺形成諸多因素。真主已在這些事情和其它一些事情之間僅通過自己純粹的意志和大能加以聯結;因此,這種持續的聯繫在人類面前以因果和影響的現象顯示出來,人類按照隱喻的方式借用了“因果”或“影響”一詞;“存在”和“不存在”這兩件事情間的長時聯繫會讓人們產生二者之間有一種因果聯繫的錯覺,即便在現實情況中並無任何斷然的聯繫。稱之謂宇宙因果律的事物,實質上它的名字只是純粹的聯繫法則而已;之所以這樣稱呼它,是因為它通過因果現象為人類顯示,同樣,它也在人類的思維中根深蒂固。宇宙因素的影響並不是決定性的影響,它要通過真主的意志方可生效,所以,它是一些根本上同其它事物毫無關聯的事情;但真主使它成為一些自備的因素,無論說真主在其中暫存了一種起影響作用的力量或沒有暫存這種力量都是一樣的。
證明真主存在的最明顯的宇宙現象是宇宙中和諧一致、秩序井然的現象,就像晝夜的輪流,四季的交替,萬物相生相剋,自然界生態平衡。宇宙中和諧一致、秩序井然的含義並不排除一切形式和部體中廣為散布的因果現象。因此,以便宇宙能成為明顯地證明真主存在的一種證據,它就應成為和諧一致的。
以便讓宇宙中的這種和諧臻於完善,宇宙就應成為相互間有條有理的,要讓這一部分成為需求者,讓那一部分成為被需求者,所以,它倆的相結合符合兩者之間的需求;真主對自己眾仆的仁慈要求其本體存在成為訴說獨一真主的存在和屬性的最精煉明證,訴說真主是宇宙的創造者;因此,真主使人類不斷地需要很多事情,然後,又在人類和這些事情之間設定媒介、因素的諸多環節。每當超越一個環節邁向另一個環節時,就會看到宇宙各部分和各部體之間新的融洽含義;為了實現人類的各種目的和需求,還可以觀察這些環節之間存在的互助和協作,直到最後堅信整個宇宙確有一位主宰在制定這種安排、組合這種聯合。
假若真主創造人類不需要任何事物,他創造萬物也是如此---他完全有能力這樣做---那么,人類再也不會有機會去揭示其中和諧一致、相互協調含義了;據此,人類一定會失去證明真主存在的證據的最明顯現象。然後,這一切完全符合真主的智慧和對僕人的仁慈,人類過著一種媒介和因素的制度有條有理的生活。總而言之,除真主外,宇宙中任何事物都不具有影響力;人類所看到的一切因素和因由是一些創設性的因素和因由,真主就這樣設定了它。
提倡理性
從表現形式看,真主是沒有形象的,所以只有通過理智、通過自身、通過天地之間的森羅萬象來參悟真主的存在。《古蘭經》也提倡、鼓勵人類觀察大自然一切變化、宇宙世界運動的和諧中以理性認識真主的存在,如:
天地的創造,晝夜的輪流,利人航海的船舶,真主從雲中降下雨水,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復生,並在大地上散布各種動物,與風向的改變,天地間受制的雲,對於能了解的人看來,此中確有許多跡象。(2:164)
我確已為火獄而創造了許多精靈和人類,他們有心卻不用去思維,他們有眼卻不用去觀察,他們有耳卻不用去聽聞。這等人好像牲畜一樣,甚至比牲畜還要迷誤。這等人是疏忽的。(7:179)
他曾以太陽為發光的、以月亮為光明的,並為月亮而定列宿,以便你們知道歷算。真主只依真理而創造之。他為能了解的民眾而解釋一切跡象。(10:5)
他們大半是只憑猜想,猜想對於真理是毫無裨益的。真主確是全知他們的行為的。(10:36)
你們要觀察天地之間的森羅萬象。一切跡象和警告者,對於不信道的民眾是毫無裨益的。(10:101)
你不要隨從你所不知道的言行,耳目和心靈都是要被審問的。你不要驕傲自滿地在大地上行走,你絕不能把大地踏穿,絕不能與山比高。(17:36-37)
我未曾以遊戲的態度創造天地萬物;假若我要消遣,我必定以我這裡的東西做消遣,我不是愛消遣的。我以真理投擲謬妄,而擊破其腦袋,謬妄瞬時消亡。悲哉你們!由於你們對真主妄加描述。(21:16-18)
你看大地是不毛的,當我使雨水降於大地的時候,它就活動和膨脹,而且生出各種美麗的植物。(22:5)
我確已用泥土的精華創造人,然後,我使他變成精液,在堅固的容器中的精液,然後,我把精液造成血塊,然後,我把血塊造成肉團,然後, 我把肉團造成骨骼,然後,我使肌肉附著在骨骼上,然後我把他造成別的生物。願真主降福,他是最善於創造的。(23:11-14)
難道你們以為我只是徒然地創造了你們,而你們不被召歸我嗎?(23:115)
真主用水創造一切動物,其中有用腹部行走的,有用兩足行走的,有用四足行走的。真主創造他所意欲者,真主對於萬事是全能的。(24:45)
他們有一種跡象:已死的大地,我使它復活,我使它生長糧食,以作他們的食品。我在大地上創造許多椰棗園、葡萄園,我使許多源泉,從地中湧出,以便他們食其果實。這些果實不是他們的手造出來的,難道他們不感謝么?讚頌真主,超絕萬物!他創造一切配偶,地面所生產的,他們自己,以及他們所不知道的,都有配偶。(36:33-36)
月亮,我為它預定星宿,直到它再變成象乾枯的椰棗枝一樣。太陽不得追及月亮,黑夜也不得超越白晝,各在一個軌道上浮游著。(36:38--40)
你不知道嗎?真主從雲中降下雨水,然後使它滲入地里,成為泉源;然後,借它生出各種莊稼,然後禾苗凋零,你看它變成黃的,然後他使它變成碎片。在那裡面,對於有理智者,的確有一種教誨。(39:21)
我將在四方和在他們自身中,把我的許多跡象昭示他們,直到他們明白《古蘭經》確是真理。難道你的主能見證萬物還不夠嗎?(41:53)
難道我沒有使大地如搖籃,使山巒如木樁嗎?(78:6--7)
注釋分歧
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被統稱為天啟宗教,猶太教信奉的雅威和基督教信奉的耶和華以及真主都是同一主宰,教義分歧主要體現在各自對主宰的屬性本體的闡釋上的不同。其他世界各民族都有對最高存在的想像、理解和認識,非洲的很多部落中也存在著一些一神宗教。也有人認為中國古代哲學名著《道德經》中“道”的概念和真宰的概念極其相似。其中《古蘭經》提到了其他三種一神教:拜火教,猶太教,基督教。
拜火教中最高主宰是阿胡拉·瑪茲達(意為“智慧之主”),是全知全能的宇宙創造者,具有光明、生命、創造等屬性,也是自然法則、秩序和真理的化身。拜火教是一種二元論的宗教,主張善惡二元論:存在著代表光明的善神阿胡拉·瑪茲達和代表黑暗的惡神安格拉·曼紐,善神的隨從是天使,惡神的隨從是魔鬼,互相之間進行長期、反覆的鬥爭。有《古蘭經》經注學家認為:拜火教的源頭是先知諾亞所遺留的教導,瑣羅亞斯德是改革者,但先知諾亞以後,拜火教對主宰的本體屬性認識已嚴重偏離。
猶太教徒信奉的主宰(雅威)創造並主宰宇宙及一切受造之物,至高無上,自有永有,獨一無二,無形無體無相,主是最先的,也是最後的。主為唯一應受敬拜之主,此外別無可敬拜之物。猶太教不接受基督教聖子論及三位一體論,也不承認耶穌是的彌賽亞(麥西哈),並繼續等待彌賽亞的來臨。和伊斯蘭教對主宰的認識分歧是:猶太教把一些被造物的屬性加於雅威,如發怒、嫉妒、埋怨、仇恨、喜好、憎惡、憂愁、爭鬥、惡是因雅威緣起等。此外,猶太教否定《新約聖經》和《古蘭經》,以及否定耶穌和穆罕默德是被派遣的身份。
基督教中的上帝是一個完全人格化的神。主張上帝是三位一體的,把耶穌看做上帝的第二個位格。認為耶穌即是耶和華的道成肉身又是耶和華的獨生子,耶穌具有人神二性。並認為耶穌就是猶太教等待的彌賽亞,認為猶太人違背了上帝和以色列人定的約,即舊約,所以派他的兒子耶穌以自己的生命為人類贖罪,不僅和以色列人而和全體人類訂立新約。
伊斯蘭教認為耶穌確是彌賽亞(麥西哈),但其追隨者已把耶穌神化。主張認主獨一是自人類祖先先知亞當,歷經諾亞,亞伯拉罕,摩西,大衛,耶穌,穆罕默德一致奉命傳播的核心思想。真主總共給人類降示天經104部,最主要的是《摩西五經》,《詩篇》,《福音書》,《古蘭經》。但以前的天經後來都已經失傳,失散,被篡改,失真。並認為傳統的基督教神學之三位一體和道成肉身是上帝(真主)屬性中不純淨的認識,是對認主獨一的背棄,是一種變相的多神教。所以,穆斯林認為伊斯蘭教是開天古教,《古蘭經》的頒布廢止了以前的所有經典和宗教,先知穆罕默德也是封印的使者。
基本教義
核心信條為 「除安拉外,絕無應受崇拜的;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這在我國穆斯林中視其為「清真言」,突出了伊斯蘭教信仰的核心內容。具體而言又有六大信仰之說:
1、 信安拉。要相信除安拉之外別無神靈,安拉是宇宙間至高無上的主宰。《古蘭經》第112章稱:「安拉是真主,是獨一的主,他沒生產,也沒有被生產;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正敵。」據《古蘭經》記載,安拉有99個美名和99種德性,是獨一無二、永生永存、無所不知、無所不在、創造一切、主宰所有人命運的無上權威。信安拉是伊斯蘭教信仰的核心,體現了其一神論的特點。
2、 信使者。《古蘭經》中曾提到了許多位使者,其中有阿丹、努哈、易卜拉欣、穆薩、爾撒(即《聖經》中的亞當、諾亞、亞伯拉罕、摩西、耶穌),使者中最後一位是穆罕默德,他也是最偉大的先知,是至聖的使者,他是安拉「封印」的使者,負有傳布「安拉之道」的重大使命,信安拉的人應服從他的使者。
3、信天使。認為天使是安拉用「光」創造的無形妙體,受安拉的差遣管理天國和地獄,並向人間傳達安拉的旨意,記錄人間的功過。《古蘭經》中有四大天使:哲布勒伊來(Jibra'il)、米卡伊來(Mikal)、阿茲拉伊來(Azral)及伊斯拉非來(Israfil),分別負責傳達安拉命令及降示經典、掌管世俗時事、司死亡和吹末日審判的號角。
4、 信經典。認為《古蘭經》是安拉啟示的一部天經,教徒必須信仰和遵奉,不得詆毀和篡改。伊斯蘭教也承認《古蘭經》之前安拉曾降示的經典(如《聖經》),但《古蘭經》降世之後,信徒即應依它而行事。
5、 信末日審判和死後復活。 認為在今世和後世之間有一個世界末日,在世界末日來臨之際,現世界要毀滅,安拉將作「末日審判」,屆時,所有的死人都要復活接受審判,罪人將下地獄,而義人將升入天堂。
6、根據《聖訓》把 信前定列入六大信仰之一。認為世間的一切都是由安拉預先安排好的,任何人都不能變更,唯有順從和忍耐才符合真主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