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
愛台十二建設分別是:經費來源
經費需求概估為3.99兆元,包括政府預算約2.79兆元,約占總經費需求之70%,以及民間投資約1.20兆元,約占30%。在2009年及2010年行政院編列預算(含公務預算、特別預算、基金預算、地方配合款等)約為7,533億元,總計284項實施計畫,行政院宣稱:“已有72%之計畫執行中,22%辦理規劃設計作業中,另6%進行先期規劃作業中。”2013年12月3日,審計長林慶隆赴立法院報告“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台聯立委許忠信質疑“愛台十二項建設”後續的財源,林慶隆答覆,愛台建設很多是各機關已在執行中的計畫,我們把它重新規劃,加入新的元素;許忠信聞言回應“2.8兆元投資,結果都是既有的計畫拿去包一包。”許忠信指出,根據審計部報告,“愛台十二項建設”計畫由政府投資近2.8兆元,截至去年度止,政府投資累計執行數為1.4兆元,亦即在馬的第二任期,還有1.4兆元要投入,每年平均須投入三千多億元,目前政府每年財政缺口為三千多億元,“若不賣股票、不賣公有土地,根本沒有財源可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