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範圍
勞動和社會事務。
歷史
為平衡工會日益增長的影響,僱主組織從19世紀下半葉進入德國。德國僱主協會總會的先驅是1913年至1934年的德國僱主協會聯合會。二戰後的1947年,西部地區僱主協會成立並最終發展成為成立於1950年的德國僱主協會總會。成立德國僱主協會總會的目的是保護和促進就業和其會員的經濟環境。從那時起,德國僱主協會總會的任務和成員就迅速的大量的增加起來。今天,德國僱主協會總會已經被認為是德國私人僱主在聯邦和國際上的代言人。
結構
德國僱主協會總會的4個機構是:
會員代表大會:由德國僱主協會總會直屬協會的代表組成,基本上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批准預算,確定會費和決定章程的修改。
行政委員會:由會員協會的總裁組成,最多至18人。
會員:決定德國僱主協會總會的政策。
總裁委員會:由一名總裁,最多8名副總裁,包括一名則務副總裁,和最多23名委員組成:根據行政委員會直接制訂的政策指導行政辦公室。
行政辦公室:由10個部門大約140名職工組成:布魯塞爾、波恩、柏林聯絡處,專注於在德國僱主協會總會在以下主要領域的業務:勞動法律,工資和集體談判,勞動力市場和職業培訓,教育和青工的社會政策,社會保險,公司內的勞動管理,國際社會政策和歐盟、國家經濟和統計情況。
功能
根據總會章程,德國僱主協會總會的功能是促進其會員普遍關心的問題,只要這些重要問題超出其行業或地區範圍。德國僱主協會總會不直接參與集體談判。
兩種功能類型是:
與聯邦政府、聯邦議會、德國工會聯合會聯邦委員會談判時,在聯邦勞動機構的自我行政管理委員會,在聯邦一級的社會保險體系中代表僱主的全部利益。
德國僱主協會總會為會員提供各種服務,例如在它的所有活動領域的信息、建議和協調活動。
會員
在自願基礎上入會,公司不能成為德國僱主協會總會的直接會員。
現在有64個僱主協會是德國僱主協會總會的直接會員,他們代表了經濟活動的各個領域:工業、手工業、農業、交通運輸、批發、出口貿易、零售、銀行、保險和其他服務業。有兩種直接會員協會類型:省級協會(49)和跨地區協會(15)。通過這些直屬會員協會,有超過1000個地區和地方性僱主組織成為德國僱主協會總會的直接會員。因此,德國僱主協會總會代表的僱主僱傭了德國私營經濟中大約80%的勞動力。