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獄詠蟬》

《在獄詠蟬》

《在獄詠蟬》這首詩作於公元678年(高宗儀鳳三年)。當時駱賓王任侍御史,因上疏論事觸忤武后,遭誣,以貪贓罪名下獄。起二句在句法上用對偶句,在作法上則用起興的手法,以蟬聲來逗起客思,詩一開始即點出秋蟬高唱,觸耳驚心。這首詩作於患難之中,感情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語多雙關,於詠物中寄情寓興,由物到人,由人及物,達到了物我一體的境界,是詠物詩中的名作。正是這裂帛一問,才使《在獄詠蟬》成為唐詩的卓犖名篇,超然於初唐諸官體艷詩之上。

作品信息

【名稱】《在獄詠蟬》
【年代】初唐 
【作者】駱賓王
【體裁】五言律詩

作品原文

在獄詠蟬(並序)
余禁所禁垣西,是法廳事也,有古槐數株焉。雖生意可知,同殷仲文之古樹①;而聽訟斯在,即周召伯之甘棠②,每至夕照低陰,秋蟬疏引,發聲幽息,有切嘗聞,豈人心異於曩時③,將④蟲響悲於前聽?嗟乎,聲以動容,德以象賢。故潔其身也,稟君子達人之高行;蛻其皮也,有仙都羽化之靈姿。候時而來,順陰陽之數; 應節為變,審藏用之機。有目斯開,不以道昏而昧其視;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喬樹之微風,韻姿天縱; 飲高秋之墜露,清畏人知。仆失路艱虞,遭時徽⑤纆。不哀傷而自怨,未搖落而先衰。聞蟪蛄之流聲,悟平反之已奏;見螳螂之抱影,怯危機之未安。感而綴詩⑥,貽諸知己。庶情沿物應,哀弱羽之飄零; 道寄人知,憫餘聲之寂寞。非謂文墨,取代幽憂云爾。 
西陸⑦蟬聲唱,南冠⑧客思深。
不堪玄鬢⑨影,來對白頭吟⑩。
露重飛難進,風多響易沉。
無人信高潔,誰為表予心。

注釋譯文

 

【注釋】

①雖生意兩句:東晉殷仲文,見大司馬桓溫府中老槐樹,嘆曰:“此樹婆娑,無復生意。”藉此自嘆其不得志。這裡即用其事。
②而聽訟兩句:傳說周代召伯巡行,聽民間之訟而不煩勞百姓,就在甘棠(即棠梨)下斷案,後人因相戒不要損傷這樹。召伯,即召公。周代燕國始祖,名, 因封邑在召(今陝西岐山西南)而得名。
③曩時:前時。
④將:抑或。
⑤徽:捆綁罪犯的繩索,這裡是被囚禁的意思。
⑥綴詩:成詩。
⑦西陸:指秋天。
⑧南冠:楚冠,這裡是囚徒的意思。用《左傳·成公九年》,楚鍾儀戴著南冠被囚於晉國軍府事。
⑨玄鬢:指蟬的黑色翅膀,這裡比喻自己正當盛年。
⑩白頭吟:樂府曲名,《樂府詩集》解題說是鮑照、張正見、虞世南諸作,皆自傷清直卻遭誣謗。兩句意謂,自己正當玄鬢之年,卻來默誦《白頭吟》那樣哀怨的詩句。

【譯文】

西角高牆外,枯瘦的古槐樹上,秋蟬在一聲聲嘶鳴,
獄中囚禁的我,思鄉的心緒一陣陣漸深。
真不能忍受,這秋蟬扇動烏黑雙翅,
對我一頭斑斑白髮,不盡不止地長吟。
蟬兒啊,清晨露水太重,你雖雙翼輕盈,卻難振翅向高處飛進,
到黃昏,冷風狂虐,你高亢的吟唱,也容易被風聲掩沉。
你——枉居高樹啜飲清露,可濁世昏昏,無人相信那高潔冰清,
哎,又還能有誰為我表白皎皎廉潔的一顆心。

創作背景

《在獄詠蟬》是駱賓王陷身囹圄之作。公元678年(唐高宗儀鳳三年),屈居下僚十八年,剛升為侍御史的駱賓王被捕入獄。其罪因,一說是上疏論事觸忤了武則天,一說是“坐贓”。這兩種說法,後者無甚根據。前者也覺偏頗。從詩的尾聯“無人信高潔,誰為表予心”來看,顯然是受了他人誣陷。聞一多先生說,駱賓王“天生一副俠骨,專喜歡管閒事,打抱不平、殺人報仇、革命、幫痴心女子打負心漢”(《宮體詩的自贖》)。這幾句話,道出了駱賓王下獄的根本原因。他敢抗上司、敢動刀筆,被抨擊者當然要以“貪贓”、“觸忤武后”將他收系了。也正因為如此,駱賓王才在獄中寫下這首詩。

作品鑑賞

這首詩作於公元678年(高宗儀鳳三年)。當時駱賓王任侍御史,因上疏論事觸忤武后,遭誣,以貪贓罪名下獄。起二句在句法上用對偶句,在作法上則用起興的手法,以蟬聲來逗起客思,詩一開始即點出秋蟬高唱,觸耳驚心。接下來就點出詩人在獄中深深懷想家園。三、四兩句,一句說蟬,一句說自己,用“不堪”和“來對”構成流水對,把物我聯繫在一起。詩人幾次諷諫武則天,以至下獄。大好的青春,經歷了政治上的種種折磨已經消逝,頭上增添了星星白髮。在獄中看到這高唱的秋蟬,還是兩鬢烏玄,兩兩對照,不禁自傷老大,同時更因此回想到自己少年時代,也何嘗不如秋蟬的高唱,而今一事無成,甚至入獄。就在這十個字中,詩人動作比興的方法,把這分悽惻的感情,委婉曲折地表達了出來。同時,白頭吟又是樂府曲名。相傳西漢時司馬相如對卓文君愛情不專後,卓文君作《白頭吟》以自傷。其詩云:“淒淒重淒淒,嫁娶不須啼,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見《西京雜記》)這裡,詩人巧妙地動作了這一典故,進一步比喻執政者辜負了詩人對國家一片忠有之忱。“白頭吟”三字於此起了雙關的作用,比願意更深入一層。十字之中,什麼悲呀愁呀這一類明點的字眼一個不用,意在言外,充分顯示了詩的含蓄之美。
接下來五六兩句,純用“比”體。兩句中無一字不在說蟬,也無一字不在說自己。“露重”“風多”比喻環境的壓力,“飛難進”比喻政治上的不得意,“響易沉”比喻言論上的受壓制。蟬如此,詩人也如此,物我在這裡打成一片,融混而不可分了。詠物詩寫到如此境界,才算是“寄託遙深”。
詩人在寫這首詩時,由於感情充沛,功力深至,故雖在將近結束之時,還是力有餘勁。第七句再接再厲,仍用比體。秋蟬高居樹上,餐風飲露,沒有人相信它不食人間煙火。這句詩人喻高潔的品性,不為時人所了解,相反地還被誣陷入獄,“無人信高潔”之語,也是對坐贓的辯白。然而正如戰國時楚敢原《離騷》中所說:“世混濁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在這樣的情況下,沒有一個人來替詩人雪冤。“卿須憐我我憐卿”,意謂:只有蟬能為我而高唱,也只有我能為蟬而長吟。末句用問句的方式,蟬與詩人又渾然一體了。
這首詩作於患難之中,感情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語多雙關,於詠物中寄情寓興,由物到人,由人及物,達到了物我一體的境界,是詠物詩中的名作。
好詩,不但要有詩眼,以放“靈光”,而且有時須作“龍吟”,以發“仙聲”。試讀楊炯的《從軍行》,杜甫《蜀相》諸詩,兩詩若無“寧為百夫長,勝作一書生”,“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這樣的“龍吟”句殿後,直抒胸臆,剖獻“詩心”。則全篇就木然無光了。此詩亦然,尾聯詩人憤情沖天,勃發“龍吟”,噴出蘊蓄許久的真情:“無人信高潔,誰為表予心”,遂脫去了前三聯罩裹詩句的“蟬身”,使人看到了作者潔純無瑕的報國誠心,這顆誠心恰如其《序》所說,乃“有目斯開、不以道昏而昧其視,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喬樹之微風,韻姿天縱;飲高秋之墜露,清畏人知。”不以世俗更易秉性,寧飲墜露也要保持“韻姿”。正是這裂帛一問,才使《在獄詠蟬》成為唐詩的卓犖名篇,超然於初唐諸官體艷詩之上。

作者簡介

駱賓王 (約640— 684以後)唐代詩人。婺州義烏(今屬浙江)人。七歲能詩,號稱“神童”。早年喪父,家境窮困。龍朔初,道王李元慶闢為府屬。後拜奉禮郎,曾從軍西域,又入蜀從征雲南。返京後,任武功主簿,轉明堂主簿,遷侍御史。被誣入獄,遇赦後出為臨海丞。為徐敬業草討武檄文,討武兵敗,逃亡不知所終。他與王勃、楊炯、盧照鄰以文詞齊名,世稱“王楊盧駱”,號為“初唐四傑”。其為五律,精工整煉,不在沈、宋之下,尤擅七言長歌,排比鋪陳,圓熟流轉,或被譽為“絕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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