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簡介
在西方國家,僱主組織由於在促進僱主之間的相互協商與合作,推進行業標準規範化,加強勞資關係和人事管理方面的服務,參與社會和勞動立法,共同管理僱主有關事務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獲得了穩定發展。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時,許多西方國家都建立了穩定的全國性和行業性僱主協會,由於僱主組織在戰爭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因此戰爭使僱主組織獲得了法律地位和穩定的發展。在20世紀初期,西方國家普遍面臨經濟困難,僱主協會由於積極與工會組織開展勞動關係的協調工作,對於發展各國經濟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為了更好地發揮各國僱主組織的作用,在各國僱主組織之間建立和保持永久的聯繫,共同協商和討論社會和經濟發展問題,需要建立一個國際性的僱主組織來協調各國僱主組織共同參與國際事務。特別是隨著國際勞工組織的成立,需要在國際勞工組織的機構和活動中,統一各國僱主組織的立場和觀點,在國際上代表僱主組織來協調與工會的關係,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個國際性僱主組織來加強各國僱主組織的聯繫,推動僱主組織的發展,維護僱主利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隨著國際勞工組織的地位和影響的擴大,國際僱主組織在國際勞工組織的作用也越來越大。在國際勞工組織中的僱主組織活動皆由國際僱主組織所控制,故非國際僱主組織的成員在國際勞工組織中的活動受到一定的限制。 但在過去較長的一段時間裡,中國企聯作為中國的僱主組織,一直未能加入國際僱主組織。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化、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國際地位的顯著提高,國際僱主組織的態度逐漸改變,東協等一些國家的僱主組織也一再呼籲和支持中國企聯的加入。
1999年4月,國際僱主組織前秘書長等主要領導專程對中國企聯的宗旨、性質以及在中國企業界的地位、作用等情況,進行了全面考察,肯定了中國企聯作為中國國家級僱主組織代表的地位,按章程規定,已具備了加入國際僱主組織的條件,但由於眾多原因在2002年以前,中國的席位一直仍被台灣占據。
2003年6月2日,國際僱主組織總理事會一致通過決議,接受中國企聯為該組織正式會員,並確認中國企聯作為國際僱主組織的中國唯一代表。並作為中國僱主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與國家勞動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一道,組成我國“三方代表團”出席國際勞工大會,參與有關國際勞工標準、國際勞工公約的制訂及修訂工作,在國際上維護中國企業和企業家的利益。
建立動機
國際僱主組織的建立主要有以下動機和目的:1、在國際上協調各國僱主組織的立場,共同維護各國僱主的共同利益。
2、參與國際勞工組織活動,作為三方機制的一方,代表僱主組織及僱主立場,參與有關活動。
3、與國際工會組織協調、合作,就共同關心的勞工等方面問題,開展協商和合作,維護各自的利益主體。
4、加強各國僱主組織的交流與合作,特別是在有關的立法、政策和信息上加強交流與合作。
5、與各國政府建立積極的良好關係,為各國僱主組織的建立和開展活動創造良好的條件。
主要任務
國際僱主組織的主要任務有四項:1、在國際上維護僱主利益。
2、促進企業自主發展。
3、幫助建立和加強國家級僱主組織。
4、促進僱主組織之間的信息交流和僱主之間的經貿合作。
協作網路
比如最大的全球企業網路,是容易接近的信息一個強有力的水庫僱主組織的關於在世界各地影響事務的問題。僱主組織可能互相互動,使用IOE作為在連線的成員的一個支點。
他們的全國僱主組織,個人企業可能訪問信息與僱主的問題相關在國際水平。
成員服務
觀看並且提供在所有國際勞工組織(ILO)活動的忠告在影響僱主和他們的組織的所有相關的政策方面的Provides教導可以用於全國辯論的政策位置指揮技術協助給關於社會和辛苦問題的獨立構件成員以機會參加國際會議由ILO和其他國際組織召開了根據一個全國,地方和國際依據的會議、專題學術討論會、研討會和訓練在全球性協定的實施的領導,特別是在開發中國家互作用的一個平台與僱主活動的節目, IOE成員受益於技術合作和服務。
對成員國際公認和服務全國排他性的。
商業復興
他們自然以極端天氣的形式或地震或人被做例如火或技術失敗可能有對事務的直接和被承受的衝擊。 越來越多地組織看兩個保護他們的企業信息的和他們的職員方式和方法免受衝擊的這樣災害並且開發的計畫儘快促進回歸到正常經營活動。很多名IOE成員發展了為他們自己的商業復興的系統和工具並且幫助他們有這樣計畫的自己的成員。 這個部分致力奪取和分享例子的這樣主動性作為IOE成員的一種資源。 事務不可以今天去無準備。
包括工具、清單和樣品企業連續性和災害準備的新的計畫可以找到在:
聯邦(BEC)
聯盟(JEF)
協商協會,千里達與多貝哥(ECA)
作用
1. 政府的作用企業社會責任並不能解決世界上所有問題。它永遠都不會取代政府在執行和實施法律中的作用。政府應該尊重企業社會責任的自願性質,鼓勵企業更好地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極為重要的一點是,政府應在其所管轄的領土上有效地實施國家立法。
2. 企業的作用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是企業應當承擔的義務。企業社會責任不能替代法律法規,也不能違反法律法規。許多公司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開展了一系列成功的活動。如果企業的實踐經驗和報告能夠被分享,其他企業將會受益匪淺。企業應該確定自己的企業社會責任戰略。在與工人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等相關利益群體的對話中,企業應該幫助他們了解企業社會責任的有限性,並據此應對他們的期望。
3. 國家級僱主組織的作用
國家級僱主組織的優勢在於他們能夠確定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和範圍,並使其充分反映企業環境的多樣性。僱主組織可以為企業提供辯論的論壇,為企業提供交流經驗和最佳實踐的平台,在更大範圍內向其它參與對話的人傳遞企業社會責任的積極意義。同樣,更有益的是,僱主組織可以代表其會員評估參與辯論的各方的代表性以及他們需求的合法性,並積極地與社會大眾溝通,以使人們更加了解企業在社會中的作用和企業社會責任的性質。
4. 國際僱主組織的作用
目前,地區和國家級的企業社會責任的辯論越來越受到關注,如何協調企業參與這樣的辯論,已成為一個刻不容緩的問題。因此,國際僱主組織在代表企業參與這場辯論方面應發揮更加關鍵的作用。國際僱主組織有必要在國際層面與工會開展對話,在國際論壇中維護企業社會責任的自願原則。國際僱主組織應充分發揮其全球網路作用,實現企業界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統一認識,並從其全球的會員中收集信息,以更好地確定優選領域。國際僱主組織應該同時在國際上或各會員國中收集信息,並向他們傳播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動態和實際情況。
5. 國際勞工組織的作用
國際勞工組織的作用是制定國際勞工標準、促進對話和幫助各個國家推行良好的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國際勞工組織應重申其勞工標準的權威性,其他國際機構不得在此領域開發新的工具。國際勞工組織在企業社會責任領域的首要作用是幫助成員國增強有效實施本國勞動法規的能力,在此同時,應採取積極舉措,促進工會組織和僱主組織之間關於企業社會責任問題的對話,以便讓他們更好地理解社會責任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