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奴制的形成
![封建農奴制](/img/c/409/nBnauM3X1YTO0EzM0ITNzkjNwITMykjM3UDMwADMwAzMxAzLyUzLwEzLt92YucmbvRWdo5Cd0FmLwE2LvoDc0RHa.jpg)
封建制,性質就是農奴制
具體就是:帝王(天子)把能夠控制(影響)的區域,劃分成若干塊(連同土地上的人口),分封(賞賜)給他的
![封建農奴制](/img/d/62d/nBnauM3XwAjNxcDM1ITNzkjNwITMykjM3UDMwADMwAzMxAzLyUzL0YzLt92YucmbvRWdo5Cd0FmLwE2LvoDc0RHa.jpg)
中國從西周開始,就實行了封建制,也就是農奴制。這些封建小國家的主人(封建主、農奴主、領主),分為"公、侯、伯、子、男"五個等級,只能稱為“國君”,但是不能稱為“王”,譬如姜太公,其實,姜太公屬於“伯”級。只有周王,才能稱為“王”。這些小國家,可以自己制定政策、貨幣、軍隊、文字等等。
從秦始皇開始,中國實行僱農制,堅決取消封建制(分封制),設立郡縣政|府,由皇帝直接領導,統一協調利用資源,譬如水利。國家領導人只有一個,稱為“皇帝”,不再稱為“王”。譬如劉邦,消滅項羽之後,各路諸侯王建議他不能再與大家平起平坐稱“王”了,於是改稱“皇帝”,劉邦的親爹從此也不敢接見兒子了。西藏,在上世紀中葉仍處於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社會中。占西藏人口不足5%的三大領主,其中包括貴族、地方政府、高級僧侶,占據著西藏95%以上的土地和生產資料。而占西藏總人口95%以上的人則是農奴和奴隸。他們沒有人身自由,更談不上有什麼家產,任憑農奴主買賣、處置。
西藏農奴制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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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1959年推行的民主改革,不僅徹底廢除了西藏封建農奴制,使百萬農奴分得了千百年來夢寐以求的土地和牲畜等基本生產資料,也為西藏社會帶來了巨大的變化。
通過民主改革,西藏人民與中國內地各族人民一樣,享有了平等的政治權利。1961年,西藏各地首次進行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普選,翻身農奴和奴隸破天荒第一次獲得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產生了縣、鄉一級政權。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拉薩召開,選舉產生了西藏自治區自治機關及其領導人,宣告了西藏自治區正式成立,一大批翻身農奴從此擔任了西藏自治區各級政權機關的領導職務。
西藏自治區的成立,標誌著西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權,開始全面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西藏人民從此享有了自主管理的權利。
在我看來,中國歷史上根本沒有奴隸社會。有奴隸存在,並不代表就是奴隸社會。那么什麼才算是奴隸社會呢?從政|治上說,奴隸沒有人身自|由,也沒有正常的社會權力,奴隸主可以自|由買賣奴隸,殺戮奴隸。從這個角度說,中國歷史上確實有奴隸。但是奴隸制度更主要的生產關係。奴隸沒有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奴隸集體勞動,勞動成果全部歸奴隸主,整個社會的主要財富靠奴隸創造。因此,從生產關係的角度,中國歷史上的奴隸大多是宮廷或家庭內部從事服務的,而非社會上從事生產的。在古希臘,奴隸超過人口的50%,中國古代社會奴隸占人口的比例很少。所以說,中國古代有奴隸,但沒有奴隸社會。
正是由於對奴隸和奴隸社會理解的差異,才使得中國學術界對於中國奴隸社會的歷史分期產生了1500年的差距。近年來,中國沒有奴隸社會的觀點,得到越來越多學者的認可,但也有爭論。爭論的焦點之一就是西周井田制中的耕種者算不算奴隸。我認為,在井田制下“公田”里勞作的人其實是以勞役的方式繳稅,換來貴族在軍事上的保護。到後來實物繳稅取代了勞役繳稅,井田制便結束了。因此,井田制的存在並不能說明中國歷史上有奴隸社會,恰恰是沒有奴隸社會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