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職責調整增加牽頭協調各部門、各街道開展為企業服務工作的職責。
二、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區政府納入集中受理、辦理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相關配套服務事務以及轄區內重點企業相關服務事務進行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和服務。
(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區政務服務體系(政務服務平台)管理辦法以及區政務服務大廳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
(三)負責會同各部門對其辦事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政務服務、行政效能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考核;對各部門辦事視窗行政審批事項運作進行實時監督。
(四)負責受理服務對象對各部門辦事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投訴、意見和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對投訴進行查處。
(五)負責對進入區政務服務大廳綠色通道的重點企業(重大項目)進行跟蹤服務和協調落實;協調和督辦涉及多個部門或跨部門的聯合審批事項。
(六)負責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對納入區政府集中受理、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清理;指導各部門對其進入區政務服務大廳的行政審批事項、服務事項進行梳理、整合,最佳化辦事流程。
(七)會同有關部門宣傳推介荔灣區政務環境、投資環境;協助區政府有關部門、行業組織以及國內外相關機構進行業務交流。
(八)負責推進區政務服務大廳的政務公開工作;協調進入區政務服務大廳的各部門之間、辦事視窗與派駐部門之間的工作。
(九)牽頭協調各部門、各街道開展為企業服務的工作。
(十)負責區政務服務大廳後勤保障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區政務服務大廳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協調推進市、區政務服務機構之間的網路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政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一)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綜合協調科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黨務、紀檢監察、文秘、會議組織、重要事項督辦、政務信息采編和報送、檔案保密、人事工資、機構編制、後勤管理等工作。
負責受理服務對象對各部門辦事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投訴、意見和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對投訴進行查處;及時公開、更新區政務服務大廳的政務服務信息;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宣傳推介荔灣區政務環境、投資環境;負責組織協調政務服務的業務交流和對外接待等工作。
(二)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政務服務科
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區政務服務體系管理辦法、管理制度、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對區政府納入集中受理、辦理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相關配套服務事務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服務;會同各部門對其辦事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政務服務、行政效能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考核;對各部門辦事視窗行政審批事項運作進行實時監督;負責推進區政務服務大廳的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對進入區政務服務大廳綠色通道的重點企業(重大項目)進行跟蹤服務和協調落實;協調和督辦涉及多個部門或跨部門的聯合審批事項;指導各部門對其進入區政務服務大廳的行政審批事項、服務事項進行梳理、整合,最佳化辦事流程;負責組織對區政務服務大廳的民意調查;負責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對納入區政府集中受理、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清理;協調進入區政務服務大廳的各部門之間、辦事視窗與派駐部門之間的工作;指導區企業服務部協調各部門、各街道開展為企業服務工作;協調推進市、區政務服務機構之間的網路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制訂和實施區政務服務中心信息安全保密和技術防範措施;負責區政務服務大廳後勤保障管理、安全保衛、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理等。
人員編制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政務管理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