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調查梳理髮現,最近頻頻落馬的官員腐敗案件大多暴露出一個共同的特點“家族腐敗”,一人當官,全家受益,一人“落馬”,牽出“全家”,形成了一個完整腐敗的利益鏈。“家族腐敗”的方式愈發隱蔽,而這種集體腐敗,人數多,危害巨大,在經濟上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政治上,給黨和政府造成很壞的影響。不少專家認為,根治家族腐敗值得引起重視,應建立健全並真正落實防止利益衝突制度。
案例
貪腐親兄弟,尋租父子兵
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因為嚴重違紀被中紀委調查,並被中組部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一職曾引發廣泛關注。不少媒體在對劉志軍落馬本身給予關注的同時,也翻出了其胞弟、原武漢鐵路分局副局長劉志祥的舊案。2006年4月30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劉志祥犯故意傷害罪、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安徽省宿州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張治淮及其子、宿州市國土資源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原局長張冬因受賄超過2000萬元,2012年,張治淮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張冬被判處無期徒刑。
冰涼的手銬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中紀委網站發布訊息,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據媒體公開報導,涉嫌受賄被判死緩的原江西新余市人大主任周建華2013年年實名舉報稱,蘇榮的妻子利用丈夫的影響力,聯合原新余市委領導,干預新余市的土地買賣、工程招標,涉及金額數十億。
近期備受關注的官員腐敗案件發現,薄熙來、文強等人的腐敗墮落,與其妻子或保持不正當關係的女性的暗合支援密不可分。很多官員走上腐敗道路都離不開“枕邊人吹的耳旁邪風”。
一人落馬,全家被端
國家食藥監總局原局長鄭筱萸的貪污腐敗案件中,其一家三口悉數涉案。涉案企業的行賄,大多數都是直接與鄭筱萸的妻子劉耐雪和兒子鄭海榕發生交易,鄭海榕通過幕後操縱幾家皮包公司,依靠買賣批文交易等謀取不當利益。相關資料發現,在山西運城的“房媳”事件中,以“房媳”張彥、公公孫太平為核心的運城孫家同樣也是類似特點。該家族成員至少有15人在運城市擔任公職,分布在公、檢、法、紀委以及政府各職能部門。不僅如此,孫家還與當地其他勢力龐大的家族聯姻,例如孫太平大女婿的家族也是權勢顯赫。
而隨著一人的“暴露落馬”,往往拔起蘿蔔帶出泥,幻想著“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全家人只能面臨一起“蹲大牢”的結局。
現狀
分工協作避耳目
一位基層官員告訴記者,“貪腐親兄弟”的現象愈加常見,一般是兄弟幾人中有人做官,有人經商,這樣的不同分工利於權利尋租,從而“不把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裡,一家人共同發財”。腐敗的手段往往是,為官者利用自己的權利給自己經商的兄弟接項目等提供便利,這樣便於分工協作,避人耳目,家族成員從中漁利。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法學博士呂濤呂濤表示這樣的分工手法,使得家族成為一個以親情為基礎的利益共同體,相互包庇,相互維護,隱匿證據,掩蓋腐敗,偵查取證非常困難。
—紅臉白臉好唱戲
青海省人大原副主任韓福才,續娶了一位小其22歲的妻子馬玉龍。一篇報導這樣記述他們夫妻受賄的情形:“對於外財,他不敢收的,她敢;他不便收的,她方便。”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認為,高官丈夫前台扮紅臉,妻子兒女幕後唱白臉收黑錢,這樣既利於維護自己的“官威”,又沒有“斷絕”自己的“謀財之道”,可是一旦被查,往往全家人的前程都被“斷送”了。
—親人“開口”不好回絕。吉林省原政協委員喬本平就曾坦言:“我在教育子女過程中過分溺愛孩子,甚至置國法於不顧。孩子要房子,我就用公款給他買房子;孩子要車,我就把公車給他;孩子要做生意,我就從公款中拿錢給他。有一次,兒子向我提出要用200萬元做生意,我就從延邊給他整了200萬元,對孩子的要求,我總是百分之百滿足,完全不顧自己是不是在違法犯罪。”
社會背景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但一些領導幹部"重視"親情,總想利用在位時為家庭、為兒女謀取利益,在親情面前喪失原則,把親情和家族利益凌駕於法律之上,利用自己的權力,主動或者被動地與家人共同進行貪污受賄等腐敗行為,形成家族腐敗。”呂濤說。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表示在特別重視親情友情的中國,利益衝突問題非常普遍。
成本特別低、收益特別大的腐敗誘惑
家族腐敗的成本特別低,其腐敗的動力特別充足,又是在自己權力管轄之內,因而又特別容易實施。它無需經濟上的投資,也無需技術上的準備,只需家族核心成員手中的大權,因而經常是“空手套白狼”“無本萬利”,再加上所得利益完全由家族內部“獨占”,所以家族腐敗者的腐敗動機就特別純粹,腐敗的動力就特別巨大,他們往往會不惜一切手段、不顧一切後果(甚至自己的腦袋都不惜)進行腐敗。
“雞生蛋、蛋生雞”的腐敗邏輯
從權力腐敗的過程看,官員個人腐敗與家族腐敗經常套用在“雞生蛋、蛋生雞”的邏輯死圈之中。比如,在眾多“老子當權,兒子撈錢”的案例中,我們無法分清是“兒子”為了謀取不法利益誘使“老子”濫用了權力,還是“老子”為了一己之私利用“兒子”做了自己的“遮羞布”。當黑龍江省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在審判結束後對妻子田雅芝說出“我的手銬有你的一半”之時,我們搞不清是妻子的貪慾擊潰了丈夫的理智,還是丈夫的貪慾毀掉了妻子的人生。
治理措施
如何杜絕家族式腐敗,不少業內人士的共同觀點是,防止利益衝突制度不健全、不落實,建立健全並真正落實防止利益衝突制度。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發展部副主任、研究員辛向陽認為,除了添補制度的漏洞,還要加強制度的落實,“把掛在牆上的制度變成活的,堅決執行。”
“領導幹部要管好身邊人,包括配偶、子女和工作人員,多年以來,這都是有制度安排的,問題是沒有得到有效落實。”辛向陽說,從近期查辦的一些案件看,腐敗確實有家族化的,往往是一個人先出問題,然後跟整個家族裡的親戚掛上鉤。
辛向陽說,監管幹部的制度相對完善,但應繼續推進監督制度的體系化,完整化,建立網狀的監督結構。“一旦這個制度發現不了,另外製度可以發現,防止家族腐敗成為漏網之魚。”
呂濤說,除了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親屬的廉政教育,還應使親屬知法守法,明白腐敗對家庭的危害性,築牢家庭防線。近幾年,山東省檢察機關陸續開展了“評選廉內助”等活動,讓妻子兒女經常提醒家人不要腐敗,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杜治洲認為,一方面,要穩步推進官員財產公開,以及官員家庭成員財產、就業等情況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另一方面,要將防止利益衝突制度提升到法律的層面,構建防止利益衝突法並嚴格貫徹執行,嚴厲懲治利益衝突行為。
建立反腐敗體制,已經提到黨的重要工作日程上來。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必須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更有效地預防腐敗,不斷取得反腐敗鬥爭新成效。其中特彆強調,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格要求自己和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依紀依法查處和整治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便利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完善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毫無疑問,這些措施的落實,必將遏制不斷蔓延的家族腐敗之風,使反腐敗的制度體系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