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投票決定,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西藏自治區人大與會的382名代表一致表決通過了《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定》。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將讓包括藏族在內的全體中華民族永遠牢記50年前西藏平叛和民主改革這一歷史性事件。

歷史背景

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1959年3月10日,以達賴為首的西藏反動上層集團為保住政教合一的農奴制永遠不改變,悍然發動了旨在分裂祖國的全面武裝叛亂。1959年3月28日,中央政府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領導西藏各族人民一邊平叛一邊進行民主改革,使百萬農奴翻身獲得了解放。

農奴制

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在黑暗的舊西藏,領主的兒子為尋樂竟以農奴為打槍的活靶子。圖為農奴被打斷左臂後的慘狀,他手裡拿著的就是已經風乾的自己的斷臂。多扎瓦殘廢后,被領主趕了出來,帶著斷了的乾枯手臂到處討飯。民主改革後,醫院治好了多扎瓦的傷,他分到了土地、房屋、牲畜和生產工具,過上了安定的生活。
西藏一直到20世紀50年代還處於與歐洲中世紀相類似的政教合一、僧侶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制

達賴喇嘛既是宗教神權的首領,同時又是西藏地方政府的首領。執政方式是宗教執政。也就是喇嘛執政。西藏地方政府部門是由地位顯赫的僧侶和貴族組成。占西藏人口95%的農奴和奴隸分為差巴堆窮朗生三個階層。差巴和堆窮屬於農奴,不擁有人身自由,更是不能隨便的離開領主。朗生是奴隸,完全無償地給農奴主幹活,是農奴主的私人財產。他們終身依附於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三大領主。他們沒有人身自由,農奴主可以隨意打罵、處罰、出賣、贈送,乃至監禁、處死農奴和奴。換句話說,也就是說,占西藏人口不到5%的農奴主們,卻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場、森林、山川及牲畜。

同時西藏地方法典將人分為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比如某些規則規定:上等上級的人如王子、大活佛等,他們的命價是與屍體等重的黃金,而下等下級的人如婦女、屠夫、匠人等,他們的命價卻是草繩一根。

農奴主占有農奴的人身,把農奴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隨意支配,可以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據史料記載,1943年,大貴族車門‧羅布旺傑把100名農奴賣給了止貢地區噶珠康薩的一名僧官,每個農奴的價錢是60兩藏銀(約合4塊銀元);他還把400農奴送給功德林寺,抵了3000品藏銀(約合1萬銀元)的債。農奴主掌握著農奴生、死、婚、嫁大權。不是同一農奴主的男女農奴結婚要繳納“贖身費”,有的是採取男換男、女換女的交換,有的是婚嫁後,夫妻雙方的領屬關係不變,將來生男孩歸夫方領主,生女孩歸妻方領主。農奴的子女一出生,就登記入冊,注定了終身為農奴的命運。

農奴主用差役和高利貸對農奴進行殘酷的剝削。舊西藏的差稅制度十分殘酷,有載入註冊籍的永久性差稅,還有臨時加派的差稅。據不完全統計,僅噶廈(西藏地方政府)徵收的差稅種類就達200多種。農奴為噶廈和莊園主支的差,占農奴戶勞動量的50%以上,高者可達70%至80%。據民主改革前調查,屬於十四世達賴的攝政大扎的達隆絳莊園共有土地1445克,全勞力和半勞力農奴計81個,全年共支差21260天,折合勞動量為67.3人全年服勞役,即 83%的農奴全年無償地為農奴主支差服役。
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西藏自治區人大代表、農奴後代格桑卓嘎(中)和與會代表一起進入會堂。

農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勞動,卻連溫飽也得不到保障,經常要靠借高利貸勉強餬口。高利貸年利率一般都很高,向寺廟借錢利率為30%,借糧為20%或25%;向貴族借錢利率為20%,借糧為20%或25%。

噶廈設有幾個放債機構,歷代達賴喇嘛也有兩個專管放債的機構。據1950年達賴的兩個放債機構有關賬簿的不完全記載,共放高利貸藏銀 303.85萬兩。高利貸利滾利,造成永遠還不完的“子孫債”和以借貸人和擔保人全部破產而告終的“連保債”。墨竹工卡縣有一名叫次仁貢布的農奴,他的祖父曾向色拉寺借了50克(1克合14公斤)糧食,祖父、父親和他三代人還利息達77年,總共付利息糧3000多克,可領主說他仍欠糧10萬克。東嘎宗有個叫丹增的農奴,1941年借了農奴主1克青稞,到1951年,農奴主要他還600克,他只好逃亡,妻子被逼死,7歲的兒子被抓去抵債。

西藏地方統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維護農奴主的利益。舊西藏通行了幾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法典規定:“勿與賢哲貴胄相爭”,“下打上者、小官與大官爭執者犯重罪,均應拘捕”,“不受主人約束者逮捕之”,“百姓碰撞官長者逮捕之”,“向王宮喊冤,不合體統,應逮捕鞭擊之”等等。不同等級的人觸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標準和處置方法大不相同。殺人賠償命價律中規定:“人有等級之分,因此命價也有高低”,上等上級的人如王子、大活佛等,其命價為屍體等重的黃金;而下等下級的人如婦女、屠夫、獵戶、匠人等,其命價為草繩一根。傷人賠償律中規定:僕人使主人受傷的,應斫掉僕人的手或腳;主人打傷僕人,延醫治療即可,不給賠償費。

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被挖去雙眼的農奴格達在控訴農奴主的罪行農奴主將沉重的石帽戴在農奴頭上,用石頭敲擊將眼珠擠壓出來,再用利刀把眼珠剜下。右上為鞭笞人的法鞭,右下為夾手指刑具。

農奴主運用成文法或習慣法,設立監獄或私牢。地方政府有法庭、監獄,大寺廟也設法庭、監獄,領主還可在自己的莊園私設監獄。刑罰極為野蠻殘酷,如剜目、割耳、斷手、剁腳、抽筋、投水等。在西藏最大的寺廟之一甘丹寺就有許多手銬、腳鐐、棍棒和用來剜目、抽筋等的殘酷刑具。在北京民族文化宮的“西藏社會歷史資料展”中,有當年被農奴主砍下的農奴肢體等許多實物和照片。

在漫長的封建農奴制社會裡,西藏廣大農、牧奴政治上受壓迫,經濟上受剝削,動輒遭到迫害。農奴中流傳著這樣的話:“能帶走的只是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腳印。”可以說,舊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權最為嚴重的地區之一。

面對封建農奴制度的殘酷統治,西藏勞動人民從未停止過反抗鬥爭。他們採用請願、逃亡、抗租抗差,直至武裝鬥爭等形式爭取自己的人身權利。但是,他們的要求遭到三大領主的殘酷鎮壓。舊西藏法律規定:“民反者均犯重法”,不但本人處死,而且家產沒收,妻子為奴。五世達賴曾經發過一道諭令:“拉日孜巴的百姓聽我的命令……如果你們再企圖找自由,找舒服,我已授權拉日孜巴對你們施行砍手、砍腳、挖眼、打、殺”。這道諭令多次被後來的當權者重申。

1959年3月28日,中央政府宣布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領導西藏各族人民一邊平叛一邊進行民主改革,使百萬農奴翻身獲得了解放。

背景資料

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達賴喇嘛·丹增嘉措
作為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最後的統治階級代表人物——十四世達賴喇嘛,為了維護這一政教體制和統治權力,在1959年踏上了背叛祖國、背叛西藏人民的政治流亡道路。近半個世紀以來,特別是近20年來,他在國際社會中極力詆毀中國西藏經濟社會翻天覆地的發展,惡毒攻擊西藏人權事業的巨大成就,反而把1959年以前的西藏描繪成了祥和、自由和幸福的神聖天地。奇怪的是這種顛倒黑白、混淆視聽的“悲情”訴說,卻影響了不少西方世界的政要、媒體和民中。這些絕大多數都沒有身臨其境於今天西藏的西方人,無論是出於意識形態的固執還是出於對達賴話語的盲目崇信,往往對中國西藏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和人民生活不斷改善的現實熟視無睹,似乎總是期盼著看到一個“原生態”的西藏,一個所謂“時間停滯的香格里拉”,因為那裡肯定有“盧梭所說的高尚的野蠻人”(【英】詹姆斯·希爾頓《消失的地平線》)。
我們不能懷疑他們對西藏的興趣至今仍停留在尋覓“高尚的野蠻人”的殖民主義時代,但是可以肯定,西方入侵者、傳教士、探險者、學者等對1959年以前的所謂“原生態”西藏進行的大量描述和評價,在他們的後代中出現了歷史失憶。因此,就此做些提示,或許能夠使一些“高尚的現代人”能夠對政教合一體制下的西藏農奴制度及其社會生活場景做出正確的認識。
——“像發生在這塊與眾不同的土地上的其他事物一樣,懲罰也是十分嚴酷的。切斷手足,包括挖眼都是懲罰各種罪犯所採用的方式。……雖然很少執行死刑(佛教禁止殺生),但是把犯人推下山崖或把犯人縫進口袋扔進河裡則是屢見不鮮的。另一種懲罰只能由達賴喇嘛來執行,那就是宣佈一個人的靈魂不能再生。這就意味著他只能在地獄的邊緣徘徊。宣佈的同時,也宣判死刑”(【英】彼得·霍普柯克《闖入世界屋脊的人》);“西藏最常見的懲罰是鞭打,但這是夠厲害的,常常置人於死地”(【英】埃德蒙·坎德勒:《拉薩真面目》)。
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闖入世界屋脊的人
——“今天早上我從屋頂鳥瞰帕里城,它就像一個在城堡下的養兔場。……出於保暖的目的,大部分的房間都在地下。黑的像骯髒的搬運煤炭的西藏人在這些地下住所里與氂牛或騾子縮擠在一起。同樣骯髒的藏族婦女到處走動著,她們的臉塗抹得很髒,佈滿了疙瘩。……在城堡里,人們在清晨看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極其骯髒的女人爬上台階。她們背著已經結了凍的木桶及成袋的氂牛糞。這是他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東西”(【美】約翰·麥格雷格:《西藏探險》
拉薩“這座城市髒得無法形容,沒有下水道,路面也沒有鋪砌石塊。沒有一棟房子看上去清潔乾淨或經常有人打掃。下雨之後,街道就成了一窪窪的死水塘,豬狗則跑到這些地方來尋找廢物渣滓”。“藏人如牛似馬地勞累,而贏來的卻是為數甚微的生活必需品,而在其他地方大自然卻慷慨大方地將這些東西賜予人們”(【英】埃德蒙·坎德勒《拉薩真面目》)。
“毫無疑問,喇嘛採用了精神恐怖手法維持他們的影響並使政權繼續控制在他們的手中。……在這樣的年代裡,他們那些愚昧無知的農奴將逐漸接觸到生活的真實面貌,將會開始懷疑若干世紀以來存在於他們與其統治者之間的關係是否公正。但是目前,人民還停留在中世紀的年代,不僅僅是在他們的政體、宗教方面,在他們的嚴厲懲罰、巫術、靈童轉世以及經受烈火與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而且在他們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我敢說,在世界歷史上頑固和黑暗如此突然地暴露在科學的面前是沒有先例的”(【英】埃德蒙·坎德勒:《拉薩真面目》)。
這些對西藏地區刑罰、社會生活和宗教信仰的記述和評價,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殖民主義時代的“西方優越論”的視角,但是也的確從諸多角度反映了19世紀末葉和20世紀初年西藏的事實。
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喇嘛王國的覆滅》
“沒有證據證明西藏是一個烏托邦理想的世外桃源”

一些嚴肅的現代西方藏學家也冷靜客觀地提醒世人,對1959年以前的西藏“無論想像力有多麽豐富,西藏絕大多數人的生活決不是‘令人羨慕的’”(【加拿大】譚·戈倫夫:《現代西藏的誕生》)。
這位學者指出,雖然有人聲稱1959年以前一般西藏人的生活中有喝不完的奶茶、大量的肉食和各種蔬菜,但是1940年對藏東地區的一項調查卻表明:38%的家庭從來沒有茶喝,51%的家庭吃不起酥油,75%的家庭有時不得不吃和牛骨頭一起煮的、與燕麥麵或豆面攙合在一起的野草。而這些對於生活在雪域高原的藏族人民則是生存的必需品。這位學者認為,“人類平等是佛教教義中的一個要素。但是不幸的是這未能阻止西藏人建立自己的等級制度”。因此,“沒有證據證明西藏是一個烏托邦理想的世外桃源”。

今天,流亡在外的達賴雖然不斷宣揚自己所理解的平等、自由、民主、和平等理念,但是卻從來沒有聽到他對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及其帶給西藏人民深重苦難的任何譴責。其原因恰恰在於他的地位和權勢只有建立在那樣的制度基礎上才能得以維持和維護。對此,西方學者早已一針見血地指出:舊西藏的“莊園是世襲領地,正如中世紀歐洲的封建莊園一樣,這是主要的財源。莊園是由可耕地和義務耕種土地的一種‘被束縛’的勞動力農奴構成的”。而“農奴是莊園制度和政教合一制度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正是這樣一種有效的經濟剝削制度為西藏政教統治集團的長期存在和發展提供了保障”(【美】梅·戈爾斯坦《喇嘛王國的覆滅》)。

因此,世人從這一判斷中就不難深刻認識到為什麽“藏獨”勢力對西藏的發展、對拉薩的繁榮充滿刻骨仇恨,必欲通過打砸搶燒的暴力進行大肆破壞。其原因就在於近半個世紀以來的西藏變遷,今天西藏的現代化發展已經徹底摧毀了達賴試圖恢復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及其存在的基礎。(郝時遠/中國社會科學院藏族歷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學部委員)

專家評論

西藏平叛和民主改革50年來,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廣大人民民眾充分行使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的各項權利,昔日的農奴成為社會主義新西藏的主人。

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列確說,長期以來,以達賴為首的分裂主義集團時刻夢想在西藏恢復反動、黑暗、野蠻、落後的封建農奴制度,不斷組織策劃分裂破壞活動,千方百計阻撓社會主義新西藏的發展進步。西藏各族人民從封建農奴制的殘酷壓迫和我們黨處處為人民謀利益的鮮明對比中,特別是經歷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後,更加認清了達賴集團的反動本質,堅定了跟黨走的信心和決心。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列確認為,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對於西藏廣大幹部民眾飲水思源,進一步增強愛黨、愛祖國、愛新西藏的感情,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同時對於進一步揭露達賴集團的反動本質,深入開展反分裂鬥爭有著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此外,設立紀念日對廣大人民民眾特別是青少年進行社會主義、愛國主義教育,牢牢占領社會主義思想文化陣地也具有重要意義。“代表們在審議中紛紛表示,民主改革是百萬農奴順應時代發展潮流的偉大抉擇,是先進社會主義制度戰勝腐朽、沒落社會制度的歷史必然。”嘎瑪說,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滿足廣大民眾的強烈願望,順應人民呼聲和要求,作出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的決定十分必要,完全符合西藏實際。列確認為,設立“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對於西藏廣大幹部民眾飲水思源,進一步增強愛黨、愛祖國、愛新西藏的感情,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同時對於進一步揭露達賴集團的反動本質,深入開展反分裂鬥爭有著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此外,設立紀念日對廣大人民民眾特別是青少年進行社會主義、愛國主義教育,牢牢占領社會主義思想文化陣地也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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