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奧林匹克憲章》指出,奧林匹克運動的宗旨之一是吸引儘可能多的民眾參加體育運動。1948年1月,國際奧委會在聖莫里茨舉行的第42次全會上決定,此後在每年6月23日舉行世界性慶祝活動, 以紀念國際奧委會的誕生,宣傳奧林匹克理想, 推動大眾體育的開展。這就是奧林匹克日(Olympic Day)。當年6月23日舉行了首次奧林匹克日活動,參加的國家有葡萄牙、希臘、奧地利、加拿大、瑞士、英國、烏拉圭、委內瑞拉和比利時。此後, 在每年的6月17-24日之間, 各個國家或地區奧委會都要組織各種慶祝活動。
1987年在國際奧委會大眾體育委員會的倡議下, 開始舉行"奧林匹克日長跑"活動,目的是促進大眾的開展。長跑的距離因性別、年齡不同而異,平均距離約為10公里。隨著這項活動的規模和影響日日益壯大,一些殘疾人也加入進來。許多國家除舉辦長跑活動外,還組織腳踏車、足球、排球等體育比賽,並有文娛表演活動。中國從1986年起亦在每年的6月23日舉行包括長跑等各種大眾體育項目在內的奧林匹日活動。各國的奧林匹克日活動得到國際奧委會的贊助,每個國家可申請得到1000份由國際奧委會主席簽名的參加者證書和1500美元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