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基本解釋
①(兩種事物)相對比較:古今對比ㄧ新舊對比。②比例:雙方人數對比是一對四。
詳細解釋
1.把兩種不同的事物或情況互相比較。郁達夫《花塢》:“但泥牆傾圮,蛛網繞樑,與壁上掛在那裡的字畫屏條一對比,極自然地令人生出了‘俯仰之間,已成陳跡’的感想。”秦牧《藝海拾貝·跋》:“任何譬喻都僅僅是對比其中的一點罷了,兩種事物決不可能完全相提並論。”2.猶比例。如:女同志和男同志的人數對比是二比三概念
對比是故意把兩個相反、相對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相反、相對的兩個方面放在一起,用比較的方法加以描述或說明,這種修辭手法叫對比,也叫對照。運用對比,能把好同壞,善同惡,美同醜這樣的對立揭示出來,給人們以深刻的印象和啟示。對比是一種自由構成的形式,它不以骨骼線為限制,而是依據形態本身的大小、疏密、虛實、顯隱、形狀、色彩和肌理等方面的對比而構成的。協調是求近似,對比則是求差異。自然界中的冷與暖、乾與濕、白天與黑夜都是對立的統一。對比的前提是必須有一個對比的參照系。在生活中我們說某個人個字很高,那么他周圍的人一定要比他矮,或者他他和你想像中的正常身高相比,要高一些。這就說明對比是要有一個參照對比物的,或者說具體的群體,無參照系的單一個體是無法構成對比的。對比其實就是一種比較,可以是顯著的、強烈的,也可以是模糊的、輕微的;可以是簡單的,也可以是複雜的。
修辭手法
在文學理論上,對比是抒情話語的基本組合方式之一。它是把在感覺特徵或寓意上相反的詞句組合在一起,形成對照,強化抒情話語的表現力。從構成的方式看,對比有兩種情形。 1.反面對比;2.反物對比。對比還有反差的意思使相反或相對事物的特徵或本質突現出來,更為鮮明、突出。對比與襯托的區分:1.襯托有主、賓之分,陪襯事物是為被陪襯事物服務的,是為了突出被陪襯事物的。對比是表明對立現象的,兩種對立的事物是平行的並列關係,並無主、賓之分。2.襯托描寫的是兩個事物;對比可以是兩個事物,也可以是一個事物的兩個不同方面。3.襯托的修辭效果主要在於突現正面或反面事物,表達強烈的思想感情,深化文章的中心思想。即俗話所說的“紅花還須綠葉扶”。對比的修辭效果主要是用比較的方式提示事物的本質,使好的顯得更好,使壞的顯得更壞。讓人們在比較中鑑別,給人們留下深刻而鮮明的印象。舉例
對比是把對立的意思或事物、或把事物的兩個方面放在一起作比較,讓讀者在比較中分清好壞、辨別是非。這種手法可以突出好與壞、善與惡、美與醜的對立,給人極鮮明的形象和極犟烈的感受。例子(1):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管子.牧民篇》
例子(2):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出師表》諸葛亮
例子(3):虛心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
例子(4):有缺點的戰士終究是戰士,完美的蒼蠅終究不過是蒼蠅。
引申
1、對比(contrast,correlation)亦稱反差。在同一種感覺中,兩個在質或量(強度)上有差別的同一種感覺,在空間中鄰接時或時間上相繼出現時,會更強地感到兩者的差異的現象,即某種感覺的質或強度,由於先行或鄰接感覺的影響而被感到與後者的差異增大。感覺在空間上相鄰並同時出現時相互影響的情況稱為同時性對比(simultaneouscontrast),先行感覺對後續感覺影響的情況稱為繼時性對比(successivecontrast)。感覺相互間的這種影響稱為感應或誘導(induction),以上兩種情況分別稱為空間誘導(spatialinduction)和時間誘導(temporalinduction)。對比在視覺中特別顯著。作為同時性對比,灰色在白色的近旁看起來顯得較黑,在黑色近旁則顯得較白(明暗對比),而在顏色的近旁會被看成帶有它的補色,即對比色(contrastcolor),例如在紅的近旁可見到帶綠的現象(色對比)。作為繼時性對比,若注視白色或其它顏色後立即把眼移至灰色上,則產生同樣的對比。所謂負後象無非就是這種繼時性對比現象。再者,同時性和繼時性對比在雙眼間也是可能的,稱此為雙眼對比。在依靠視覺的空間辨認中也存在著對比現象,有時則成為錯覺的原因。此外,對比在溫度覺、味覺、聽覺等上面多少也可見到,這顯然有助於感覺刺激的辨別,但其機制尚不清楚。在脊椎動物視網膜的雙極細胞上可以觀察到相當於同時性對比的神經生理學機制。2、對比(contrast,correlation)亦稱相關。對具有變動的地球上的地層,根據岩石的性質、地層的層疊關係、橫的連續性、標準化石、生物群、地形的特徵等來確定其同期性及上下層的關係,稱此為相關。源於史密斯(W.Smith,1816—1819)。在這幾項中其最重要的依據是標準化石和生物群。因素
任何基本形只要處於相異的狀況都可以發生對比,比如:長短、粗細、黑白、大小、規則與不規則等等。即任何相反或者相異的形狀都可以形成對比,而這些對比因素如何才能協調呢?有以下幾個因素:(一)保留一個相近或相似的因素;
(二)使對比雙方的某些要素相互滲透;
(三)利用過度形,在對比雙方中設立兼有雙方特點的中間形態,使對比在視覺上得到過渡,也可以取得協調。
類型
排列對比是指編排方式上的對比。視覺平衡構成的編排沒有一定的規律可循,沒有任何骨骼線,基本形沒有固定的位置,基本形的安排只能以視覺的平衡與否為標準。排列對比的基本形大多數不重複,並略帶近似的關係,基本形的種類在兩種以上,它的形狀、大小、方向、位置都可以發生對比。(一)方向對比:在基本形有方向的情況下,如大部分基本形的方向近似或相同,而少數基本形的方向不同或相異,就會形成方向上排列上的對比。
(二)位置對比:基本形在畫面內排列時空間不要太對稱,應該注意上下、左右空間的均衡,在不對稱中求得平衡,從中可以得到多種疏密對比
(三)空間對比:虛擬空間與現實空間的對比就是地與圖的空間對比。當圖少地多的時候,地包圍圖,圖就特別突出;而當圖多地少的時候,圖包圍地,地就顯得突出;當圖、地面積相等的時候,虛形和實形同時突出,感覺上一會兒看到虛形一會兒看到實形。因此在設計時虛與實是同等重要的。
(四)聚散對比:在構成設計中,與空間對比密切相關的是聚散對比,也就是密集的元素與鬆散的空間所形成的對比關係。
(五)大小對比:是指構圖排列上大小的關係。大小對比比較容易表現出畫面的主次關係。
房屋建築學名詞目錄
房屋建築學是建築學的分支學科,內容涉及概論、建築平面設計、建築剖面設計、建築體型和立面設計、常用建築結構概述、建築防火與安全疏散、民用建築構造概述、基礎與地下室、牆體、樓地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