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邦銀:
(1935-2001),男,漢族,1935年1月生,湖北新洲人,196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後被開除黨籍),1955年6月參加工作,相當於國中文化。1955年6月至1958年6月為湖北漢陽長江大橋供應站採購員。1958年6月至1976年11月為漢陽軋鋼廠工人。其間,“文化大革命”中擔任“鋼工”總勤務組副組長,湖北省革委會常委。1976年11月起接受組織審查。因“文化大革命”中犯有罪行,1976年1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1977年11月被開除黨籍。服刑期間被減刑6個月,於1989年獲釋。1990年7月至2000年5月被武漢鋼鐵公司招收為全民契約制工人,在漢陽鋼廠行政科廠容辦工作。2001年12月9日在武漢去世。是中共第九屆、十屆中央委員(任職至“文化大革命”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