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性建築範疇
大量性建築範疇 一、建築物的設計程式根據建築物規
模和複雜程度,建築物的設計過程可分為兩階段設計和三階段設計兩種程式。大型的、重要的、複雜的建築物,必須經過三個階段設計,即初步設計(方案設計)、技術設計(擴大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規模較小、技術簡單的建築多採用兩階段設計,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 初步設計包括建築物的總平面圖、各層平面圖、主要立面圖、剖面圖及簡要說明,主要結構方案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工程概算書等,供有關部門分析、研究、審批。技術設計是在批准的初步設計的基礎上,進一步確定各專業工種之間的技術問題。施工圖設計是建築設計的最後階段,其任務是繪製滿足施工要求的全套圖紙,並編制工程說明書、結構計算書和工程預算書。 二、建築物的分類和組成建築物按其使用性質,通常可分為生產性建築(即工業建築、農業建築)、非生產性建築(即民用建築)。其中民用建築根據建築物的使用功能又可分為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居住建築是指供人們生活起居用的建築物,如住宅、宿舍、公寓、旅館等;公共建築是指供人們進行各項社會活動的建築物,如商場、學校、醫院、辦公樓、汽車站、影劇院等。 建築物按建築規模和數量可分為大量性建築和大型性建築。大量性建築指建造數量較多、相似性大的建築,如住宅、宿舍、商店、醫院、大國小校等;大型性建築指建造數量較少,但單幢建築體量大的建築,如大型體育館、影劇院、航空站、火車站等。 各種不同的建築物,儘管它們的使用要求、空間組合、外形處理、結構形式、構造方式及規模大小等方面有各自的特點,但其基本構造是相似的。一幢建築物是由基礎、牆或柱、樓板、地面、樓梯、屋頂、門窗等部分組成的。它們各處在不同的部位,發揮著不同的作用。此外,一般建築物還有其他的配件和設施,如通風道、垃圾道、陽台、雨篷、雨水管、勒腳、散水、明溝等。
房屋建築學名詞目錄
房屋建築學是建築學的分支學科,內容涉及概論、建築平面設計、建築剖面設計、建築體型和立面設計、常用建築結構概述、建築防火與安全疏散、民用建築構造概述、基礎與地下室、牆體、樓地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